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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组织的行政法问题研究] 行政法

    时间:2019-02-19 16:04:46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

    陶镇广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委党政全面工作。

    陶镇广,男,汉族,籍贯广东新兴,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1986年4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蓝小环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兼任委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课题调研和重要文稿统筹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外事、计划生育、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公关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反恐、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分管综合调研处(监督检查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公共关系处(宣传教育处)、信访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和市余泥渣土管理处。联系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

    蓝小环,男,汉族,籍贯广东兴宁,196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徐建韵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内务管理、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应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死禽畜、变质肉类处理工作;负责粪便处理工作。分管办公室、燃气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财务装备处、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上市容环境卫生分局)、市卫生处理中心和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联系南沙区、从化区、燃气行业协会、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徐建韵,男,汉族,籍贯山东平邑,1958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鲍伦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市容管理工作;负责景观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环保领导小组固体废弃物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活垃圾转运和收运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机械化作业和保洁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景观管理处、分类管理处、市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中心和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联系越秀区、花都区、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户外广告行业协会、环卫行业协会、省城建监察协会和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

    鲍伦军,男,汉族,籍贯安徽繁昌,196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伟平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流动商贩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系统“三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工作。分管城管协调处、行政执法处、案件审理处、执法监督保障处、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机动分局、督察分局和空港分局。联系白云区、番禺区、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周伟平,男,汉族,籍贯湖北武汉,1960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臣克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协助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分管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

    郑臣克,男,汉族,籍贯广东饶平,196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城管委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组长。

    张颖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收费征收方式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政务窗口工作;负责招标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科研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终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技术研究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审批管理处、科技信息处、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和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联系海珠区、荔湾区。

    张颖,女,汉族,籍贯天津,197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理学硕士,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宝峰

    副巡视员

    协助周伟平副主任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张宝峰,男,汉族,籍贯天津塘沽,1960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何正清

    副巡视员

    协助徐建韵副主任工作。

    何正清,男,汉族,籍贯湖南浏阳,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对特种行业的行政处罚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也有依据国家或地方的行政法规的。如旅馆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法》第十六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如安徽省于2014年9月26日发布《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经营特种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关组织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采集、上传或者报送有关人员与物品信息的;(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登记服务对象及相关物品信息的;(四)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违禁物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经营特种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规定四项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有法律规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无法律规定的依照地方法规处罚。

    有一条处罚一条,有多少条处罚多少条。

    2017文科生十大热门专业排行

    1、学前教育

    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声乐、美术、幼儿玩具制作等。授予教育学学士。

    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其教师职业范围已拓展到了许多专业领域,如:指导咨询、图书管理员、媒体专家、学校的社会工作者、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媒体等。此外还可自主创业,开办各种教育培训、考试培训机构等。

    2、汉语言文学

    主要学习语言学概论、汉语史、古代文学、现代文学等。授予文学学士。

    毕业后到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

    3、对外汉语

    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写作、翻译、古代(现代)汉语、西方文化礼仪等。授予文学学士。

    毕业后拿到“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高级证书,到国外就业的可能性就更大;做强英语,拓宽就业渠道;可在国内的外贸、外事、文化交流、三资企业等行业中工作;在国内的中学从事双语教学等。

    4、外语语言文学(外语)

    主要学习英语、德语、法语、日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及小语种。授予文学学士。

    毕业后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企、事业及管理工作的相应语言高级专门人才。

    5、广播电视新闻学

    主要学习广电概论、广电技术基础、新闻采访写作、编辑制作、摄影摄象等。授予文学学士。

    毕业后去新闻媒体做记者、编辑或主持人等,还可以去广告公司从事广告策划和文案写作,去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企划、文秘,或从事影视制作。

    6、艺术设计

    主要学习素描、色彩图案、专业技法、专业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授予艺术学学士。

    毕业后在装饰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软件公司、设计院、电子集团从事设计工作,也有部分进入高校从事教育研究工作。

    7、会计电算化

    主要学习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计算机技术、金融学等。授予经济学学士。

    毕业后在各类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业务、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资产运营、统计、审计等工作。

    8、市场营销

    主要学习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等。授予管理学学士。

    毕业后一般为企业营销部人员、策划人员、销售人员、公关部人员、咨询公司职员、企业商务代表以及企业营销战略制订人员。

    9、金融学

    主要学习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等。授予经济学学士。

    毕业后从事经济分析预测、对外贸易、市场营销、管理等。若获得一些资格认证,就业面会更广,就业层次也更高端,待遇也更好。比如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许财富管理师(cwm)、基金经理、精算师、证券经纪人、股票分析师等。

    10、国际经济与贸易

    主要学习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理论、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注重外语成绩)。授予经济学学士。

    毕业后从事国际市场销售业务或研究管理工作。

    2017热门文科专业排行榜及院校推荐

    no.1 会计学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

    就业前景

    会计学专业在全国多数省份都是志愿填报的热门专业之一。考生报考会计学的主要理由是“好就业,待遇高”。然而,四年后的就业状况是否与期待相符呢?

    多项统计调查显示,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为90%以上,大大高出全国同届本科毕业生平均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学同时也是失业量最大的专业之一。

    这种现象说明,劳动力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量很大,但由于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太多、招生规模太大,其毕业生供给量已经持续性超出市场需求。也就是说,选读会计学专业,毕业后就业机会较多,但竞争也更激烈。

    在会计行业中,注册会计师是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职位,如果能取得这个资格,那在人才市场上就游刃有余了。

    就业目标

    会计师: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证券分析师:在债券股份公司工作;银行职员:在一些金融机构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湖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广东外语(课程)外贸大学。

    一般高校: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贵州财经大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新疆财经大学、长春税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广东商学院、重庆理工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安财经学院、嘉兴学院、铜陵学院。

    提示

    1.会计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对数学成绩有一定的要求。

    2.做事细心、谨慎的人适宜报考该专业。

    no.2国际经济与贸易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等。

    就业前景

    它曾经是一个热得发烫的专业。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我国外商引资、中外合资等项目的不断扩大,懂国际贸易的人才成了许多大公司的“抢手货”。那时候,每年高考(课程)时,各高校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往往就是国际经济与贸易。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上个世纪末,国贸人才在市场上就出现了“滞销”的迹象。所幸的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贸易组织的接轨,国贸专业又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当你看到商场里琳琅满目的货品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外文商标时,当你看到大街上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名车奔跑时,当你看到你周围出现越来越多的洋面孔时,你就知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还会继续热下去。

    本科毕业时许多学生把出国留学(课程)[微博]作为首选。愿意就业的同学也不愁出路,涉及国际商务的各个领域都是本专业毕业生所选择的对象,外资企业、私营、国企、国家研究机构、事业机关,都提供了非常多的机会,其中外企一般都是大多数毕业生的首选。国贸专业的毕业生在这方面的优势不言而喻,过硬的外语水平加上专业知识,又有扎实的计算机技能,自然可以获得一份优越的工作。

    该专业就业分布最多的地域是: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山东。

    就业目标

    销售业务人员: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国际国内市场销售工作;公务员(课程)[微博]:在各级政府部门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南大学。

    一般高校:河北经贸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杉达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湖南商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山西财经大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梧州学院、红河学院、铜陵学院、九江学院、邢台学院。

    提示

    1.外语和数学成绩优秀者适宜报考。在一些重点院校,大学英语只有考过了公共六级才有可能获得学士学位证。

    2.该专业无论搞研究还是做销售业务,都需要掌握外语和营销、财会、金融等相关知识。几乎所有招聘国贸方面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都提出要求;有英语四六级(课程)证书,口语表达能力强;专业知识精通,知道做国际贸易的流程,能独立发盘、跟单、制单、结汇。有的企业还要求有报关员、报检员、制单员资格证。

    no.3 新闻学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新闻学概论、中外新闻事业史、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写作、新闻评论)、中外文学史、世界文化史、大众传播学、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新闻摄影、新闻事业管理、广告学等。

    就业前景

    新闻学是文科专业中开设最多的专业之一。

    以往只有老牌的综合性大学中文系开办,现在则是遍地开花。不少高校认为设置新闻专业是“投资小、见效快”,相继增设新闻传播专业,一些新办的民营高校、独立学院,也纷纷设立,导致新闻专业毕业生规模空前庞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高校中开设新闻学类本科专业的有400多个,在校就读人数超过10万人。新闻学成为名副其实的热门专业。

    然而,与此同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方针,为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整顿新闻出版秩序,削减停办了一批报刊。据2003年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停办报刊共677种,其中削减、停办的多以行业报、地市报、县报为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新闻媒体将维持现有规模,数量上不会有大的增长。我国新闻媒体目前的数量大体上控制在:报纸2200多种;期刊8000多种;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各约1000个。

    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新闻专业出现了两个就业新方向。一是舆情分析,各级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很重视,不少部门和企业都需要招聘舆情分析的学生;二是政务微博,目前政务微博号有近10万个,今后数量会更大,新增岗位很可观。另外,企业微博也需要部分毕业生。

    就业目标

    编辑记者:在各级传媒机构如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从事新闻工作;公务员[微博]: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文秘、宣传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微博、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安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一般高校: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黑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三江学院、浙江万里学院。

    提示

    1.新闻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考生居多。

    2.不同院校开办的新闻学专业有不同的侧重方向,如外语类院校的国际新闻、财经院校的财经新闻、农业院校的农村新闻、政法院校的法制新闻以及各体育院校的体育新闻专业等。

    no.4 法学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前景

    十多年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是到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现在,由于法学专业在高校“一窝蜂”上马,该专业的就业去向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除了极少数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走向与专业对口的岗位外,绝大部分毕业生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

    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

    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为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这些信息表明,我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州、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部分省份个别县只有一名律师。

    法学界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都说法学专业不好就业,而每年又有众多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考研(课程)[微博]时转到法学方向。另外还有许多在职人员,放弃原有的工作,加入司法考试大军。

    就业目标

    公务员:在相关政府部门任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职;法律顾问:在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其他:到各类企业做一般性事务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辽宁大学。

    一般高校: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烟台大学、广东商学院、汕头大学、贵州民族学院、甘肃政法学院、黑龙江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

    提示

    1.读大四时,最好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果达到了分数线,意味着在毕业之前就能拿到《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于直接进入了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

    2.该专业由于近年来扩招得很厉害,自2013年起已被列入控制布点专业。

    no.5国际政治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近现代中国外交、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美国外交政策、各国政治与经济等。

    就业前景

    每天的《新闻联播》快要结束时,播的都是国际新闻。作为普通观众,对天下事的了解止于皮毛,而专业人士则会对这些国际时事评头论足。这个专业就是“国际政治”。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专业主要研究的是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对一些国际政治事件进行科学分析,并通过种种现象总结规律,给人们提供预测未来国际政治风云变幻的理论基础。

    这是一个比较值得期待的专业,当然它不属于一个赚钱赚到手抽筋的专业。从目前来看,设有国际政治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不多,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全国著名学府。由于“名牌效应”的作用,该专业的毕业生大多选择继续深造,或考研,或出国。直接就业则首选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很多与国际政治专业课的内容相似,所以很多人能够如愿以偿。当然,到事业单位任职的人数也占一定的比例。就业地域分布最多的有五个省市:北京、山东、广东、天津和陕西。

    如果是在二本院校或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院校学这个专业,本科毕业后前景并不美妙,无论是考研还是就业,都需要你付出艰辛的代价。

    就业目标

    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任涉外工作;编辑记者:在各类传媒机构任国际时事评论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

    (一般高校有十多所学校开设这个专业,但都没有评上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提示

    1.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文科考生,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一定要求。

    2. 喜欢写作和理论性研究,口才较好的考生适合报考。

    no.6英语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等。

    就业前景

    目前,全国所有的本科院校几乎都有外语学院或英语系。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全国高校各专业的招生情况,英语专业招收本科学生的人数已经连续多年排在所有专业的第一名。如今,每年英语专业毕业生规模约在10万人次以上。

    长期以来,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中国教育报》公布的资料显示,2000年以前,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生工作后的新酬水平也比其他专业的毕业生高出一大截。同时,他们考研[微博]也比其他院校容易得多,跨专业跨院校都比较方便。为什么?明摆着的事嘛,每年考研中榜者,都是沾了英语水平高的光,否则的话,你专业课成绩再好也是“一票否定”。

    从传统的角度看,翻译方向就业面比较广,可以在文化、科研、学校、出版、经济、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我国现有市场需求量较大、人才紧缺的专业翻译人才主要有以下5个方向:会议口译、法庭口译、商务口译、联络陪同口译、文书翻译。

    英语是求职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随着英语教育逐渐普及,人们学英语的意识不断提高,很多企业家或管理者已掌握了英语这个技能,不再需要专门的英语人才来帮助他,市场对单纯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正逐渐减小。自2009年开始,一些媒体报道说,英语专业已成为失业人数最多的十大专业之一。

    当然,如果你对工作不挑不拣的话,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恐怕永远也不会失业。起码,广大的农村中小学[微博]对英语师资的需求,在几十年内也难以满足需求。如果想留在城市的话,目前市场上的各种层次的语言培训机构也需要大量的英语人才。

    就业目标

    教师:在中小学任教;翻译:到外事、经贸部门从事翻译工作;导游:在国际旅行社当导游;其他: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翻译及文秘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安徽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广西大学。

    一般高校:天津外国语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华桥(非侨)外国语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宁波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安庆师范学院。

    今年以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下称“76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下称“112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下称“2724号文”)及其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下称“《合同指南》”),社会各方面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高度关注,各方面都在研究PPP的操作,江苏、湖南、河北、河南省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PPP规定,但这些规定中对PPP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本文就PPP实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法律性质

    PPP模式通常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是公用性基础设施建设)而通过正式的协议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其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互相取长补短,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PPP项目中一方是政府,一方是代表社会资本的私营机构。作为国家机关的政府由民众选出,然后代表社会民众对社会实施管理职能,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同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有权给予制裁或强制执行。作为政府,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也可以与行政相对人经过协商而签订行政合同,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监督权、指挥权、单方解除权。总之行政合同签约的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这与民事合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有本质的区别。

    PPP模式有多种,在不同的国家模式也有差别,首先PPP合同,无论是BOT、BOOT,还是其他类型,都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当然,投资方在其中也有其私人的利益),而这些公共服务原来由政府提供,当政府把这些服务交给私营机构或公私合营机构提供时,所签订的合同一方必然是政府,而政府也有权力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而不仅仅是合同的平等一方,所以PPP合同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性质。

    而另一方面,在PPP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履行过程中,非政府一方的社会资本或者说私营机构,也可以在利益、风险分配,违约责任、补偿等问题上与政府进行协商,讨价还价,这与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又有不同,体现出民事合同的特点。所以PPP合同即反映了政府与私营机构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又有政府与私营机构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行政关系,属于兼具公法和私法性质的混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受到公法和私法原则约束。

    当然也确实有人认为,政府与私营机构签订的合同,并不属于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合同,应该属于民事合同。我认为,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具有双重的角色,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属于社会的管理者,其作出的行为为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当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就不以社会管理的角色出现,如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虽然也涉及政府的正常运行,但并直接涉及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其所签订的合同应该属于民事合同,在这种的合同中政府没有管理与监督的职能。在政府与代表社会资本的私营机构签订道路建设、燃气、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合同时,这些服务本身不属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政府负责道路建设、燃气、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时,其角色并不是社会管理者,政府把有关的服务交给私营机构所签订的此类合同也应该不属于行政合同。但由于市政建设等公共服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而政府也是民众选举出来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所以政府应该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承担责任,代表公众履行管理义务,介入到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中去,这样,以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为基本内容的PPP合同就兼具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双重特征。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

    “76号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财金“113号文”第11条在采购方式选择中明确规定“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发改委的2724号文也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合作伙伴。

    但有人提出,PPP项目不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理由是PPP项目投资来源于社会资本没有使用政府资金,不属政府投资项目,有些PPP项目是用户付费或用户付费加政府补贴,无法判断是否属采购范围,不应属于政府采购法所称的工程或服务;PPP项目虽然有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税体制的目的,但吸收社会资本的目的可能更直接,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购买工程与服务,并不是为了融资,所以PPP项目的性质与政府采购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对招投标的过程过于严格,不适合于长期而复杂的PPP项目。

    但我认为,以上理由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就目前的情况,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是更好的选择。首先,《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哪些工程和采购应该适用该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哪些招标投标必须依据招投标法进行,但并没有排除其他的项目不得适用;作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兼有的PPP项目,即使不属于该法调整范围、没有使用政府资金,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准据法;其次,采用公开的、竞争性的招投标制度,是政府公共采购的基本要求,也是目前防止腐败的基本手段,通过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的合同其合法性更强,对社会资本也是一种保护;第三,从技术上看,PPP合同周期长、内容复杂,如果简单的进行招投标,无法解决合同中的很多问题,不利于达成完善的合同,但《政府采购法》中也明确规定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程序,从而弥补合同谈判不充公的缺陷;第四,相关的法律,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地方性规定均规定采用招投标制度,不采取招投标制度怎么在合理的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而且由于目前的各法律对于招投标的规定比较粗糙,可以由部委或地方人大制度详细的操作性细则,这样即不违反宏观的法律规定,又使PPP的招投标程序具有可操作性。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政府采购法》规定,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这两个法律之间并不存在冲突,首先,在进行PPP项目谈判的时候,可以将有关项目的关键点列为谈判要点,只要对所有的参与者公平,并按《政府采购法》不透露其他供应商的信息,招投标就是合法和公正的;如果项目在谈判过程中因某家供应商的建议和意见,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只有公平的告知其他供应商,这个过程也是公平的,不影响谈判的结果;其次,由于是竞争性谈判,谈判肯定涉及实质性的合同条件,按招投标法,在中标前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实质谈判,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只要程度公平,机会均等,不影响中标结果就可以,因谈判导致合同条件变化的,只要按《政府采购法》通知其他供应商,程序就是合法公正的,由于合同条件的变化,等于是启动了新一轮的谈判;在113号文也规定,评审小组可以与社会资本进行多轮谈判,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项目实施机构确认,并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社会资本;第三,在通过谈判,将合同条件大部分确定后,再制定招标的最终文件,制定招标的条件或条件的组合,在确定大部分合同条件的基础上,由投标者就不确定的价格等条件,或条件的组合进行正式投标,由招标人在最终的投标条件中进行选择,这样即遵守了法律的规定,也不至于因遵守法律规定影响项目谈判、招投标的质量。

    在PPP项目中,如果通过招投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PPP的项目主体,但PPP项目还要设立项目公司,即PPP合同的谈判参与方并不是PPP项目的实施公司,这样投标主体与签约主体就不一致,为此113号文规定,需要为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但同时也应该限制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允许项目公司的投资方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另外,在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PPP实施方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时候是否还应该进行招投标,这个问题也应该明确。

    三、政府合作的主体

    由于“76号文”和“2724号文”都是政府部门制定的,而且都是通知和指导意见、指南等,在效力层级上还达不到部门规章,在规范性和严谨性、统一协调方面都有不足,比较明显的是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时,政府方的实施机构不一致。

    “76号文”由于是财政部制定的,希望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项目评估、选择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在“113号文”中建议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或指定专门机构,履行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在具体运作中又提出由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筛选和评价,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实际上没有明确具体的负责部门,作为财政部也无权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

    发改委2724号文提出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即把实施机构的确定交给了地方政府。

    在特许经营领域2004年建设部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即,具体实施机构是各地的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重要制度、重大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实施机关,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这个规定,落实下来,还是各公用事业的主管部门。

    《江苏省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金〔2014〕85号)提出各市、县财政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牵头,财政、发改、规划、住建、交通、环保、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参与的PPP协调领导小组,市、县财政部门应结合部门内部职能调整,研究成立由金融、预算、经建、采购、绩效等业务口组成的PPP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申请编制部门批准设立PPP中心,作为负责PPP日常管理的机构。各市、县财政PPP中心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遵照有关规定选择合作伙伴,但哪个部门是项目实施机构并没有说明,该规定中同时列出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说明实施机构还不是行业主管部门。按上述讲的行政合同的理论,行政合同的一方应该是行政主体,或者是政府,或者是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其实签约主体还是政府,主管部门只是依据授权签约),未明确的实施机构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就存在疑问。而政府机构的设立是各地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所谓的PPP中心,即使有编制,也只能是临时机构,不具备行政法和合同法上的签约主体资格,其所对外实施的行为必须经相应的政府确认后才有效。

    而河南省政府出台的地方规定,明确PPP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和授权单位,省政府成立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这是比较明确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不同,是因为江苏省的规定是该省财政厅制定的,作为财政部门无权对实施主体作出决定。

    而河北省的地方规定则更加明确,该省规定由各市县政府建立项目库,政府或授权组织实施单位进行评估,授权组织实施单位制定PPP实施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选择合作伙伴,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与PPP项目其他参与方签订合作协议,政府或有权授予特许经营的主管部门与PPP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协议框架下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财政部门可给予适当的补贴,各市县政府要对PPP项目进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政府、服务使用都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相比而言,河北省对PPP运作中的政府参与主体规定的更明确,操作性更强,在法律上也具有相应的效力。

    在社会资本的参与主体方面,在国家发改委的《合同指南》中,社会资本主体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投资、经营主体”。而在财政部的“113号文”中,社会资本则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财政部主要是考虑是否会增加政府的债务,所以明确排除了政府融资平台和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四、关于财政补贴

    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各个文件均规定了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给予适当补贴,并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但对如何补贴、决定补贴的主体和程序确定的并不明确。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1]。财政补贴在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制度性规定,财政部和各地方政府关于财政补贴的规定十分繁杂,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都有权对特定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进行补贴。以河北省的地方规定为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补贴的程序是,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业务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按专项资金预算、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和支付方式,编制专项资金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按用款时间要求拨付专项资金(给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报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拨付专项资金。当然不同的补贴项目和不同政府和政府部门规定的补贴的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都不相同,需要逐一进行研究。

    财政补贴也是政府的一项支出,按规定应该纳入预算管理,所以,只要按预算法等规定进行预算审批,并按各地的地方性规定履行了相应资金的审批程序,财政补贴是有法律依据的。反之,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度,仅政府承诺给予补贴,则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瑕疵,在最终的兑现上也存在风险。所以投资PPP项目的企业一定要研究地方财政补贴的规定,并要求政府依据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而不能仅在合同中规定一个条款就认为万事大吉。

    在财政补贴的问题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首先,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如果没有列入预算,财政补贴是不能实现的。其次,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即按年进行预算,但PPP项目持续的时间长,往往二三十年,财政补贴的预算需要年年审批,并不能一劳永逸的一次性审批,这对于PPP项目来说也是个问题。财政部76号文提出,要求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但毕竟还没有从法规上落实。

    五、关于PPP项目的土地问题

    按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等是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据此可以理解PPP项目中的大部分用地,可以采取划拨地;关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PPP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垃圾焚烧发电、供气等),项目法人关于土地使用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三种:项目法人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租赁方式享有对土地使用的权利。

    在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融资的时候,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但抵押权人只有在以抵押标的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很多金融机构出于风险和处置方便考虑,不愿意接受划拨土地抵押融资。

    依据《担保法》第37条及《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即使该等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获得,且公益设施为私立性质,也不得抵押。《关于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能否抵押的请示的意见》(法工办发[2009]231号)规定,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公办学校、幼儿园、医院,只是投资渠道上不同,其公益属性是一样的。私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也属于社会公益设施,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不得抵押。所以在考虑PPP项目融资结构的时候要注意这些问题。

    在很多项目中,投资方也会以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方常常会要求与政府签订协议,由政府收到土地出让金后以补贴、返还的形式返还给投资方。首先,政府的补贴和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并不一政府加盖公章就有效的,行政行为的原则是法无授权即为禁止,没有依据法定程序的决定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其次,按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有关规定,即2006年68号文和100号文关于土地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地方政府无权直接支配土地出让收入并再返还给投资方;第三,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政府收到出让金后要返还给投资方,会不会构成在土地招拍挂前确定中标人,因招拍挂制度而导致土地中标无效。

    对于铁路、轨道交通等项目,由于投资巨大、回收期限较长,投资方往往要求捆绑地上物业开发(即地铁上盖物业),但按《物权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商业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地铁上盖物业,其用地性质应为经营性用地,也应该按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样就无法保证轨道交通公司获得相应的土地,能否综合一体化开发成各地政策无法突破的问题。

    六、PPP项目的公司股权分配与治理结构

    PPP的原义即公私合作,公私合作意味省并不是由社会资本单独出资,否则就是纯粹的BOT模式了,财政部76号文规定,财政部将积极研究利用现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渠道,对示范项目提供资本投入支持,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即政府是要投入资金的。发改委2724号文指出PPP的意义是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说明政府也是可能投资的。总之,政府在PPP项目中不仅是合同的一方和监管方,还是投资方。

    76号文提出,在与社会资本协商确定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各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给予统筹,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和力度,但以什么样的方式提供支持并没有明确。在北京地铁四号线中,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社会投资者组建的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2]。这其实是租赁关系,双方为合同、即契约式合作。

    在合作方式上河北省规定,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与PPP项目其他参与各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成立PPP项目公司事项”,而河南省规定“对不同合作方式所对应的资本结构”进行评估,江苏省也要求对资产权属、股权结构进行评估。即地方政府也考虑到政府投资的问题。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国有资产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即由国资委代表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参与企业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定,并进行监督。如果政府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投资方要注意国有资产管理的特殊规定,保证公司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的表决权和分红权可以不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处理,而由公司章程进行约定,鉴于PPP项目不仅是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也为了发挥社会资本在管理、技术方面的长处,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公司的管理由社会资本主导比较适宜,约定由社会资产进行PPP项目公司管理、而国有资本享有优先权比较适宜,但这样的约定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约束如何协调值得研究。

    1、制定的部门以及效力的机构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区别是制定机关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法规是由人大制定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制定的。

    2、法律地位的不同

    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两类,即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但是两者的效力都一样。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部门规章。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规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须经国务院批准,这是行政规章,或者称为部门规章。

    3、概念定义上的不同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的作用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 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三、 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主要区别如下:

    1、制定的机关不同。法律法规是由人大制定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制定的。

    2、法律效益不同。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行政法是法律中,有关国家行政权运作的国内公法总称。行政法涉及到行政机关执行职务时所适用之各项法律,在各法律部门中相较于民法、刑法、甚至于宪法,行政法的发展是较晚进的一门学科。

    部门规章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扩展资料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其数量之多、适用范围之广、使用频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现形式之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法规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国务院或地方人大等机构。再次,其效力层次也是不同的,法律的效力大过法规的效力。

    一、法律。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两类,即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但是两者的效力都一样。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不能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规定了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的事项,包括: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有两类,一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二是由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但同时应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四、部门规章。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规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须经国务院批准,这是行政规章,或者称为部门规章。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另一种规章是地方行政规章,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区别是制定机关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法规是由人大制定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制定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行政法是法律中,有关国家行政权运作的国内公法总称。行政法涉及到行政机关执行职务时所适用之各项法律,在各法律部门中相较于民法、刑法、甚至于宪法,行政法的发展是较晚进的一门学科。

    部门规章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拓展资料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章等。

    可以学习IT技术,社会近几年发展迅速是跟IT行业息息相关的,无论是科技研发、网络开发、网站建设等等都离不开IT行业。如此看来,学IT技术是当下初中生能否高薪就业的一个重要方向。

    仅供参考:NO.1会计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就业前景会计学专业在全国多数省份都是志愿填报的热门专业之一。考生报考会计学的主要理由是“好就业,待遇高”。然而,四年后的就业状况是否与期待相符呢?多项统计调查显示,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为90%以上,大大高出全国同届本科毕业生平均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学同时也是失业量最大的专业之一。这种现象说明,劳动力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量很大,但由于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太多、招生规模太大,其毕业生供给量已经持续性超出市场需求。也就是说,选读会计学专业,毕业后就业机会较多,但竞争也更激烈。在会计行业中,注册会计师是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职位,如果能取得这个资格,那在人才市场上就游刃有余了。就业目标会计师: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证券分析师:在债券股份公司工作;银行职员:在一些金融机构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湖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一般高校: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贵州财经大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新疆财经大学、长春税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广东商学院、重庆理工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安财经学院、嘉兴学院、铜陵学院。提示1.会计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对数学成绩有一定的要求。2.做事细心、谨慎的人适宜报考该专业。NO.2国际经济与贸易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就业前景它曾经是一个热得发烫的专业。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我国外商引资、中外合资等项目的不断扩大,懂国际贸易的人才成了许多大公司的“抢手货”。那时候,每年高考时,各高校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往往就是国际经济与贸易。然而好景不长,到了上个世纪末,国贸人才在市场上就出现了“滞销”的迹象。所幸的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贸易组织的接轨,国贸专业又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当你看到商场里琳琅满目的货品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外文商标时,当你看到大街上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名车奔跑时,当你看到你周围出现越来越多的洋面孔时,你就知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还会继续热下去。本科毕业时许多学生把出国留学[微博]作为首选。愿意就业的同学也不愁出路,涉及国际商务的各个领域都是本专业毕业生所选择的对象,外资企业、私营、国企、国家研究机构、事业机关,都提供了非常多的机会,其中外企一般都是大多数毕业生的首选。国贸专业的毕业生在这方面的优势不言而喻,过硬的外语水平加上专业知识,又有扎实的计算机技能,自然可以获得一份优越的工作。该专业就业分布最多的地域是: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山东。就业目标销售业务人员: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国际国内市场销售工作;公务员[微博]:在各级政府部门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南大学。一般高校:河北经贸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杉达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湖南商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山西财经大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梧州学院、红河学院、铜陵学院、九江学院、邢台学院。提示1.外语和数学成绩优秀者适宜报考。在一些重点院校,大学英语只有考过了公共六级才有可能获得学士学位证。2.该专业无论搞研究还是做销售业务,都需要掌握外语和营销、财会、金融等相关知识。几乎所有招聘国贸方面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都提出要求;有英语四六级证书,口语表达能力强;专业知识精通,知道做国际贸易的流程,能独立发盘、跟单、制单、结汇。有的企业还要求有报关员、报检员、制单员资格证。NO.3新闻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中外新闻事业史、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写作、新闻评论)、中外文学史、世界文化史、大众传播学、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新闻摄影、新闻事业管理、广告学等。就业前景新闻学是文科专业中开设最多的专业之一。以往只有老牌的综合性大学中文系开,现在则是遍地开花。不少高校认为设置新闻专业是“投资小、见效快”,相继增设新闻传播专业,一些新的民营高校、独立学院,也纷纷设立,导致新闻专业毕业生规模空前庞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高校中开设新闻学类本科专业的有400多个,在校就读人数超过10万人。新闻学成为名副其实的热门专业。然而,与此同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方针,为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整顿新闻出版秩序,削减停了一批报刊。据2003年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停报刊共677种,其中削减、停的多以行业报、地市报、县报为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新闻媒体将维持现有规模,数量上不会有大的增长。我国新闻媒体目前的数量大体上控制在:报纸2200多种;期刊8000多种;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各约1000个。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新闻专业出现了两个就业新方向。一是舆情分析,各级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很重视,不少部门和企业都需要招聘舆情分析的学生;二是政务微博,目前政务微博号有近10万个,今后数量会更大,新增岗位很可观。另外,企业微博也需要部分毕业生。就业目标编辑记者:在各级传媒机构如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从事新闻工作;公务员[微博]: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文秘、宣传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微博、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安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一般高校: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黑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三江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提示1.新闻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考生居多。2.不同院校开的新闻学专业有不同的侧重方向,如外语类院校的国际新闻、财经院校的财经新闻、农业院校的农村新闻、政法院校的法制新闻以及各体育院校的体育新闻专业等。NO.4法学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等。就业前景十多年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是到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现在,由于法学专业在高校“一窝蜂”上马,该专业的就业去向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除了极少数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走向与专业对口的岗位外,绝大部分毕业生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为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这些信息表明,我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州、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部分省份个别县只有一名律师。法学界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都说法学专业不好就业,而每年又有众多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考研[微博]时转到法学方向。另外还有许多在职人员,放弃原有的工作,加入司法考试大军。就业目标公务员:在相关政府部门任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职;法律顾问:在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其他:到各类企业做一般性事务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辽宁大学。一般高校: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烟台大学、广东商学院、汕头大学、贵州民族学院、甘肃政法学院、黑龙江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提示1.读大四时,最好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果达到了分数线,意味着在毕业之前就能拿到《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于直接进入了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2.该专业由于近年来扩招得很厉害,自2013年起已被列入控制布点专业。NO.5国际政治青睐指数:★★★★☆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近现代中国外交、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美国外交政策、各国政治与经济等。就业前景每天的《新闻联播》快要结束时,播的都是国际新闻。作为普通观众,对天下事的了解止于皮毛,而专业人士则会对这些国际时事评头论足。这个专业就是“国际政治”。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专业主要研究的是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对一些国际政治事件进行科学分析,并通过种种现象总结规律,给人们提供预测未来国际政治风云变幻的理论基础。这是一个比较值得期待的专业,当然它不属于一个赚钱赚到手抽筋的专业。从目前来看,设有国际政治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不多,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全国著名学府。由于“名牌效应”的作用,该专业的毕业生大多选择继续深造,或考研,或出国。直接就业则首选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很多与国际政治专业课的内容相似,所以很多人能够如愿以偿。当然,到事业单位任职的人数也占一定的比例。就业地域分布最多的有五个省市:北京、山东、广东、天津和陕西。如果是在二本院校或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院校学这个专业,本科毕业后前景并不美妙,无论是考研还是就业,都需要你付出艰辛的代价。就业目标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任涉外工作;编辑记者:在各类传媒机构任国际时事评论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一般高校有十多所学校开设这个专业,但都没有评上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提示1.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文科考生,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一定要求。2.喜欢写作和理论性研究,口才较好的考生适合报考。NO.6英语青睐指数:★★★★★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等。就业前景目前,全国所有的本科院校几乎都有外语学院或英语系。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全国高校各专业的招生情况,英语专业招收本科学生的人数已经连续多年排在所有专业的第一名。如今,每年英语专业毕业生规模约在10万人次以上。长期以来,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中国教育报》公布的资料显示,2000年以前,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生工作后的新酬水平也比其他专业的毕业生高出一大截。同时,他们考研[微博]也比其他院校容易得多,跨专业跨院校都比较方便。为什么?明摆着的事嘛,每年考研中榜者,都是沾了英语水平高的光,否则的话,你专业课成绩再好也是“一票否定”。从传统的角度看,翻译方向就业面比较广,可以在文化、科研、学校、出版、经济、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我国现有市场需求量较大、人才紧缺的专业翻译人才主要有以下5个方向:会议口译、法庭口译、商务口译、联络陪同口译、文书翻译。英语是求职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随着英语教育逐渐普及,人们学英语的意识不断提高,很多企业家或管理者已掌握了英语这个技能,不再需要专门的英语人才来帮助他,市场对单纯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正逐渐减小。自2009年开始,一些媒体报道说,英语专业已成为失业人数最多的十大专业之一。当然,如果你对工作不挑不拣的话,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恐怕永远也不会失业。起码,广大的农村中小学[微博]对英语师资的需求,在几十年内也难以满足需求。如果想留在城市的话,目前市场上的各种层次的语言培训机构也需要大量的英语人才。就业目标教师:在中小学任教;翻译:到外事、经贸部门从事翻译工作;导游:在国际旅行社当导游;其他: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翻译及文秘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安徽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广西大学。一般高校:天津外国语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华桥(非侨)外国语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宁波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安庆师范学院。提示1.英语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生居多,考生需参加当地招组织的英语口试。不同学校对考生的英语成绩还有单科分数要求。2.英语专业对考生的文字理解和语言表达能力要求较高,考生应具备一定的语言天赋,对语言文字有敏感度。高中阶段,英语、语文成绩好的考生适宜报考。NO.7物流管理青睐指数:★★★★☆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生产运作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物流学概论、城市物流学、国际物流学、仓储学、运输学、包装学、配送中心论、物流经营管理学、物流系统设计技术等。就业前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已经成为本世纪重要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许多政府和企业正在积极筹划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把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海市欲成为全球现代物流供应链中的重要枢纽和节点;深圳市政府将现代物流产业作为三个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北京、大连、沈阳等城市都在加快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并加紧实施;天津已经连续多年每年拿出100亿元的资金用于物流基本建设,把物流产业作为天津经济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强势推进。我国的现代物流已经进入快速增长、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十二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扩大,物流需求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据智联招聘最新发布的网上人才招聘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我国本科以上物流人才的需求量约为30万~40万人,而目前各类本科院校物流专业年培养规模在6000人左右。今后一段时期,除储存、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领域的物流人才紧缺外,相关的系统化管理人才、懂得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专业操作人才、电子商务物流人才将更吃香。据了解,目前最为抢手的物流人才,是那些掌握现代经济贸易、运输与物流理论和技能,且具有扎实英语能力的国际贸易运输及物流经营型人才,他们的年薪最高可达数十万元。就业目标管理人员:到国家和省市级经济管理部门、贸易公司、工商企业以及物流中心,从事与物流相关的运输、仓储、物流管理等工作;技术人员:到铁路,航空,港口,仓储等企业从事技术工作。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重点高校:北京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现在选择的专业就是在选择未来的就业方向,像是比较洋气、热门的电脑专业,就非常受欢迎的啊 。

    其实对于就业来说,无论文科、理科,只要把自己的专业学好,别说就业了,甚至走上人生巅峰,一点都不难~

    1“NO.1 会计学”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

    就业前景

    会计学专业在全国多数省份都是志愿填报的热门专业之一。考生报考会计学的主要理由是“好就业,待遇高”。然而,四年后的就业状况是否与期待相符呢?

    多项统计调查显示,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为90%以上,大大高出全国同届本科毕业生平均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学同时也是失业量最大的专业之一。

    这种现象说明,劳动力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量很大,但由于设置该专业的学校太多、招生规模太大,其毕业生供给量已经持续性超出市场需求。也就是说,选读会计学专业,毕业后就业机会较多,但竞争也更激烈。

    在会计行业中,注册会计师是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职位,如果能取得这个资格,那在人才市场上就游刃有余了。

    就业目标

    会计师: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证券分析师:在债券股份公司工作;银行职员:在一些金融机构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湖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一般高校: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贵州财经大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新疆财经大学、长春税务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兰州商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广东商学院、重庆理工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安财经学院、嘉兴学院、铜陵学院。

    提示

    1.会计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对数学成绩有一定的要求。

    2.做事细心、谨慎的人适宜报考该专业。

    2NO.2国际经济与贸易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等。

    就业前景

    它曾经是一个热得发烫的专业。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我国外商引资、中外合资等项目的不断扩大,懂国际贸易的人才成了许多大公司的“抢手货”。那时候,每年高考时,各高校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往往就是国际经济与贸易。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上个世纪末,国贸人才在市场上就出现了“滞销”的迹象。所幸的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贸易组织的接轨,国贸专业又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当你看到商场里琳琅满目的货品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外文商标时,当你看到大街上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名车奔跑时,当你看到你周围出现越来越多的洋面孔时,你就知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还会继续热下去。

    本科毕业时许多学生把出国留学[微博]作为首选。愿意就业的同学也不愁出路,涉及国际商务的各个领域都是本专业毕业生所选择的对象,外资企业、私营、国企、国家研究机构、事业机关,都提供了非常多的机会,其中外企一般都是大多数毕业生的首选。国贸专业的毕业生在这方面的优势不言而喻,过硬的外语水平加上专业知识,又有扎实的计算机技能,自然可以获得一份优越的工作。

    该专业就业分布最多的地域是: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山东。

    就业目标

    销售业务人员: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国际国内市场销售工作;公务员[微博]:在各级政府部门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南大学。

    一般高校:河北经贸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杉达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湖南商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山西财经大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吉林财经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梧州学院、红河学院、铜陵学院、九江学院、邢台学院。

    提示

    1.外语和数学成绩优秀者适宜报考。在一些重点院校,大学英语只有考过了公共六级才有可能获得学士学位证。

    2.该专业无论搞研究还是做销售业务,都需要掌握外语和营销、财会、金融等相关知识。几乎所有招聘国贸方面人才的企事业单位都提出要求;有英语四六级证书,口语表达能力强;专业知识精通,知道做国际贸易的流程,能独立发盘、跟单、制单、结汇。有的企业还要求有报关员、报检员、制单员资格证。

    3NO.3 新闻学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新闻学概论、中外新闻事业史、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写作、新闻评论)、中外文学史、世界文化史、大众传播学、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新闻摄影、新闻事业管理、广告学等。

    就业前景

    新闻学是文科专业中开设最多的专业之一。

    以往只有老牌的综合性大学中文系开办,现在则是遍地开花。不少高校认为设置新闻专业是“投资小、见效快”,相继增设新闻传播专业,一些新办的民营高校、独立学院,也纷纷设立,导致新闻专业毕业生规模空前庞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高校中开设新闻学类本科专业的有400多个,在校就读人数超过10万人。新闻学成为名副其实的热门专业。

    然而,与此同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方针,为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整顿新闻出版秩序,削减停办了一批报刊。据2003年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停办报刊共677种,其中削减、停办的多以行业报、地市报、县报为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新闻媒体将维持现有规模,数量上不会有大的增长。我国新闻媒体目前的数量大体上控制在:报纸2200多种;期刊8000多种;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各约1000个。

    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新闻专业出现了两个就业新方向。一是舆情分析,各级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很重视,不少部门和企业都需要招聘舆情分析的学生;二是政务微博,目前政务微博号有近10万个,今后数量会更大,新增岗位很可观。另外,企业微博也需要部分毕业生。

    就业目标

    编辑记者:在各级传媒机构如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从事新闻工作;公务员[微博]: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文秘、宣传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微博、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安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一般高校: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黑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三江学院、浙江万里学院。

    提示

    1.新闻学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考生居多。

    2.不同院校开办的新闻学专业有不同的侧重方向,如外语类院校的国际新闻、财经院校的财经新闻、农业院校的农村新闻、政法院校的法制新闻以及各体育院校的体育新闻专业等。

    4NO.4 法学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前景

    十多年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本上是到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现在,由于法学专业在高校“一窝蜂”上马,该专业的就业去向已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除了极少数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司法考试,走向与专业对口的岗位外,绝大部分毕业生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

    该专业的就业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甚至有人在网上把法学专业列入“最难就业的十大专业”之列。

    不过,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为后盾,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为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多家,仅有4万余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这些信息表明,我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法治环境的改善,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州、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部分省份个别县只有一名律师。

    法学界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都说法学专业不好就业,而每年又有众多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考研[微博]时转到法学方向。另外还有许多在职人员,放弃原有的工作,加入司法考试大军。

    就业目标

    公务员:在相关政府部门任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职;法律顾问:在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其他:到各类企业做一般性事务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辽宁大学。

    一般高校: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烟台大学、广东商学院、汕头大学、贵州民族学院、甘肃政法学院、黑龙江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

    提示

    1.读大四时,最好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果达到了分数线,意味着在毕业之前就能拿到《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于直接进入了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

    2.该专业由于近年来扩招得很厉害,自2013年起已被列入控制布点专业。

    5NO.5国际政治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近现代中国外交、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美国外交政策、各国政治与经济等。

    就业前景

    每天的《新闻联播》快要结束时,播的都是国际新闻。作为普通观众,对天下事的了解止于皮毛,而专业人士则会对这些国际时事评头论足。这个专业就是“国际政治”。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专业主要研究的是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对一些国际政治事件进行科学分析,并通过种种现象总结规律,给人们提供预测未来国际政治风云变幻的理论基础。

    这是一个比较值得期待的专业,当然它不属于一个赚钱赚到手抽筋的专业。从目前来看,设有国际政治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不多,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全国著名学府。由于“名牌效应”的作用,该专业的毕业生大多选择继续深造,或考研,或出国。直接就业则首选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很多与国际政治专业课的内容相似,所以很多人能够如愿以偿。当然,到事业单位任职的人数也占一定的比例。就业地域分布最多的有五个省市:北京、山东、广东、天津和陕西。

    如果是在二本院校或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院校学这个专业,本科毕业后前景并不美妙,无论是考研还是就业,都需要你付出艰辛的代价。

    就业目标

    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任涉外工作;编辑记者:在各类传媒机构任国际时事评论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

    (一般高校有十多所学校开设这个专业,但都没有评上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提示

    1.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文科考生,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一定要求。

    2. 喜欢写作和理论性研究,口才较好的考生适合报考。

    6NO.6英语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等。

    就业前景

    目前,全国所有的本科院校几乎都有外语学院或英语系。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全国高校各专业的招生情况,英语专业招收本科学生的人数已经连续多年排在所有专业的第一名。如今,每年英语专业毕业生规模约在10万人次以上。

    长期以来,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中国教育报》公布的资料显示,2000年以前,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生工作后的新酬水平也比其他专业的毕业生高出一大截。同时,他们考研[微博]也比其他院校容易得多,跨专业跨院校都比较方便。为什么?明摆着的事嘛,每年考研中榜者,都是沾了英语水平高的光,否则的话,你专业课成绩再好也是“一票否定”。

    从传统的角度看,翻译方向就业面比较广,可以在文化、科研、学校、出版、经济、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研究、教学等工作。我国现有市场需求量较大、人才紧缺的专业翻译人才主要有以下5个方向:会议口译、法庭口译、商务口译、联络陪同口译、文书翻译。

    英语是求职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随着英语教育逐渐普及,人们学英语的意识不断提高,很多企业家或管理者已掌握了英语这个技能,不再需要专门的英语人才来帮助他,市场对单纯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正逐渐减小。自2009年开始,一些媒体报道说,英语专业已成为失业人数最多的十大专业之一。

    当然,如果你对工作不挑不拣的话,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恐怕永远也不会失业。起码,广大的农村中小学[微博]对英语师资的需求,在几十年内也难以满足需求。如果想留在城市的话,目前市场上的各种层次的语言培训机构也需要大量的英语人才。

    就业目标

    教师:在中小学任教;翻译:到外事、经贸部门从事翻译工作;导游:在国际旅行社当导游;其他: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翻译及文秘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安徽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广西大学。

    一般高校:天津外国语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华桥(非侨)外国语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宁波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安庆师范学院。

    提示

    1.英语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以文科生居多,考生需参加当地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不同学校对考生的英语成绩还有单科分数要求。

    2.英语专业对考生的文字理解和语言表达能力要求较高,考生应具备一定的语言天赋,对语言文字有敏感度。高中阶段,英语、语文成绩好的考生适宜报考。

    7NO.7 物流管理

    青睐指数:★★★★☆

    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生产运作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物流学概论、城市物流学、国际物流学、仓储学、运输学、包装学、配送中心论、物流经营管理学、物流系统设计技术等。

    就业前景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已经成为本世纪重要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许多政府和企业正在积极筹划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把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海市欲成为全球现代物流供应链中的重要枢纽和节点;深圳市政府将现代物流产业作为三个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北京、大连、沈阳等城市都在加快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并加紧实施;天津已经连续多年每年拿出100亿元的资金用于物流基本建设,把物流产业作为天津经济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强势推进。

    我国的现代物流已经进入快速增长、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十二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扩大,物流需求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

    据智联招聘最新发布的网上人才招聘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我国本科以上物流人才的需求量约为30万~40万人,而目前各类本科院校物流专业年培养规模在6000人左右。今后一段时期,除储存、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领域的物流人才紧缺外,相关的系统化管理人才、懂得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专业操作人才、电子商务物流人才将更吃香。据了解,目前最为抢手的物流人才,是那些掌握现代经济贸易、运输与物流理论和技能,且具有扎实英语能力的国际贸易运输及物流经营型人才,他们的年薪最高可达数十万元。

    就业目标

    管理人员:到国家和省市级经济管理部门、贸易公司、工商企业以及物流中心,从事与物流相关的运输、仓储、物流管理等工作;技术人员:到铁路,航空,港口,仓储等企业从事技术工作。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北京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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