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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亮化监理大纲

    时间:2020-08-06 13:12:39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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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理 大 纲 现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本监理规划,敬请业主和各位专家评议。如果本公司有幸中标,实现为业主服务的目的,将以本大纲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施工图为依据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内容指导今后的监理工作。

    第一章 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工程名称: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2016年亮化改造完善工程监理 2 业主单位: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3 质量标准:合格 4 工程工期: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25日竣工,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监理工作概述 1 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监理目标均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项目监理部对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科学管理,自觉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努力使监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1.1 工程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部将根据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文件、严格监理,完善承包商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保证体系,重视事前预防的环节监理,进行一丝不苟的中间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合格等级。

    1.2 工程投资目标 以不突破合同价总额为目标严格控制支付。

    投资控制是通过审查工程计量、确认工程月进度支付价款、审核设计变更等工作将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内,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造价发生,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投资目标内。

    1.3 工程进度目标 在进度控制方面,监理部严格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指导承包商运用网络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路线;
    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提出进度调整计划及采取措施的建议,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1.4 安全施工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所有的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根据工程情况固定或不固定的时间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

    1.5 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定期对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进行考评,按照沈阳市文明施工标准检查,分析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现场施工文明、安全。

    1.6 合同管理目标 监理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减少项目运行的风险。

    1.7 保修阶段目标 提供完善的保修期服务,及时迅速地解决项目出现的问题,提供使用期的技术咨询,确保项目的正常使用。

    2 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依据设计图纸范围所示工程及交工标准进行监理。包括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并负责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前期施工定位测量工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索赔及对内对外的组织协调工作。

    项目监理相关要求:
    (1) 施工监理;

    (2) 施工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 材料选择和验收;

    (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5) 施工后的管理检查;

    (6) 组织协调施工管理(计划统计、计量审核、合同信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排迁工作组织协调、转序检测、阶段验收、交叉施工协调管理);

    (7) 工程交工验收;

    (8) 竣工结算管理;

    (9) 档案汇集整理。

    3 监理工作内容 1 监理单位将负责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2 具体服务的内容 2.1 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应严格按照同业主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按照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2.2 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 会同业主按照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

    (2) 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
    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3) 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免费利用施工单位或使用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4) 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及隐蔽工程实行全过程24小时旁站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予以签认;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5) 检查施工方法,审核施工方案和工艺,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6) 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业主提交相关的监理情况报告,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2.3 监理单位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 按时审核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按时审核承包人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业主审批。

    (2) 按时审核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报业主审批。

    (3)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工程进度符合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要求。

    (4) 每周(必要时每旬)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

    2.4 监理单位在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 审核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2) 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计量与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3) 按合同规定审查、审核中期支付证书及最终文件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建议业主暂停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合同文件要求。

    (4) 对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工作界面的计量项目,应严格控制工程数量,并将现场计量的原始记录原本存档备查。

    2.5 监理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 主持工程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
    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 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3) 监督承包人进入工程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

    (4) 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期、质量,及时督促补充、更换或停止支付。

    (5) 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法定承诺。

    3 监理单位其它方面的职责权限 3.1 在监理业务上接受业主的统一指导和管理,按照业主要 求进行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属于业主的财产;
    监理单位使用中应给予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应按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

    3.3 对设计中的错误或设计与实际环境不协调之处,以及能给业主带来经济效益的变更要及时提出意见,报业主批准。

    3.4 在业主的统一组织下,参加施工图设计的审核。

    3.5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为业主提供如下资料:
    (1) 工程监理周报:主要内容按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增加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质量事故处理等有关报表。

    (2) 中期支付证书(每旬)、竣工结算证书。

    (3) 各种监理检测原始记录、表格、技术档案资料等(工程竣工时作为竣工资料提交业主)。

    (4) 计划进度报表(按业主提供的格式及方法提供)。

    (5) 当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了解工程情况时,随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3.6 按竣工资料编制办法的规定,完成本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工作。

    3.7 保密:在本合同期间内合同终止后,未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 监理工作依据 1、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等;

    2、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5、道路照明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道路和街道照明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4-1996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7-1997 《LED 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LB/T 002-2009 《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3—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辽宁省建筑业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有关政府法律、法规、条例、文件等。

    第二章 重点、特点和难点分析论述及对策 在工程监理中会遇到许多这样或那样不同的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要我们监理工作善于分析和掌握它的特点、难点,抓住工作重点,就能促进和有益于监理工作的开展。

    一、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的对策 1、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专业工程自身特点是专业性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进步。电气专业按工艺不同的种类,采用不同的动力系统。

    1.1.施工测量定位是本工程的重点难点之一,要保证交通设施位置准确测量人员要随时控制好桩位、标高。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全程跟踪,及时进行复测。

    1.2.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控制也是本工程的重点难点之一,为确保到达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符合要求,我单位派驻专业材料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控制进行监督、检测以确保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1.3.本工程工作量大工期短,进度管理也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我监理单位将设置专业进度监理工程师,每天对进度进行整理,与计划工期实时进行比较,及时反馈给项目监理部及施工单位,各参建单位;
    以便群策群力及时调整计划以确保工期。

    1.4.由于本工程处于市区内,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也是本工程的重点,我单位设置专人为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对现场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文明、有序。

    2本工程的特点:是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工期紧。

    配电箱监理重点 设备基础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的外观光滑、平整、美观。外露部分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必须提供基础制作的隐蔽工程记录和有关检测报告。

    配电箱、分线箱的安装、接线板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标(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设备有无损伤,镀层、漆层是否完整、无损伤,零配件是否完好无损。

    设备与装箱清单相符,应无差错。

    电缆线路监理重点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长度,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与施工合同文件相对照)。

    检查三证(合格证、质保单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进口设备尚需检查商检证。设备应有铭牌。

    箱式变压器设备安装控制监理重点 各种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设备在安装前首先对其进行开箱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参见设备开箱验收单)。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与施工合同文件相对照) 检查三证(合格证、质保单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进口设备尚需检查商检证。

    设备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有无损伤,镀层、漆层是否完整,零配件是否完好无损。

    设备配件、附件、备件是否齐全。

    设备与装箱清单相对照有无差错。

    必要时应进行电气特性的实验 电源室设备的安装、配线的随工检查。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们将采取以下监理措施:
    a.电缆敷设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完成对证明合格的资料,电缆管规格大小,电缆型号、电压、规格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审查。重点检查现场电缆沟的深度和相关间距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b.电缆敷设期间,加强巡视、检查。对于电缆管、电缆验收,规格型号、数量采用现场检查控制手段,重点检查过街管道、接地线敷设措施。此外对电缆埋设深度、弯曲半径、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的制作进行验收,一旦发现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立即要求承包商返工。

    c.电缆直埋过程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现场监督承包商电缆覆土质量,特别是过街电缆管管底覆土夯填质量。

    Ⅲ.电缆敷设完成后,检查绝缘测试合格后,再进行回填覆土。

    Ⅳ.加强对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二、利于“四控、两管、一协调”控制对策 质量控制 A、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

    B、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

    C、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D、审查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E、对隐蔽工程进行了验收。

    F、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G、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现场质量及各参与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H、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I、向业主方整理和提交监理资料。

    J、下发监理通知、停工令及复工令。

    K、组织项目质量信息的流转与分析。

    进度控制 A.进度目标分解;

    B.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深度;

    C.监理人员的分工;

    D.工作流程;

    E.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F.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检查日期、数据收集方式、报表形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G.进行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投资控制:
    A.对已完成合同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复核;
    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等信息和工程施工过程与合同投资控制有关信息,测算各特殊项目的定额单价报业主审核,并由总监签署合格工程量,做为业主支付款依据。

    B.监理工程师复核工程计量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付款申请。

    C.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会同业主采取纠偏措施。

    D.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在月报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E.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影响投资控制的重要因素之一,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设计。非变更不可的,要尽量缩小变更范围,并争取尽早变更。特别是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设计,有的往往从施工简便或者有意识增加费用出发。无论从哪个方面提出变更,都要经过监理审定,对需变更的项目,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到变更的同时进行相应的投资分析估算,提出费用增减数额,杜绝只有图纸变更,没有预算分析的现象。

    F.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管好各种签证及施工变更资料,注意积累与本工程有关的素材,为正确处理要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者处理索赔事宜。

    G.做好“议价材”、“甲控材”和大型设备使用控制。对合同中未规定价格的材料,监理人员一方面督促施工方必须在进场前先作书面报价并提出样品,经监理与业主协商后确定其价格,另一方面对材料的实际使用数量应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对影响投资的大型机械设备的调用,施工单位必须先提出使用申请(包括台班单价),经监理审定,业主同意后,施工单位才可进场使用,监理工程师书面签认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和内容,作为费用计量的依据。

    H.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安全控制 (一)、明确安全岗位的工作职责 由于本工程安装工作较为复杂且规模较大本工程设一名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管理有关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有:
    1、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总体分析与评价,向项目总监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建议。

    2、提出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报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以便监理部进行重点监控。

    3、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理工作检查。

    5、收集汇总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

    (二)、开展安全生产有关的监理工作 1、审查有关方案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3、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的强制性标准。

    4、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检查落实安全交底工作,检查各项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等等。

    (三)、定期总结安全状况、改进工作方法 为了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周期性的总结与评价是非常必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与会议讨论,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形势,安全教育与安全交底方面、安全检查方面、现场安全保护方面、安全隐患的消除方面等,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出进一步和要求。

    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 工程变更 工程延期 临时延期 索赔管理 E.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的内容包括文件、档案、监理报表及计算机辅助文档等。信息主要是在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的文件、工程前期文件、设计变更及工程内部文件,根据其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等分类整理,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时间和形成的自然规律等特征组卷。

    组织协调 加强与各承包商的协调。

    B.做好与业主的协调。

    C.加强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D.密切与质量监督站的协调。

    F.做好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 三、全局性对策 (1) 建议成立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技术专家小组,共同研究审定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创优的措施。

    对施工现场出现有关质量、进度等问题及时解决。对市政管线 (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产权单位进行协调。

    (2) 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时编制工程分部施工进度计划,充分采用交叉施工、流水作业等手段,科学安排施工的各要素,并严格落实,减少窝工、停工等现象,提高劳动生产率。采用网络计划法,优化网络计划压缩工期,采用平行作业、交叉作业,充分利用工作面,合理安排雨期施工分项工程内容,从而保证施工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缩短工期。

    (3) 合理组织施工 对路灯工程来说,工程前期,协调工程量比较大,施工阶段工期长,耗工量大,后期工程量集中,工期紧、压力大,在施工安排上要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边协调,边施工,有施工条件的抓紧施工,以分散施工高峰期的工作量,减轻工程后期对施工工作的压力,做到均衡施工。

    (4) 关于经济处罚手段的使用 经济处罚措施必须在施工合同中作出详细的约定,并且在施工单位进场时作深入的交底,但是在处罚的尺度的掌握上,我们认为应侧重于管理程序方面和质量缺陷方面。对施工单位违反管理程序的处罚要高于产生质量缺陷的处罚;在质量问题处罚方面要侧重于对出现质量通病的处罚。

    (5) 做好对管线保护的合理化建议 由于本工程,沿线范围大,涉及的面广,沿线影响施工的许多地下管线需进行迁移和保护,施工前应向管线主管部门办妥申报手续(包括保护方案、应急预案、监测方案等),并详细收集相关资料摸清既有管线的分布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线迁移和保护方案。

    (6) 建议对工程工期进行总网络控制 要对施工及保修阶段实行全过程的监理,需要有一个总工期网络图进行控制,才能按期完成建设单位的建设任务。建议建设单位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和实际可能到位的时间,施工准备阶段的时间,工程施工开工时间、结束的时间,具备竣工验收的时间等因素,全盘考虑、实事求是、统一安排,细尽具体作出“进度总网络计划图”,以便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控制施工工期,争取以尽快的速度完成本工程。

    (7) 建议充分利用网络计划技术 在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建议充分利用网络计划技术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提出相关的网络图,明确关键线路和关键项目节点,以便检查、督促和监控。

    (8) 建议严格网络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和关键项目的限期实现 为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建议各参建单位紧紧抓住进度计划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不放,采取必要的各种相应措施,确保关键线路中各关键项目按时实现。特别是将影响工期的关键工序施工,要作为重点来控制。

    (9) 建立项目经理、总监与业主定期沟通制度,以便于统一协调 (10) 建议建立进度奖惩制度 制订严格的进度奖惩措施,并严格执行。基于我国国情,施工合同中有关施工进度的规定,往往流于形式,而不予认真执行,这就减弱了承包人的合同意识,根据自己的施工力量,随意打破施工的计划安排,造成工期失控。因此,加强进度控制措施的落实,是保证工程进度的关键。

    (11) 建议严格进度报审制度 承包人在开工前报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每月底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例会申报周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12) 建议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 进度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许多问题是可以通过协调会议解决,在会上决定的事,各参建单位必须坚决执行,按时完成,因此,建议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由进度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

    (13)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 建议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将现有地貌、构筑物做出详细的测量,使得工程量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增加签证,利于投资控制。

    认真做好图纸会审,设计图纸要尽可能详细、准确、不留活口,对由于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确需进行变更的,需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必要时请其它相关单位参加),进行技术评审与经济核算,由项目总监及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其次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严格按图施工,减少变更,严格监控施工现场,尽可能事先消除会产生变更的影响因素,降低由于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而引起的不必要的费用。

    (14) 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 1) 要求承包商充分重视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前应先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措施。

    2) 施工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承包商应做好现场的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振动源相对集中、 3) 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粉尘,施工现场开挖、钻孔、回填土方时表层土质干燥应适当洒水,对弃土及建筑材料加强管理,适当加盖篷布等措施。

    (15) 建立进度协调领导小组 建议成立工程进度协调小组,工程现场业主代表或业主项目经理任组长,本现场监理机构积极配合,负责施工进度协调工作。必须有整体进度计划,充分运用进度网络技术,优选安排关键线路关键节点的施工。

    为加快工程建设,缩短建设工期,需建设单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6) 设立风险分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机构的建议 1) 本工程施工是一个投资大,周期短,参与人员多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会发生很多不可预见的事情,建议业主单位牵头,建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处理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 工作机构人员要有处变不惊的良好心理素质,事前拟制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物资、技术保障方案。

    3)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施工单位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社会、环境影响。

    四、本工程实施难点 1、图纸会审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及公司专家顾问组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重点审核设计图纸的适用性,设计考虑的现状是否与现场情况相符,与现有管线及道路相接处理是否合理和可行,采用的材料和构件是否符合现行的规定;
    将图纸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清单交建设单位汇总后与设计单位协调解决;
    同时要求总包单位组织各专业进行图纸会审,提出问题清单,监理督促落实,将图纸中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通过图纸审查,形成控制重点和要点清单,交项目监理部控制。

    2、测量控制 2.1于工程开始前,发布测量管理工作程序,对导线点和水准点、测量控制网、施工放线,以及监理工程师施工中对测量作业控制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明确,以保证本工程测量作业的有序进行。

    2.2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进行基桩的接收与交桩,并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3监理工程师督促和参加施工单位对原始定位点的复核和校核。若发现有连续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失控、损坏时,应提请业主通过设计勘测单位补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复核和校核结果进行内业和外业复核后,将正确结果报业主存档。

    2.4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和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质。

    2.5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本工程的测量方案,并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测量方案进行工程测量工作。

    2.6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平面、高程控制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控。对道路各结构层的标高更应进行重点控制。

    2.7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放线和控制桩的引测进行旁站监理。

    2.8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报验单及测量资料。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
    发现有差错,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测和重报,合格后再予以书面认可。

    3、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保证 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及供应、保障情况,是关系整个工程质量、工期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工程的质量和造价都与它所用材料密切相关,材料的性能如何在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使用和寿命。对工程的各种诸如承载、磨耗、维修要求,无不以材料性能为基本保证的。因此必需做到:
    第一、控制材料的供应来源。会同业主、总承包单位进行考察,确定质量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并对其产品样品进行封样;

    第二、严把入场检验关,对质保资料和观感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并进行比样;

    第三、做好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对试验结果建立台帐,进行跟踪检查和控制;

    第四、严格执行辽宁省有关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备案管理规定;

    第五、做好夜间进场材料设备监理质量控制,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现象。

    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在保证使用功能、进度计划目标、质优价廉的前提下,监理项目部组织建设、总包及相关单位编制本工程的“材料加工订货计划明细表”。成立由三方组成的材料领导小组,对重要的材料、设备实行考察认证制度,明确执行方、配合方的责任,确保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标准、价格经济合理且按进度计划及时进场。

    第三章 质量控制 1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部将根据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文件、严格监理,完善承包商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保证体系,重视事前预防的环节监理,进行一丝不苟的中间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要求的合格等级。

    2 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IS09001:2008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监督管理,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法规及地方性质量文件。同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工程 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质量监督体系 施工质量监理管理体系的设置及运转要围绕质量管理职责来运行。本工程在管理过程中,本项目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如下:
    质量管理职责 质保体系中要做到质量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便于管理。监理人员职责如下:
    1)总监:
    总监要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并督促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各项监理细则的实施与落实,协调好与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2)总代:
    总代是项目监理的质量控制及管理者,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工作全面管理,参加图纸会审、监理工作交底,主持编制关键工序的监理细则,监督各监理人员质量职责的落实。

    3)专业监理人员:
    ? 专业监理人员作为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主要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控制,实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的质量问及时发出监理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定期向总监书面汇报近期质量检查情况及处理措施,并接受甲方及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及交底验收。

    3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及见证点停止点设置 根据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结合本项目工程情况,制定了如下监理工作程序。实际监理时,尚应符合业主的工程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再进行相应修改或增、减。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准备阶段 交桩复测放样 施工设计图纸报批 图纸技术交底会审 施组编制及审查 进场材料设备报验 组织机构建立、质保体系报验 分包商审查合格 选择砼配合比 办理施工许可证 完成四通一平 第一次工地例会 承包人自检,提交开工报告 监理审核开工报告 业主批准开工报告 现场监理发布开工令 开始施工 (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签署开工报告 督促承包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措施的落实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提交意见 实施四控两管一协调,督促承包商严格按规范、图纸及工艺标准施工,按规定及要求报验 组织竣工验收 签署监理意见 分析查明原因 实施返修返工 市质检站参与 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编写监理总结 整理及移交监理档案 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安全控制 (3)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承包人 工程竣工 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技术材料 (含竣工图) 质量签证文件 工程结算资料 同意验收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工程交验 使用、保修 交付工程款 是 承包人提交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合格? 审核结算书 处理工程索赔 总监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是 否 否 (4) 项目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确定保修阶段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出现问题时,召集业主、设计、施工、质检站人员,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 定期回访,收集有关资料 监督处理措施的落实,编制处理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准备 工人、技术人员数量 机械设备、数量、型号 原材料试验资料、砼配合比 试验仪器、设备 组织验收及评定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准备 工人、技术人员数量 机械设备、数量、型号 原材料试验资料、砼配合比 试验仪器、设备 填写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承 包 人 审核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试验或测量 监理工程师 监理旁站检查 开 工 不同意 填报质量验收通知书 承 包 人 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规范要求、自检合格并报有关资料 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监理试验室检验 监理试验工程师 检验结果 报监理工程师 填写质量验收单 监理工程师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合格 返工 不合格 检查、抽检、评定 市质检站 检查结果 (5) 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6) 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生产厂家的资质证 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 工艺及产品的合格证 外观检查 抽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 对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的原材料等进行质量预控 签发不允许使用通知或不允许施工设备进场通知 签认允许使用通知单 承包人申报进场材料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检查 不合格 合格 材料进场 自 检 承包人 监理试验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批准 不合格 重选材料 承 包 人 出厂(场)质保资料 监理试验室抽检 提交材料报告单 承包人按规定批量自检并写质检报告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单 监理按规定抽检频率和发现有问题的材料进行抽检检 通知禁止使用并自费运出现场 合格继续使用 不合格 准予使用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 (7)原材料监理工作程序 料 源 (8)工程测量监理工作程序 ① 平面控制点、水准基点复测监理工作程序 否 签认 参与业主交桩 承包商复测控制点及测量加密控制点 监理校核控制点测量成果 监理复测 签认 否 可用于工程放样 业主(测量监理) ② 施工放样测量监理工作程序 否 控制点及加密控制点资料(已通过测量监理签认) 分项工程施工放样测量(承包商) 签认 监理旁站或抽测 监理部审核放样测量成果 工程施工 (9)工程停、复工监理程序 监理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执行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填写复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事故处理情况 认可、签认复工指令 不认可、签发工地指令 (10)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一般程序框图 审批处理方案(监) 发现质量缺陷 发出停工令 缺陷的初步调查 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 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监) 提出处理方案(承包) 可行? 方案实施 验收 资料存档 过程资料和情况调查 试验、检测、现场 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评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根据驻地办或建设单位的处理意见 包括缺陷工程的失败试验 不 可 行 (11)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否 否 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发生 承包商向监理办报告 承包人暂停施工(执行停工令) 监理办现场查办 监理办下达复工令 承包人复工 业主负责组织联合调查和勘探 向业主报告 暂停施工(继续执行停工令) 提交总结报告并研究拟定出处理方案 监理办指示承包人复工(执行复工令) 是 是 否 是 是否为重大、特大事故 承包人提出补救或修复方案 原因是否查明 监理办审查是否批准 4工程质量控制在组织、经济、管理、技术、合同方面的保证措施 4.1、组织措施 (1)根据该工程提特点、重点和难点,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够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制度;

    (2)落实项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加强施工监理巡视,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采取措施纠正;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

    (4)检查承包商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4.2、经济措施 (1)在合同中制订质量奖罚条款;

    (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工程计量,不支付工程款。

    4.3、管理措施 (1)建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人;

    (2)落实施工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执行;

    (3)对施工现场巡视、旁站、检查、测量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整改。

    4.4、技术措施 (1)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

    (2)编制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施工监理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审核;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重视图纸会审工作;

    (4)要求承包商认真落实工前技术交底工作,工后验收工作;

    (5)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的重点控制;

    (6)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风险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实行主动控制;

    (7)定期对用于监理工作的检测工具进行检测、校定、确保其有效性。

    4.5、合同措施 (1)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2)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5.1、质量的事前控制(质量保证的预控措施)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①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②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③已审核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

    ④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⑤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另制定出质量指标及验收标准。

    (2)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①包括地下、架空管线等设施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

    ②现场定位轴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3)施工队伍的资质:
    ①施工单位的资质在招标阶段己进行了审查,开工时应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审批承包商配备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②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①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及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审批承包商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

    ②某些工程材料(主要为装饰材料)还需审查样品后方可订货;

    ③某些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材料、制品抽检或试验的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监理要求另行确定;

    ④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⑤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并帮助生产厂家完善其质保措施;

    ⑥构件生产厂家,应核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量保体系;

    ⑦有设备在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5)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①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技术和数量的要求。凡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②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6)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②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文件;

    ③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④针对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⑤要求总承包单位编制标准工艺流程图。

    (7) 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①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主动向当地质监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监的具体办法,争取当地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②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和方案;

    ③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④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考察;

    ⑤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8) 提供工程放线资料,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5.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①针对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质控要点,并采取观察、量测、测量、试验等手段予以控制。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②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钢筋水泥构配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质量标准。

    ③对己完工程(工序)的质量按规范要求的项目和抽样频率进行各项检验和独立试验。

    ④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纸。

    (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4)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和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监理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⑦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己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7)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8)做好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

    (9)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10)建立各级质量监理日志;

    (11)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12)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5.3、质量的事后控制 (1)及时检查已完工程,并将检查结果与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比较,用于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以便要求承包商在下一步的施工中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更正;

    (2)检查承包商预验收情况,监督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

    (3)审查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开展工程竣工初验,督促、检查承包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审查承包商保修期剩余工程计划,检查承包商对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对各种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

    (5)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要求承包商进行修复;

    (6)保修期即将结束前,督促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做好保修验收的各项工作,并在会同各方对工程进行整体验收后,对保修期的工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6 对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的范围包括对人、材料和构配件、机械设备、施工方法与方案、环境等方面,这也是影响功能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确保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关键。

    6.1人的控制 为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因人的失误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作都应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对他们的技术水平予以考核,在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以后,持证上岗。并且应健全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在质量活动中的作用,禁止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6.2材料和构配件的控制 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前提。

    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它们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检验方法、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等;

    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控制的要点是:采购订货前,审查有关性能、数据等是否与本工程要求相符;

    进场前检验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主要材料和构配件还应分批量按规定取样检验和复试;

    对进口材料、设备应配合商检部门检验;

    材料和构配件等应按规定的条件保管,并在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使用;
    对保管不善或使用期限超过规定的材料,应按规定取样测试,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在现场配置的材料,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材料和构配件的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专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试验室内符合资质等级要求,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

    6.3机械设备的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是形成建筑工程产品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均有直接的影响。从工程质量角度处罚,应着重从机械设备的性能参数、选型和使用要求等方面予以控制。

    6.4施工方法与方案的控制 施工方法与方案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关键。因此,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法的选择和方案制订;
    在审查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组织管理、技术经济、自然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考虑提出建议。

    6.5环境因素的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反映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的工程技术环境;
    有反映劳动组合、劳动条件的劳动环境;
    由于环境因素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在施工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采取措施控制其不利的一面。

    7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进行全过程、全面的控制,即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

    7.1采购质量的控制 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订货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
    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书面审查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对于永久性设备、器材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组织采购订货,即设备、器材、构配件等的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前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

    对于大型的或重要的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

    对于设备、器材和构配件的采购、订货,监理工程师制定质量保证计划,详细提出对厂家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质量保证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的基本原则及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设备或器材所用材料性能所依据的标准或规范;
    应进行的质量检验项目及要达到的标准;
    技术协议,包括一般技术规定、技术参数、特性及保证值,以及有关技术说明、检验、试验和验收等;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所使用大的器材的标记、识别和追踪的要求;
    质量信息传递的途径、方法和要求;
    对于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权威性的质量认证等。供货厂家应提供质量保证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在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且作为竣工文件的一部分。

    质量保证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供货总说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
    质量检验证明;
    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
    关键工艺操作人员资格证明及操作记录,不合格品或质量问题的说明及证明;
    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必要时,还应附有权威性认证资料。

    7.2制造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质量重要设备、器材或外供的构件,采取对厂家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的或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以便及时了解其产品内部质量的真实情况,随时掌握与了解供货方是否严格执行其质量保证和履行订货合同,确保交货质量。

    监造人员可以由业主方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造,或由各方组成监造组进行监造。监造的内容主要是:了解供货方质量管理及保证体系,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其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质量保证的执行情况;
    监督其所用材料质量、生产工艺及工序能力;
    监控其质量检验人员的资质,以及质量检验工作的情况和可靠性、准确性;
    参与产品出场前的试验与检验;
    监督产品包装、运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等。

    7.3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①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施工单位质检员必须到场履行验收手续,并及时报验;

    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核实内容: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

    材质单是否真实有效:
    是否是原件;

    若是复印件,是否有加盖单位印章(材料专用章)且注明原件保存在什么地方;

    是否有涂改、字迹不清、数量不符等现象。

    材料的标识与材质单是否相符。

    对材质单与到货不符或特性数据有异议的应设法解决,否则不得用于工程。

    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需要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

    ②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或器材到场,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设备到场后,订货方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发现供方质量保证文件与实物不相符时,或对文件资料的正确性有怀疑时,或者是设计及验收规程规定必须复检合格后才可使用时,还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复检。

    对于工地交货的大型设备,由厂房运至工地后进行组装、调整和试验,经过自检合格后,再由订货方复检,复检合格后方予以验收。

    ③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

    7.4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7.4.1施工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保管和发放制度。

    7.4.2存放、保管条件的控制 7.4.2.1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应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以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条件;

    7.4.2.2如果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

    7.4.2.3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在存入后每个一定时间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

    7.4.3保管发放措施 7.4.3.1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的入库严格履行手续,建立台帐,对其规格、型号、领取时间、应用部位等详细记录,备查。

    7.4.3.2对质检员认可、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的材料入库后应整齐、有序摆放。

    (1所有原材料应施行分类挂牌制度;

    (2铭牌应注明:规格、材质、数量、使用部位;

    (3使用部位应注明具体分部、分项工程;

    (4对确认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用不退色颜料予以明示。施工单位需在24小时内清除现场;

    (5焊接材料应分类保管,存放在干燥处。

    7.5半成品、构配件的标识 要求施工单位对易发生规格混淆的半成品、构配件,入库前要做好编码标识,用不退色的颜料对其标识,保证其在任何部位都能辨别其规格、型号,保证工程材料使用的正确无误。

    7.5.1.领料应设专人负责,领料员应由熟悉图纸和工程要求的管理人员担任,材料的领取与发放应有完整的登记、签字手续;

    7.5.2.领料单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负责人签字,保管员方可发放;

    7.5.3.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领取发放除严格履行程序外,还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在材料使用前指定专人对其规格、型号再进行一次复核,并建立台帐履行复核签字手续;

    7.5.4.领料员应负责按图纸要求保证领用材料正确就位,质检员应随时检查使用情况,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巡视,随时抽检;

    7.5.5.焊接材料的烘干温度、烘干时间应按规范要求进行;

    7.5.6.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使用前经有关各方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则不准使用,或降级等级使用。

    8 质量控制难点、要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要求承包人严格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切实做到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
    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上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测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工程测量控制要点 测量是保证工程位置、基础深度及建、构筑物设计尺寸不可缺少的手段,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承包人制定施工控制网测定方案,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测量,测量精度必须达到工程测量规范的相应精度要求,并附施工控制点的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各项工程开工前的施工放线测量,定线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准开工。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列附件:
    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施工测量人员姓名、资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测量仪器、工具检定证书(复印件)。

    2) 承包人应定时对施工控制点、高程点进行检查,其成果精度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 放线测量 放线测量是控制几何尺寸最基本、最关键的手段。测量的偏差所造成的后果常常不只是一般的质量缺陷,而大多是严重的质量事故。因此,在正式施工前,对放线所依据的基准点、导线点等控制要素,测量监理工程师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复核,对所有的测量记录、报表要进行严格的审查。

    4)施工过程测量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测量的控制和检查,是为了保证施工按几何尺寸的要求进行。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繁杂,控制桩或控制点往往容易受到碰撞、破坏甚至丢失。其准确性很难完全保证,而即使放线准确无误,几何尺寸质量缺陷仍有可能发生。因此,加强测量控制与复核是避免这样缺陷的最有效办法。

    要避免由于测量工作不足而带来的工程质量缺陷,除了监理工程师加强测量检测工作、增加检测频率外,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必须要求承包人加强测量工作,做到:
    立完善的测量组织系统。如果承包人没有完善的测量组织系统,就无法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这样就很难发现和纠正各施工区段独立测量系统的偏差或误差。

    ②充实测量的技术力量。如果承包人的测量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对于关键性的测量,如放线、导线点设置等,则无法准确地进行,这样,施工几何尺寸控制效果就很难保证。

    ③采用先进的测量设备和测量手段。测量手段和设备的先进程度,直接影响到测量结果的准确程度。如果承包人缺乏足够的测量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保证不了结果的准确性,将成为发生质量缺陷的潜在因素。

    5)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是为了检查工程的位置、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为编制竣工文件收集实际数据,并为今后的养护维修提供测量依据的重要工作。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如下:
    竣工测量应进行中线测量、高程测量、工程位置尺寸检测,还要设置永久导线基桩作为养护维修的测量依据。

    施工前,要与相邻标段进行中线坐标和高程贯通测量,并依据误差大小,合理调整中线和高程。

    原有设计导线点、水准点以及施工增加的导线点和水准点,凡能保留的都应予以保留。

    所有竣工导线测量与水准测量的观测记录及平差计算成果均应报总监理工程师验批。

    竣工测量要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实测数据,包括工程平面位置、尺寸及高程检测;
    路基路面宽度检测;
    边坡坡度检测;
    路面纵坡及横坡检测等。监测数据应与《施工技术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允许偏差相比较。

    竣工测量应按实测数据填写相关表格,作为竣工文件的资料。

    路床工程控制要点 ⑴、施工前,测量监理工程师要复测水准点高程,复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⑵、基层采用机械挖掘时,严格控制土基结构不被扰动,不得超挖,根据基土压缩量预留出一定的厚度,高于设计标高2-5cm,确保压实后达到设计高层。一旦发现土基结构被扰动(如:下雨等)或超挖,则应采取换土、垫砂、垫砂浆或混凝土等措施。

    ⑶、土基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必须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土基进行复查,如发现与设计要求的土质不相符时,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⑷、经复查土基的土质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后,应进行碾压,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碾压时如发现开挖完的土质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撒水;
    如土质过湿,发生“弹簧”现场,应采用挖开凉晒、换土、掺石灰或集料等措施处理。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供电照明 1.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 (1)审阅图纸,参加设计交底会,对设计不明确,使用不安全、不牢固,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等问题提出洽商解决,并形成设计交底的会议纪要,由各方签字确认。

    (2)审查施工方案及质保措施,必须有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承包人报请监理签认。

    (3)审查施工人员上岗证(电、焊工),不得无证上岗,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总监,并会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4)配电柜,控制柜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出厂试验记录、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

    (5)电线、电缆导管按批检查合格证。现场抽验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和均匀度。必要时,对绝缘导管及配件阻燃性能进行抽样复试。外观检查:绝缘导管及配件无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6)电线、电缆检查:
    1)按批检查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2)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

    3)按批现场抽验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

    4)电线、电缆绝缘性能和阻燃性能有疑义时,应按批抽样复试。

    (7)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检查合格证。外观检查:部件齐全、表面无裂纹和气孔。

    (8)照明灯具及附件检查:
    1)检查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合格证号和防爆装置。普通灯具有安全证标志。

    3)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验检查,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

    2.隐蔽检查部位的过程监理 (1)接地体隐蔽检查:
    1)人工接地分为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两种,接地体为50mm×5mm镀锌角钢或按设计要求使用钢管和圆钢,人工接地体埋深一般不少于0.6m,在经过人行通道时,埋深不少于1m。人工接地体的连接采用搭接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人工接地体除埋设在混凝土中外,全部焊接接头都要有防腐处理。

    2)人工接地体施工完成由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经监理检验符合上述要求后,再填报接地体隐蔽检查验收记录,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测试接地体接地电阻值要旁站监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要求后。由施工单位填报接地电阻测试LZ录,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2)埋管隐蔽检查:
    1)现场埋管施工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经监理检查符合要求后,再填写电线、电缆导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电缆施工 (1)电缆的持续容许电流要按电缆芯线发热和环境温度来确定,应大于或等于用电负载的最大持续电流。

    (2)电缆的芯线截面积要满足供电系统短路时的热稳定要求。

    (3)电缆的额定电压应等于或大于供电系统的额定电压。

    (4)地下电缆线路应有方位标志,以便不必掘开地面就能在任何线段上找到电缆及电缆接头位置。

    (5)铠装电缆对铠装部分应做可靠的接地,可以防止电缆发生漏电故障时铠装外皮带电。

    (6)灯具线路敷设为穿管埋设,其外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线路埋深不小于设计规定,即50cm。

    (7)电缆敷设前不得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如大的凹穴、裂缝、铠装的折裂或扭曲)。

    (8)施工敷设完一条回路,在填土前应对电缆绝缘电阻进行测试,目的是及时发现缺陷和薄弱环节,消除隐患,保证电缆安全运行。

    (9)电缆标志牌的设置以及标志牌上标明的内容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10)施工时电缆应根据其长度留出足够的备用段留量为2~3m,以备电缆铺设时电缆的结构因温度而引起变形补偿备用,以及发生故障,作为更换或修理备用。

    4.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 (1)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电线电缆接线必须正确,并联运行的电线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相位一致。

    (2)芯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截面积在2.5m㎡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后与接续端子连接,截面积大于2.5m㎡的多股铜芯线与接续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3)线路绝缘电阻测试,低压三相五线制电源(TN—S)用500V的兆欧表,遥测线路绝缘电阻值,并填报测试记录,经监理确认。

    (4)导线连接验收。导线连接施工完成由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检查符合要求,再填报电线电缆接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经监理确认,当该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后填报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监理工程师确认。

    5.成套配电柜和控制柜安装 (1)各种配电柜、盘等的基础槽钢(或其他型钢)应安装牢固,水平误差每米不应超过0.2cm,垂直度偏差为1.5%。

    (2)照明柜内要分别设置工作零线(PEN)和保护接地线,并经汇流排配出做电的隔离。

    (3)控制开关和保护装置熔断器自动开关的整定值要符合设计技术要求。

    (4)控制柜、配电柜、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主回路必须大于0.5 MΩ,二次回路要大于1MΩ。

    (5)配电柜、盘的金属框架基础槽钢必须接地(PE)。

    (6)配电柜、盘内的漏电保护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6.照明灯具安装 (1)庭院灯安装,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2)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庭院灯安装,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且有标识。

    (3)庭院灯安装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4)立柱式路灯、地灯、特种园艺灯等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的盒盖密封垫完整。

    (5)金属立柱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接地线单没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6)普通灯具、专用灯具的安装位置高度要按设计要求执行,当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小于2.4m时,其町接近的裸露导体必须接地或接零。在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和裸母线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应有泄水孔。

    路灯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规范及标准,认真审核开工报告及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应对实施安装的作业条件进行检查和监督,与照明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监理人员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对产品的技术文件、型号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以查验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安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督,保证其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监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准确计量,保证投资控制。

    路灯的质量控制:
    控制 项目 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进行的工作 检查 方式 中杆灯和高杆灯安装 1.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度与设计坑深度偏差+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偏差在+100~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300mm以上时,超过的+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倍,并应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应小于±1m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3.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

    4.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有关规定。

    5.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6.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没回填300mm厚度应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7.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黏性土,应分层夯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

    目测检查测 量 单挑灯、双挑灯安装 1.路灯钢杆必须焊接良好,长度8m及以下的锥形杆应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匀称、无虚焊。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误差应小于0.3%。

    2.路灯钢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埋式钢杆,其长度(包括埋入地下部分)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0.5%。

    2).法兰式钢杆,其长度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0.5%。

    3).杆身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宜为±0.5%。

    4).接线手孔尺寸允许偏差宜为±5mm。

    5).一次成形悬臂灯杆仰角允许偏差宜为±1°。

    3.直线路段安装单、双挑灯时,在无障碍等特殊情况下,灯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

    4.灯杆垂直偏差应小于半个杆梢,直线路段单、双挑灯排列成一直线时,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杆根。

    5.钢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或喷塑防腐装饰层的措施。

    6.刚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

    7.灯臂应固定牢靠,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

    8.当整个灯杆投影面上承受35m/s及以下的风速时,目测灯杆不应弯曲、结构构件不应转动。

    9. .铝制或玻璃钢灯座放置的方向应一致,可开启式门孔的铰链应完好,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启方向宜朝向慢车道或人行道。

    10. 采用预制或砖砌灯座应牢固不漏水,一条道路上的灯座尺寸、表面粉刷、装饰材料应一致。

    11. .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周围夯实,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100mm。

    目测 检查 测量 中杆灯和高杆灯 1)中杆灯和高杆灯的灯杆、灯盘、配线、升降电动机构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 3076)的规定。

    2)中杆灯和高杆灯宜采用三相供电,且三相负荷应均匀分配,每一回路必须装设保护装置。

    3)基础顶面标高应提供标桩。

    4)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牲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l00mm、-50mm。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坫砌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偏差在+100~+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300mm以上时,超过的+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5)地脚螺栓埋人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倍,并成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应小于±lm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6)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经,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

    7)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的有关规定。

    8)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厚度应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2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

    单挑灯、双挑灯和庭院灯 1)单挑灯、双挑灯的安装高度宜为6~12m。

    2)路灯钢杆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5μm,表面涂漆、喷塑处理应在钢杆热镀锌后进行,因校直等因素作修改的部位不得超过2处,且修整面积不得超过杆身表面积的5%。

    3)路灯钢杆必须焊接良好,长度8m及以下的锥形杆应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匀称、无虚焊。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3‰。

    4)路灯钢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埋式钢杆,其长度(包括埋人地下部分)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0.5%;

    2法兰式钢杆,其长度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0.5%;

    3杆身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宜为±0.5%;

    4接线手孑L尺寸允许偏差宜为±5mm;

    5一次成形悬臂灯杆仰角允许偏差宜为±1o。

    5)直线路段安装单、双挑灯时,在无障碍等特殊情况下,灯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

    6)灯杆垂直偏差应小于半个杆梢,直线路段单、双挑灯排列成一直线时,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杆根。

    7)钢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或喷塑防腐装饰层的措施。

    8)钢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

    9)灯臂应固定牢靠,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

    10)当整个灯杆投影面上承受35m屈及以下的风速时,目测灯杆不应弯曲、结构构件不应转动。

    11)庭院灯宜采用不碎灯罩,灯罩托盘应采用铸铝材质;
    若采用玻璃灯罩,紧固时螺栓应受力均匀,并应采用不锈钢螺栓,玻璃灯罩卡口应采用橡胶圈衬垫。

    12)庭院灯具铸件表面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与外观的裂纹、砂眼、疏松气孔和夹杂物等缺陷。

    13)庭院灯具铸件油漆涂层和喷塑后的外观应符合本规程第7.1.13条的规定。

    14)铝制或玻璃钢灯座放置的方向应一致,可开启式门孔的铰链应完好,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启方向宜朝向慢车道或人行道侧。

    15)采用预制或砖砌灯座应牢固不漏水,一条道路上的灯座尺寸、表面粉刷、装饰材料应一致。

    16)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周围夯实,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100mm。

    杆上路灯 1)杆上安装路灯,悬挑1m及以下的小灯臂安装高度宜为4~5m;
    悬挑1m以上的灯架,安装高度应大于6m;
    设路灯专杆的,安装高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2)杆上路灯灯臂的抱箍应紧固,不得松动,装灯方向与道路纵向应成90o,误差不得大于3o。

    3)引下线宜使用铜绝缘线和引下线支架,且松紧一致。引下线直接搭接在主线路上时应在主线上背扣后缠绕7圈以上。当主导线为铝线时应缠上铝包带并使用铜铝过渡连接引下线。

    4)熔断器宜安装在引下线离灯臂瓷瓶100mm处,带电部分与灯架、灯杆的距离不应少于50mm。非固定式保险台在不受拉力情况下,应安装在离灯架瓷瓶60mm处。

    5)引下线应对称搭接在电杆两侧,搭接处离电杆中心宜为300~400mm,引下线接头不得超过一个,不同规格的导线不得对接。

    6)引下线严禁从高压线间穿过。

    7)在灯臂或架空线横担上安装镇流器应有衬垫压板,固定螺栓不得少于2只,直径度,小于5mm。

    其它路灯 1)安装墙灯,其高度宜为3~4m。

    2)安装墙灯时,路灯架空线与第一支持物距离不得大于25m,支持物之间相隔距离不得大于6m,特殊情况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3)吊灯安装高度不宜小于6m,吊灯吊线采用16~25mm2的镀锌钢绞线或≠4镀锌铁丝合股使用,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吊灯(包括各种配件、引下线铁板、瓷瓶等)重量的10倍,吊线两端应安装接线瓷瓶。

    4)吊线松紧应合适,两端高度宜一致,当电杆的强度或刚度不足以承受吊线拉力时,应设拉线增强。

    5)吊灯的电源引下线不得受力,其保险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7.4.5条的规定。

    6)吊灯引下线如遇树枝等障碍物时,可沿吊线敷设支持物,支持物之间间距不宜大于1.5m。

    工程交接验收 1)路灯安装工程交接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2)路灯安装试运行前,应检查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等电器的型号、规格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灯杆杆位合理;

    4)灯臂安装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固定牢靠。在杆上安装时,灯臂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引下线松紧一致;

    5)灯具纵向中心线和灯臂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中心线和地面应平行,投光灯具投射角度应调整适当;

    6)灯杆、灯臂的热镀锌和油漆层不应有损坏;

    7)基础尺寸、标高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8)盒属灯杆、灯座均应接地(接零)保护,接地线端子固定牢固。

    9)路灯安装工程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工程竣工资料;

    2设计变更文件;

    3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生产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试验记录。

    低压电缆线路 1、一般规定 1.1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倍;

    聚氯乙烯铠装电缆为电缆外径的20倍。

    1.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1.3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 1.4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1.5三相四线制应采用四芯等截面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用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三相五线制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PE线芯截面可小一等级,但不应小于16 m㎡。

    1.6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固定明显的标志。

    1.7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绿地、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7m;

    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5m;

    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敷设。

    1.8机械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最大允许牵引强度:铜芯电缆不宜大于70N/m㎡;
    铝芯电缆不宜大于40N/m㎡。严禁用汽车牵引。

    1.9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1.10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

    1.11在有多路电缆通过的地段及电缆井内应有明显的标示牌。

    1.12采用架空的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空电缆承力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35 m㎡,线路两端应有良好接地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电缆在承力钢绞线上固定应自然松弛,在每一电杆处应留一定的余量,长度不应小于0.5m;

    承力钢绞线上电缆固定点的间距应小于0.75m,电缆固定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并应加软垫保护。

    1.13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应加保护管,保护管的长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用抱箍固定,固定点不得小于2处;
    电缆上杆应加固定支架,支架间距不得大于2m。

    2、电缆敷设 2.1电缆直埋敷设时,沿电缆全长上下应铺厚度不小于100mm的细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保护板上宜铺以醒目的标志。

    2.2直埋电缆宜采用聚氯乙烯护套铠装电缆。

    2.3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铁路、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穿管敷设。

    2.4在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电缆不宜采取直埋敷设。

    2.5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5的规定。

    表2.5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 项 目 最小净距(m) 平行 交叉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0.5 0.5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 0.5 0.5 电缆与油管道、可燃气体管道间 1.0 0.5 电缆与热管道及热力设备间 2.0 0.5 2.6直埋电缆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2.7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金属电缆管应采用热镀锌管或铸铁管,其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其内径不宜小于100mm。

    2.8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凸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2.9硬质塑料管连接应采用插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2.10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
    当采用套接时,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应小于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2.11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2.12敷设混凝土管、陶土管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降。

    2.13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钢管或铁管。

    2.14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人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2.15横穿道路及有机动车辆通行地段的管道应满足所需的承压强度。

    2.16桥梁上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振措施,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2.17电缆管应安装牢固;
    当设计无规定时,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3m。

    2.18所有支持夹具的铁制零部件除预埋螺栓外均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2.19过街管道、绿地与绿地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工作井,超过50m时应增设工作井,灯杆处宜设置工作井。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井盖应有防盗措施;

    井深不得小于1m,并应有渗水孔;

    井宽不应小于700mm。

    3、工程交接验收 3.1低压电缆线路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工作井设置安装应正确。

    3.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3.3低压电缆线路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电缆路径的批准文件;

    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图;

    设计变更文件;

    各种试验和检查记录。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电压为10kV及以下,容量500kVA及以下的电力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

    1.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设置地点宜符合下列条件:
    环境温度:最高气温+40℃,最高日平均气温+30℃,最高年平均气温+20℃,最低气温-30℃;

    当空气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0%;

    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

    周围应无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的危险,通风良好、不易积水;

    四周宜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及线路的进出,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1.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得有机械损伤,附件齐全,各组合部件无松动和脱落。箱式变电站内部电器部件及连接无损坏;

    油浸式变压器,密封处应良好,无渗漏油现象。

    1.4在运输过程中无异常情况,且制造厂未规定必须进行器身检查的,可不进行器身检查。

    1.5当需要进行器身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周围空气温度不宜低于0℃,器身温度不应低于环境温旭,当器身温度低于环境温度时,应将器身加热,宜使其温度高于环境温度10℃;

    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75%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得超过16h;

    空气相对湿度或露空时间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器身检查时,场地四周应保持清洁并有防尘措施;
    雨雪天或雾天不应在室外进行。

    1.6器身检查的主要项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螺栓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绝缘螺栓应无损坏,防松绑扎完好;

    铁芯应无变形,无多点接地;

    绕组绝缘层应完整,无缺损、变位现象;

    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
    引出线绝缘距离应合格,引出线与套管的连接应牢靠,接线正确。

    1.7干式变压器在运输途中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存放时,应置于干燥的室内。

    1.8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当超出三个月未安装时应加装吸湿器,并应进行下列检测工作:
    检查油箱密封情况;

    测量变压器内油的绝缘强度;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 2.1与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物、构筑物应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基础、构架、预埋件、预留孑L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的强度要求;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

    3)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4)油浸式变压器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通畅,卵石铺设完毕;

    5)通风及消防装置安装完毕;

    6)受电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2.2室外变压器安装方式宜采用杆上台架式安装。室外变压器宜使用油浸式变压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上台架所用铁件应热镀锌;

    变压器在台架平稳就位后,应采用直径4mm镀锌铁丝在变压器油箱上法兰下面部位将变压器与两杆捆扎固定;

    柱上变压器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告牌;

    柱上变压器台距地面宜为3m,不得小于2.5m;

    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距地面应为5m,相间距离不应小于0.7m。在有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上,跌落式熔断器应安装在非机动车道侧;

    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弯曲、压扁或损伤,熔体与尾线应压接牢固;

    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应采用多股绝缘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其导线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但铜线不应小于16 m㎡,铝线不应小于25 m㎡;

    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2.3室内变压器安装距墙不应小于800mm,距门不应小于1000mm,中心宜在屋顶吊环垂线位置。

    2.4吊装油浸式变压器应利用油箱体吊钩,不得用变压器顶盖上盘的吊环吊装整台变压器;
    吊装干式变压器,可利用变压器上部钢横梁主吊环吊装。

    2.5变压器本体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变压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轮距与轨距应适合;

    当使用封闭母线连接时,应使其套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安装中心线相符;

    装有滚轮的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装置加以固定;

    柱上变压器不宜装滚轮或将滚轮拆卸掉。

    2.6变压器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油枕:
    1)油枕安装前应用合格的变压器油冲洗干净,除去污物;

    2)油枕安装前应先安装油位表,放气孔和导油孔应畅通;
    油标玻璃管应完好;

    3)油枕应利用支架安装在油箱顶盖上,用螺栓将油枕、支架和油箱紧固。

    干燥器:
    1)检查硅胶是否失效(对浅蓝色硅胶,变为浅红色即已失效;
    对白色硅胶一律烘烤)。失效时,应在115~120℃温度下烘烤8h,使其复原或换新的;

    2)安装时,应将干燥器盖子处的橡皮垫取掉,并在盖子上装适量的变压器油;
    3)干燥器与油枕问管路的连接应密封,管道应通畅。

    温度计:
    1)温度计安装前均应进行校验,信号接点应动作正确,导通良好;

    2)油浸式变压器顶盖上的温度计座内应注进适量的变压器油,且密封应良好,无渗漏现象。闲置的温度计座应密封,不得进水;

    3)膨胀式信号温度计的细金属软管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有压扃或急剧的扭曲。

    2.7变压器绝缘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使用;
    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时,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2.8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气连接;
    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
    当采用电缆连接时,应按电缆终端头制作技术要求制作安装。

    2.9箱式变电站基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结构宜采用带电缆室的混凝土结构;
    电缆室应有通风口,并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箱内及良好的排水措施。

    2.10箱式变电站安装完毕送电投运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箱内及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操作机构、开关等可动元器件应灵活、可靠、准确。对装有温度显示、温度控制、风机、凝露控制等装置的设备,应根据电气性能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所有主回路、接地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点应牢固,并应符合电气原理图的要求;

    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所有的电器元件设备安装螺栓应紧固;

    辅助回路的电器整定值应准确,仪表与互感器的变比及接线极性应正确,所有电器元件应无异常。

    3、试验和检查 3.1箱式变电站运行前应做下列试验:
    变压器运行前应作下列试验:
    1)绕组直流电阻的测试;

    2)铁芯接地检查,穿心螺杆的绝缘检查;

    3)绝缘电阻测试:干燥环境条件下,高压对低压及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300M?,低压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
    潮湿环境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

    4)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变压器出厂试验电压的85%,试验时间可按出厂试验报告值确定。

    高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为高压开关设备出厂试验电压的80%,试验时间应为1min;

    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阻值不应低于0.5M?;

    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3.2柱上变压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油浸变压器不渗油;

    轮子的制动装置应牢固;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清晰;

    变压器顶部上应无遗留杂物;

    消防设施齐全,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

    油枕管的油门应打开,且指示正确,油位正常;

    防雷保护齐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电压额定值要求;

    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网运行要求;

    测温装置指示应正确,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变压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3.3变压器应进行5次空载额定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
    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0min;
    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3.4变压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24h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格。

    4、工程交接验收 4.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等设备、器材应符合规定,无机械损伤;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应安装牢固、正确,防雷、接地等安全保护合格、可靠;

    变压器各项试验合格,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分接头位置符合运行要求,器身无遗留物;

    各部接线正确、整齐,安全距离和导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

    熔断器的熔断体及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运行要求。

    4.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工程竣工资料;

    变更设计的文件;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安装技术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干燥记录等;

    5试验报告;

    6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配电装置与控制 1、低压配电室一般规定 1.1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及电源侧,并宜设在导电灰尘少、腐蚀介质少、干燥、无振动、进出线方便的地方。架空出线不应交叉。导线穿墙时,应采用穿墙绝缘套管。

    1.2配电装置室内通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配电柜为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不应小于1.5m;

    当配电柜为双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不应小于2m;

    配电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m。

    配电柜左右两侧不宜小于0.8m,, 1.3低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1.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门锁应牢固可靠。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1.5高、低压配电装置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设可开启的窗时,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窗户下檐距室外地面的高度应为1m以上。

    1.6配电室室内电缆沟深度宜为600mm,电缆沟盖板宜采用花纹钢板盖板或钢筋混凝土盖板。电缆沟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1.7低压配电室内不应通过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室内有采暖时,暖气管道上不应有阀门和中间接头,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1.8配电室内的电器设备应避免强烈日照。

    1.9配电室的接地线应编号,各类标识应齐全,遮拦应符合规定。

    2、配电柜(箱、盘)安装 2.1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的规定。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手车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可靠的接地。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直线度 <1 <5 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 <5 2.2配电柜(箱、盘)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振措施。

    2.3配电柜(箱、盘)及其设备与各构件问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分路控制盘、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2.4配电柜(箱、盘)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表2.4 配电柜(箱、盘)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垂直度(m) <1.5 水平偏差 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 盘面偏差 相邻两盘边 <1 成列盘面 <5 盘间接缝 <2 2.5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密封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应排列整齐。

    2.6配电柜(盘、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连接。成套柜(箱)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连接。

    2.7成套柜(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箱内照明应齐全。

    2.8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应刷漆。安装在同一室内且经常监视的配电柜(箱、盘)其盘面颜色宜和谐一致。

    2.9柱上的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得小于2m,所用金具应进行热镀锌处理。进出线孔应采取保护措施。

    3、配电柜(箱、盘)电器安装 3.1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
    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信号灯、光字牌、电铃、故障电钟等信号装置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带有照明的封闭式柜(箱、盘)应保证照明设施完好。

    3.2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
    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

    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
    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子;

    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3.3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3.4配电柜(箱、盘)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宜脱色。

    3.5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3.5的规定。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表3.5 允许最小间隙及爬电距离(mm) 额定电压(V) 带电间隙 爬电距离 额定工作电流 额定工作电流 ≤63A >63A ≤63A >63A U≤60 3.0 5.0 3.0 5.0 60<U≤300 5.0 6.0 6.0 8.0 300<U<500 8.0 10.0 10.0 12.0 4、二次回路结线 4.1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的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

    柜(箱、盘)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宜脱色;

    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
    对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4.2配电柜(箱、盘)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不应低于500V,其截面不应小于2.5 m㎡,其它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 m㎡;
    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 m㎡截面的绝缘导线。

    4.3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取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4.4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机械应力;

    铠装电缆在进人柜(箱、盘)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橡胶绝缘的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柜(箱、盘)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5、路灯控制系统 5.1路灯运行控制宜采用光控开关、定时钟、路灯控制仪(路灯经纬仪开关)和遥控系统等。

    5.2路灯的开、关灯动作,宜设在自然光的照度值2~10 lx之内。

    5.3路灯控制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250v:
    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50 lx,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

    产品出厂调试照度与环境照度应一致;

    时间精度应小于±1s/d;
    定时时间误差不应累计;

    应具有多种定时开、关方式;

    应性能可靠,操作简单,并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存储数据不丢失;

    适用环境温度范围宜在一35~45℃。

    5.4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3.1、3.2条及第4.2、4.3、4.4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板(片)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与其它电器隔离安装,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光控开关的光电探头应安装在避免有光干扰的位置;

    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柜(箱、盘)应有防尘、防潮、防水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可加设通风装置。

    5.5微机无线摇控发射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杆塔组立应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并应采取避免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的空隙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

    当采用螺栓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与构件问不得有空隙;

    2)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
    使用双母时,螺杆可与螺母相平;

    3)螺栓水平穿入时应由内向外;
    垂直穿入时应由下而上。

    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螺孔需扩孔时,改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超过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腐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当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时,必须更换螺栓。

    5.6路灯遥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采集模块所用的元器件应保证其可靠性和精确度,采集到的电参数宜满足系统对电流、电压、功率、电量、亮灯率的需要。还宜采集前端控制箱内温度、门状等环境参数;

    所采取的通讯方式应具备经济性、可靠性和范围覆盖能力,能快速传送准确的数据;

    数据应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判断,将运行故障显示或报警;

    应用模块应功能齐全、实用,并宜具备权限认证,远程控制,设备故障报警,设备和地理信息查询、维护,数据统计、归档和打印等功能;

    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

    6、工程交接验收 6.1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配电柜(箱、盘)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洁整齐;

    配电柜(箱、盘)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合格;

    操作及联动实验应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6.2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工程竣工资料;

    设计变更文件;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备品备件清单;

    调试试验记录。

    安全保护 1、一般规定 1.1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设屏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1.2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变压器、配电柜(箱、盘)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配电和路灯的金属杆塔;

    其它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1.3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线。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

    2、接零和接地保护 2.1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路灯低压网中,金属灯杆、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外壳宜采用低压接零保护。

    2.2在保护接零系统中,用熔断器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熔断片额定熔断电流的4倍;
    用自动开关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延时动作电流的1.5倍。

    2.3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2.4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2及以下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为16mm2;
    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2以上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50%。

    2.5保护接零时,在线路分支、首端及末端应安装重复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2.6在用电设备较少且分散、采用接零保护确有困难且土壤电阻率较低时,可采用低压接地保护。

    2.7灯杆、配电箱等金属电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3、接地装置 3.1接地装置可利用下列接地体接地:
    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构内部的钢筋;

    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保护配电线路的金属管。

    3.2接地体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埋深不宜小于0.6m。

    3.3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
    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3.4明敷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

    接地线宜水平或垂直敷设,结构平行敷设直线段上不应起伏或弯曲;

    支架的距离: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0m,转弯部分宜为0.3~0.5m;

    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宜为0.25~0.3m,与墙壁间的距离宜为0.1~0.15m;

    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将接地线弯成弧状。

    3.5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
    当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于l0mm,扁钢不得小于4 × 25mm,角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3.6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3.7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扁钢与角钢连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4、工程交接验收 4.1安全保护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接地线规格正确,连接可靠,防腐层完好;

    工频接地电阻值及设计的其他测试参数符合设计规定,雨后不应立即测量接地电阻。

    4.2安全保护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

    设计变更文件;

    测试记录。

    绿化给水工程 1)检查承包人采用给水管道的管材、配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管顶的覆土要求不低于设计要求,即不小于0.7m,穿越道路部位应采用钢管套裹保护。

    3)绿化给水管沿道路铺设,每隔15m~20m设一个绿化喷嘴。

    4)检查阀门、水表、绿化喷嘴等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合理。

    5)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的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立支承装置。

    6)当与无压管发生冲突时,按有压管让无压管原则处理。

    7)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设计要求。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小时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绿化材料 1.绿化材料单据 (1)核对施工单位绿化材料清单,检查进场绿化材料是否符合清单中的名称、种类、产地。

    (2)开包检查(整批)绿化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

    (3)检查外地引入的绿化材料的检疫证件。

    (4)检查本地的绿化材料的生产单位出圃单和产品证明。

    2.绿化材料保鲜措施 (1)绿化材料的鲜活程度。

    (2)绿化材料的根系湿度。

    (3)绿化材料的枝叶失水程度。

    3.绿化材料根系 (1)绿化材料必须是根系发达,带泥球苗木的泥球应无松散现象,泥球直径是树干直径的6~10倍。

    (2)裸根的绿化材料,须根保留程度。

    4.绿化材料本质 (1)绿化材料必须生长茁壮,无检疫性病、虫、草害,并符合设计要求。

    (2)绿化材料的树型、树冠、顶梢,分枝、要枝数、分枝形。

    (3)检查乔木类绿化材料的胸径、高度、冠幅。

    (4)检查灌木类绿化材料的地径、高度、蓬径、分枝数。

    (5)检查地被类绿化材料的主径长度、高度、蓬径、分 数。

    (6)检查草坪类绿化材料的根系情况、泥片厚度、草苗高度。

    (7)籽播草坪要进行发芽率试验。

    (8)抽样实测。

    绿化种植 1.种植前的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核对种植工程的设计图与现场平面及标高,不符合时,应由设计单位作出变更通知。

    (2)设计应明确规定乔灌木的规格。乔灌木的质量要求:栽植种类、高度、树干胸径、树冠、地径、分叉数、根系等。

    (3)检查种植的土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核验土壤检验报告。

    1)土壤质地、酸碱度、混杂物等。

    2)介质土成分、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

    3)肥料、产品说明及合格证。

    4)绿化范围内的土地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深翻平整。置换三、四类土。

    (4)栽植乔木、大灌木的坑槽检查 1)树坑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比土球直径大40cm;

    2)树根直径应与植物根系相适应或符合规范要求;

    3)坑槽内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4)坑槽应竖直下掘;

    5)合格后签暑树穴报验单(隐蔽工程)。

    (5)复核种植放样 1)复核各种苗木的种植位置、范围、株行间距或自然种植位置;

    2)签暑放样报验单。

    2. 种植过程的监理 (1)非栽植季节必须按规范操作和制定好各保活措施,并由一名园艺工程师和一名高级工以上的绿化工负责。

    (2)带泥球的树木是否扎腰箍,出长根和裸根的树木是否有沾泥或带毛泥球和根部保湿措施。

    (3)树木运到栽植地后,发再有损伤的树枝,树根是否及时修剪,大的修剪口是否作防腐处理。

    (4)栽植 1)栽植前要根据设计要求施基肥或改良,合格后签暑种植土改良报验单(隐蔽工程)。

    2)树木要按定向选择丰满的完整面,并朝向主要视线,孤植树木冠幅要完整。

    3)带泥球的树木应按规范标准操作,轻放入坑,去除包扎物,按设计要求施肥或技术处理,围堰和浇水后平整,两天内发现泥土下坑,有否及时补填土、浇水整平。

    4)裸根植物应按规范标准操作,粘浆、扶正、培土、夯实、围堰、浇水。

    (5)支撑、绑扎 1)乔木、大灌木在栽植后应按实际情况用十字架支撑、扁担支撑、三角支撑或单柱支撑,雪松等特别树种要进行“领头”等特殊处理,绑扎点要用软衬垫,不能用铁丝或草绳。

    2)较近的树木,可相互支撑。

    3)检查各种支撑是否牢固,绑扎后树干应保持正直。

    (6)修剪及其他 1)新栽植的植物要进行修剪、疏枝,以提高成活率。

    2)非种植季节栽植季节应按不同的树种采取相应的修剪。强修剪应保留树木原枝条的1/3,树冠树形仍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由中级以上绿化工操作。

    3)应摘叶的是否摘,是否保留幼芽。

    4)夏季、冬季是否有防晒、防寒措施,喷雾、浇水是否达到保持二、三级分叉以下的树干湿润。

    5)行道树第一分叉点要在3.0~3.2m。

    6)草绳绕杆下部应到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大树移植 1)移植的大树应在年前切根,大树应有新梢、新芽,长势好,根系分布较浅,长出新根。

    2)移植时间应在最适合移植该树种的期间进行。

    3)大树挖掘后应及时吊装、运输,吊运时,应有保护措施。

    4)树木的土球或根系应符合标准。

    5)栽植前要检查是否根据工程要求采取各种特殊措施。

    6)常绿树应修去断枝后绑扎,土球要扎腰箍,栽植时不得破坏土球,填土略高于球面,围堰浇足水,移栽至低洼处要堆土填高,检查坛内有无空隙。

    7)裸根植物应选择良好蓬松的土壤作栽植土,定位后,填入土壤,逐层捣实,围堰浇水,检查坑内有无空隙。

    8)移植后宜采用牢固支撑,培土下沉要加土,注意树根不可架空。

    (8)小灌木、地被、草花 1)检查小灌木色块,地被的种植密度、均匀程度,铺地苗木覆盖地面的效果。

    2)检查灌木绿篱的修剪高度、形状。

    3)草花色块、花坛的色彩搭配、图案形状、艺术效果。

    (9)草坪 1)检查待铺草坪的草块大小、厚度是否均匀,杂草比例,有无病虫害。

    2)草坪栽植应在该草坪最适合的季节。

    3)栽植前后都要除去杂草根茎,铺植要平整,铺植后应滚压、浇水。

    (10)报验 1)检查工程规范要求项目或分项质量评定。

    2)签署工程报验单。

    3.养护的监理 (1)灌溉与排水 1)对新栽植的树木要根据不同的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并保持土壤的有效肥分。还要注意不同土质的排水情况,不能有积水。

    2)对已栽植成活的树木,要按环境及时灌溉,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应在清早或傍晚进行灌溉,或作适当的叶面喷雾处理。

    3)灌溉前要适当松土,夏季灌溉宜在早上或傍晚进行,冬季灌溉宜在中午,灌溉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

    4)暴雨后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应尽快排除。

    (2)中耕除草 1)检查乔木、灌木下的野草是否铲除。

    2)中耕除草应选择在天气晴好,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间进行。

    3)中耕除草的深度不可影响根系生长。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要适当施肥。

    2)乔木、花灌木应按树种、树龄、生长期以及土壤的理化性情况进行施肥。

    3)施肥要在晴天进行。

    (4)修剪、整形 1)修剪整形应根据树木的生长的情况,树木的通风、适光和肥水情况,而定树木的树形、树势。

    2)乔木类应修去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并督促病虫枝的及时销毁。

    3)灌木类修剪应按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先弱后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可分一般整形修剪,也可按特殊造型修剪。

    5)草坪修剪高度一般在2~4㎝,也可按特殊需要高度修剪。

    6)修剪的方法是切口靠节,剪口在反侧呈450倾斜,剪口要平整,要涂料防腐剂,对粗壮的大树,如采用截枝法,要防扯裂,操作时必须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树形为主,宜稍重剪;
    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要在夏秋两季修剪。

    8)大树移植后要有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5)防护设施 1)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前夕,要采取措施。如打地桩扎缚或加土、疏枝。风暴后应清除临时措施,倾倒树木要扶正。

    2)树木防涝、排水应采取适当措施(筑围、开深沟、抽水)。

    (6)补植 1)要选在规定的季节内补植。

    2)补植树木要能与原来景观相协调。

    (7)草坪 1)要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挑除杂草。

    2)低洼积水要排水或加土,空秃地应补植。

    3)草坪生长季节,要中耕、加土、滚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

    4)草坪与树坛衔接处要切边,树冠下草坪应经常施肥,花坛边缘要进行切边。

    5)草坪发芽前应施肥,生长季节要追施肥料,及时浇水。

    (8)防治病虫害和草害 1)防治病虫害的方针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维护生态平衡。

    2)根据园林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定长期、短期的防治计划。

    3)对本市园林植物危害普遍而严重的“五小、二病”(蚧虫、蚜虫、粉虱、蓟马、叶螨、病毒病、线虫病)应加强防治。

    4)要合理使用防莠剂。

    5)采用化学、农药防莠除病虫,必须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雨季施工重点及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制定雨季施工措施方案及大雨、暴雨、防洪等的现场应急方案。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地道工程的雨季施工措施、质量保证及预防措施方案。

    3)新做场地内的防水、排水方案及措施。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预防质量问题出现的方案,杜绝质量问题的出现。

    5)收听广播,主要三天内的天气预报,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序,指导施工工作。

    6)雨季施工时,现场周围做好排水沟,保持现场排水系统的畅通,并派专人进行保护疏通,保证排水顺畅。

    7)制定边坡开挖保护方案,做好开挖后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边坡垮塌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8)开挖、回填考虑一定的排水坡度,并做好一些积水坑及配备一定数量的抽水设备,保证排水及时。

    9)保持施工便道的养护工作,保证道路在雨季无坑洼、无积水现象,便道通畅,运输通道不受影响。

    10)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应急材料,如沙袋、雨篷等 11)做好雨季的防雷、防电、防漏工作,做好雨季中的现场材料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9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影响工程质量关键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现场监理主要应做以下工作:
    (1)检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施工质量问题。

    (2)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时,应经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承包人应要求报送重点部位、特殊技术与操作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与工程师协商共同确认,报业主批准后监督其实施。

    (4)对承包人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由现场监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5) 现场监理人员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10 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
    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口头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并及时补发停工指令,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整改后承包人提出书面整改报告,报请监理工程师,监理复查确认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4)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方案及方法经设计部门确认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单位会同业主及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5)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标准允许的或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2) 质量事故处理 1)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上报业主。

    2)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目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上报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的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复,报业主审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指令承包人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5)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处理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6)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控,注意收集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7)对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事故处理完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应将事故处理情况书面向业主报告。

    1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通过量测、检验等手段,取得质量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填写工序/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提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12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 (1)审核竣工工程档案,监理人员审核工程档案确保工程档案的编制内容和质量达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所列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工程部位、时间清楚,内容填写齐全,章戳齐全,书写工整,装订程序合理、整齐。

    (2)向业主提交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对工程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状况,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工程主要质量特色、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3)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协助业主组织并参与由工程建设各方成立的验收组,汇报建设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共同检查各方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13 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监理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开展工作,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对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对不可恢复的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责任归属,并及时通报甲方代表。在保修结束后,整理保修记录资料并报甲方备案。

    14 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令其予以纠正,以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14.1 旁站监理范围 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首先应确定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从施工材料检验到施工质量验收进行全过程现场跟班旁站监理。

    (1)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

    (2)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关键部位;

    (3)四新技术应用的实验,首件样板及重要施工过程;

    (4)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14.2 旁站监理的内容 根据《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初步确定了各专业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

    (1)监理工程师要事先对旁范围进行分析,突出控制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2)站前审查施工承包方对旁站部位的施工方法、措施。

    (3)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检查商品砼的标号与设计是否相符、砼坍落度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到岗。

    (6)检查施工人员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7)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发现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应及时性时记录并向总监汇报。

    (8)要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好旁站监理记录,方案文字书写应工整、清晰。

    14.3 旁站程序 (1)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4)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4.4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出厂质量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督促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必要的复验。

    (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并保存好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质检人员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改正;
    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必要的措施。

    14.5 对旁站记录的要求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是对工程质量的签认资料。旁站记录必须做到:
    (1)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

    (2)对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例如:地下室防水,可按卷材检验、基层处理、铺贴过程、细部处理等工序填 写检查记录 (3)记录表内容填写要完整,未经旁站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记录表内施工过程情况是指所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情况。例如:人员上岗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艺和操作情况、执行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5)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时间、旁站监理内容、对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评述意见等。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6) 其它栏目要填写完整。

    15.提高质量标准的可行性方案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旁监 对于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
    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
    腿勤,常到现场转转;
    口勤,对于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施工队要经常交底;
    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须全天候的、24小时跟班旁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程中抓“第一”、“重点”、“临界”项目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监理理由要管理的项目。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对临界项目,则要求施工队进行“三检制”,实行对工序交接检查,避免不同工序、工种交接时,将质量问题和隐患带入下一道工序中。

    3、现场巡视,量测检查,数据说话 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提前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附上所测的数据,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遮掩,不能马虎处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

    4、质量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我们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 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②、针对重要分部项工程同工序根据施工工艺存在的和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5、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监理工程师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而不去强调事故的责任的原因。这样使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愿意接近监理人员,不讳疾忌医,及时暴露出监理工程师忽视的地方,与监理方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6、加强技术管理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

    7、采用合同手段来提高质量标准,在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可要求对本工程质量达到市优、省优,提高质量标准。

    8、采用经济手段来提高质量标准,建设单位可在各标段每月(或20天一次)进行质量评比,前两名进行奖励,后两名进行罚款。促进质量提高。

    第四章 进度控制 1 进度控制的目标及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25日竣工。切实保证工期。

    在进度控制方面,监理部严格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指导承包商运用网络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路线;
    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提出进度调整计划及采取措施的建议,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2 进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2.1 进度目标控制的内容 (1) 本项目总工期必须符合建设单位既定项目目标工期的规划,应对项目的总工期按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工序进行目标分解,协助建设单位制定进度控制计划,对总工期和分解后工期进行目标控制,以保证进度总目标的实现。

    (2) 在工程进度监理中,一定把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之间的差距作为进度控制的关键环节,除应满足工期要求外,还应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及费用要求,从而达到高效、经济的工程施工目的。

    (3) 根据进度目标控制任务,落实项目监理机构部门职责和人员职责,并建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2.2 工程进度监理的主要职责 (1) 按时审核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按时审核承包人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业主审批。

    (2)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工程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3) 每旬(必要时每周)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

    2.3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 2.3.1 进度计划监理 (1) 为了保证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承包商要根据总体计划分期编制季、月、旬工程进度计划,承包商要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总控制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旬计划,必须满足监理工程师制定的工程项目建设总控制进度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重点审定月计划,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核对项、量、工、料,发现问题及时与承包商协商,并迅速指定解决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2) 承包商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商要定期向监理工程师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同时监理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关键部分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 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承包商各项工程进度计划,都要向项目法人报告,本期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要按时书面报告项目法人。

    (4) 监理工程师督促劳动力、机具及时进场,依照月进度计划的安排,监理工程师要深入班组,监督检查劳动力培植以及工时利用情况。

    (5) 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检查为完成月计划所需的机械设备,特别是周转材料是否满足计划进度的需要,一旦发现问题就责成承包商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限时落实,以保证月计划的按时完成。

    2.3.2 进度计划的审批 (1) 总体进度计划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文件:
    1) 一份详细的并且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

    2) 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 3) 一份有关工程方案和工程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工程组织设计提出。

    (2) 阶段性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开工后一周内提交以下文件;

    1) 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2) 月(季)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3) 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3) 进度计划的审查程序 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之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合同规定或满足工程需要的合理时间内(一般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审查完毕,审查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 提出问题与承包商进行讨论或澄清;

    3) 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

    4) 审查批准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4) 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1)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工程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各工程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协调;
    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2) 工程准备的可靠性:
    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
    主要骨干人员及工程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
    工程设备、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
    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3) 计划目标与承包商工程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冀投资额应与承包商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各项工程方案和工程方法应与承包商的工程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关键部分的工程力量安排与非关键部分的工程力量安排相适应。

    2.3.3 进度计划的检查 (1)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当日工程的进展情况;

    2) 当日实际参加工程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 当日工程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 当日承包商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 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 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2) 每日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以合同为单位)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工程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汇总全部报告向项目法人提交一份总监理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2) 工程进度应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以合同清单为主);

    3) 工程图片,应显示工程关键部分(或主要工程项上)一些工程活动及进展情况;

    4) 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承包商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等其它财务支出情况;

    5) 其它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因素及解决措施。

    (3) 进度控制图表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措施的依据。

    2.3.4 进度计划的调整 (1) 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商对进度计划的执行;
    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 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工程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商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部分的工程安排,对于非关键部分,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距并不对关键部分的实际进度造成影响时,监理 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商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3) 加快工程进度 在承包商没有取得合同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商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承包商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只要承包商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工程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批准。

    2) 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工程费用应由承包商自负。

    3) 因增加夜间工程或法定节假日工程费用涉及项目法人的附加监督、管理(包括监理)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费用及支付方式由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商协商确定。

    (4) 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商在实施工程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5) 进度计划的延误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商拒绝接受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工程完成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项目法人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商。

    3 进度控制程序 业主与承包人签 定施工承包合同 承包人编制施 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进度以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 承包人编制施 工总进度计划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两者对比 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 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 相符 不同意 内容应附有:
    1主要劳动力计划 2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3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5 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6 现金流量计划 1 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 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 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 4 计划提前或施后的原因分析 5 拟采取的对策 6 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 进行计划与实际完成值的检查 要求承包人分析源因并采取措施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批准 不符合 同意 (1) 施工进度控制流程 (2) 施工准备阶段预控工作 1) 根据业主对既定项目目标工期的规划,结合项目实际工程量,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进度控制计划,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进度控制体系,落实进度控制监理人员责任。

    2)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审查施工进度的总工期及重要控制节点工期安排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控制计划;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保证总工期及重要节点工期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充分考虑了业主指定分包内容的工期需要和工序穿插影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材料和构配件(含甲供)进场计划是否足以支持施工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机具及劳动力进场计划是否足以支持施工进度计划。

    以上审查内容和结论应用表A2签署审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备案。

    (3)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 1)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进度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编制及申报月进度计划或作业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批。

    2) 通过现场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作业。

    3) 及时核对现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时,应与业主协商采取进一步措施。

    4) 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当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提出相应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变更及工期索赔申请,对确需受理者及时申报建设单位处理。

    5) 根据工程进度动态情况,定期组织现场进度协调会。在监理旬(周)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工程进度动态和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的费用索赔的建议。

    (4) 工程进度监理控制措施 1) 组织措施 落实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中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控制的任务、职责,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

    进行项目分解(按单项工程或工程进展阶段分);

    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

    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

    增加关键工作的资源投入(如增加劳动力、增加施工机械数量);

    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及工地会议举行时间、参加人员等; 对影响工程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等因素的分析。

    2) 技术措施 尽量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加快工程的进度;

    采用先进的组织管理手段,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进行计划的优化,以加快工程进度;

    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

    3) 经济措施 采用经济手段,保证资金的按时供应来促使承包单位尽快完成任务。

    4) 信息管理措施 通过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分析,及时向业主提供比较报告,向承包人的上级主管机关通报等,从而促使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5) 其他配套措施 改善外部配套条件;

    改善劳动条件;

    实施强有力的调度。

    4 主要施工进度控制点和控制手段 控制因素 主要施工进度控制点 控制手段 业 主 场地提供 开工前检查、协调 设计意图 开工前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协助改进 交通、水、电、三通 开工前检查、协调 施工环境 地下文物或障碍 及时上报业主、督促处理 恶劣天气 督促预防、立即停工违章作业,协调有关部门 社会干扰 督促业主协调 材料供应商 原材料、商品砼等品种、质量、数量、时间供应 按合同采取经济措施 承 包 商 人员素质、数量 合同和经济措施 设备和配件进场 合同和经济措施 建设资金到位程度 合同和经济措施 各承包商协作 定期或及时开调度会协调 采用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协助改进 管理体制、指挥调度能力,各施工队、各专业、各工序间衔接。

    合同和经济措施、协助改进 施工计划动态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审查协助改进进度计划 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与处理 合同和经济措施,协调赶工期 5 工期进展定期报告制度 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监理机构应每周(旬)编制项目进度报告并上报业主及监理公司,内容包括进度报表,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等。如实际进度滞后,报告中应详细分析对总工期的影响及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因素,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

    (1) 开工前,就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向业主汇报,包括图纸会审,进度计划的形成,人、材、机准备情况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等。

    (2) 由于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监理机构应每周(旬)编制项目进度报告并上报业主及监理公司,内容包括进度报表,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等。

    (3) 如实际进度滞后,报告中应详细分析对总工期的影响及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因素,供业主决策。

    6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部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 项目监理部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 项目监理部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①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②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③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 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应按规定处理。

    (6) 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7 竣工阶段监理工作 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最终工程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延期审批(表B5)。

    8 提前完工措施 如果本项目要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提前完工,那就需要参建设各方积极配合,共同努力,采取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来提前完成本工程。

    1.经济措施: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出提前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确保施工单位投入和产出成正比,工期延误的进行罚款,建设单位在工程款支付上也要保证工程进度实际需要。

    2.技术措施:施工中参建各方都要积极投入,技术人员要过硬,对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均应派驻对口专业人员,共同把关,共同出谋画策。

    3.组织措施、管理措施:一个高效的项目经理部是完成任务的基础,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各种计划,材料使用计划、人力使用计划、机械使用计划等,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管理,每项任务专人管理,在实施时每天进行计划对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提前完成。

    9 按照业主要求对施工工期控制措施手段 9.1进度控制手段 1、深入调查,落实八投入:计划、资金、器材、技术、组织、制度、人员、机械。了解情况后适时发布开工令。

    2、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质量合格及时进场,要求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下月的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月报进度计划和月工程量报表作为结算和付款依据。重点审核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计划指标是否一致。

    3、针对工程特点,处理好进度与质量、造价、安全的关系,促使各方人员明确TQC观点:“没有质量就没有进度,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和进度”。

    4、实事求是地对工程进度和计量进行认证和签证。

    5、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计划进行比较,找出影响进度原因并报总监,对客观原因造成进度拖延应及时调整并备案。

    6、通过检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找出偏差,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及其它配套措施使总目标得以实现。

    9.2进度控制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是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由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到分部分项 工程单位进度计划,从粗到细的过程,施工进度计划目标也是由总目标分解为具体目标,首先确定工程施工顺序,列出工程项目明细表,然后分部分项工程流程,对各阶段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详细的进度计划,最后再整合形成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

    2.计算各阶段的工程量,确定各阶段工程的持续时间,结合当前施工条件, 加以分析对比和必要的修正,最后确认。

    3.确定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和相互搭解协调关系,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满足连续、均衡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留出一些分项工程或工序,以便平衡调整,穿插进行,并全面考虑各种不利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为缓解和消除不利影响做好准备,充分考虑到甲方正常营业和工地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编制的计划切实可行以便能按期完成。

    4.安排施工进度 ,编制进度计划表全局性,把握工程项目的工期并配以全面详实的文字说明,在施工当中考虑室外配套的给排水、采暖、强弱电、照明等工程部分的统筹安排。

    5.施工项目总进度计划,初步编制完成后,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调整, 根据工期的要求进行倒排进度计划,对比调整压缩关键线路上受影响部分的持续时间或改变搭解关系,进行资源调整。计划中资源的消耗,符合供应的可能性,使供应满足计划的要求。对工程部分的开工、竣工时间,严格把握施工进度,以避免资源材料用量高峰低谷时发生的不必要浪费。

    6.总进度计划涉及面广,不仅与内部职能部门有关,还与各个分包单位、监 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总进度计划初步编制之后,以工程部会议形式及有关内部职能部门和各分包方参加评审,使总进度计划更趋向合理,对实施得到配合和支持,以修善总进度计划,使总进度计划能按时实现。

    第五章 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是通过审查工程计量、确认工程月进度支付价款、审核设计变更等工作将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内,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造价发生,使工程投资控制在造价目标内。

    1 投资控制的目标 (1) 投资控制是为了有效地利用资金,使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投资控制是要在规定的造价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控制,一般不得任意扩大。

    (2)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是:项目的实际总造价≤该项目的计划造价。

    (3) 投资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造价及有关文字约定为投资控制的依据,按政府现行的定额及有关规定文件审核工程结算。为此应根据投资控制任务落实项目监理部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并建立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 工程投资控制的依据 (1) 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及其说明文件;

    (2) 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3)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文件;

    (4) 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法规及规定;

    (5) 当地政府发布的现行的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6) 本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

    (7) 本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索赔文件;

    (8) 市场价格信息;

    (9) 其它涉及工程造价的资料。

    3 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 (1)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2) 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约定不符,未经质量检验签认合格或违约行为时,监理工程师不予审核及计量。

    (3) 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并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 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合同变更及违约索赔等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5) 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施工合同中关于双方争议的处理办法解决。

    (6) 对工程量的审核、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监理人员及业主均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进行。

    4 投资控制任务 作为投资控制,其目标应该明确,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进行控制,使该项目的实际总造价小于或等于该项目的计划造价。为了便于控制总造价目标应在实施阶段、按时间、按子项目等详细划分切块,进行分解,以使各阶段、各子项目的分目标具体化,以便于采用循环控制理论进行控制。其控制方法要点是不断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采取控制的措施以确保目标的实现。为了搞好投资控制的管理工作,应注意及时收集投资控制方面的资料(数据、信息),同时对影响造价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管理。

    5 投资控制程序 5.1 施工招标合同价控制在业主的投资目标以内;

    5.2 根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对施工阶段的投资进行控制;

    (1) 确定投资控制目标-以合同价款为控制目标;

    (2) 根据总控制进度计划,按项目进行划分及合同中的支付条款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 按上述方法(赢值法)实施控制;

    收集、熟悉投资控制工作有关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投资控制风险分析、制定投资控制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现场计量、资料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总监理工程师) 月度工程量统计、比较分析 (专业监理工程师) 收集、整理施工和监理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核竣工结算报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总监理工程师) 制定调整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与投资控制计划比较 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专业监理工程师) (4) 控制程序框图1)投资控制工作总程序 2) 工程计量工作程序 否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承包单位) 进入支付程序 填报计量通知 (承包单位) 审查文件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 现场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 填写《中间计量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按工程计量程序, 重新计量 是否存在异议(承包单位) 退还资料、暂不计量 (专业监理工程师) 是 不符合 符合 提出中期支付申请 (承包单位) 抄送总监办、业主 (资料管理人员) 确认工程最终价值 (专业监理工程师) 确认追加款项 (专业监理工程师) 确认支付总额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文件格式内容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中间支付程序 4) 最终支付程序 提出最终支付申请 (承包单位) 确认遗留工程、缺陷工程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确认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 (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查已支付细目 (专业监理工程师) 复核所有工程数量与费用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计算核实争议项目 (专业监理工程师) 抄送建设单位 (资料管理人员) 6 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6.1 事前控制阶段 投资事前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掌握并审查施工图预算,熟悉设计上提出的工程项目概算,做好施工阶段投资分解,编制费用使用计划;

    (2) 熟悉每一份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严格把握住合同价计算,合同价调整,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3) 组织施工难点的技术措施论证会,从技术、经济角度优选最佳方案,降低投资;

    (4) 协助业主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5)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协助业主合格的确定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值,包括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各细目标值。根据目标值和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6)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7)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8) 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减少和业主索赔的发生;

    (9) 协助业主履行合同义务,以使业主如期提交施工现场;
    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按期、按质、按量的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从而保证承包商能如期开工、连续施工、减少向业主索赔的机会。

    6.2 事中控制阶段 在监理项目部中落实从施工合同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的管理人员,并做好如下工作:
    (1) 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计算)复核;

    (2) 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等信息和工程施工过程与合同投资控制有关信息;

    (3) 测算各特殊项目的定额单价;

    (4) 做好计划工程量与实际已完工程量的比较,编制投资控制管理报表,并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5) 每月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月报,并由项目总监签署合格工程量,作为业主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6) 严格控制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用工、使用机械台班、材料替代、材料调价的签证,必须会同业主核签后才能生效。

    (7) 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根据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偏差的情况,仔细分析和研究引气费用偏差的主要原因,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

    (8) 凡涉及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等的签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9) 做好计量工作。

    6.3 事后控制阶段 (1) 公正处理业主和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

    (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追加工程量,工程量结算书。

    (3) 在工程项目造价审核中,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三算对比,严格防止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情况出现,把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如发现确实出现有较大的概算、预算情况出现,应及时分析原因,写出专题报告业主。

    6.4 竣工保修阶段 (1) 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并协助业主及社会审计部门做好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

    (2) 保修结束后,项目总监视承包商保修工作的情况,签发保修期满,质量符合要求的凭证,并报业主作为为业主支付保修款的依据。

    7 行之有效的控制造价的手段和措施 7.1 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1)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 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3) 建立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制度、设计变更和签证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计量和支付、设计变更和签证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核;
    造价监理工程师负责单价和取费的审核,最后由总监审核签字的三级责任制。

    (4) 若业主同意,建立签证工程必须经业主和监理双方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的制度。

    7.2 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2) 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3)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针对量大、质量、价款波动大的材料的涨价预测,采取对策;
    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4)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5) 利用现代技术编制时间-投资累计曲线(S形曲线),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动态控制。利用网络计划计算出每项工作的最早及最迟开工时间,获得项目进度计划的甘特图,在甘特图的基础上,按进度划分投资支出预算,从而编制S形曲线,施工过程中,对投资进行动态控制,分析发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这样可以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的总目标值和各阶段目标值,使工程投资的控制有所依据,并为资金的筹集与协调打下基础。

    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科学编制,可以对未来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进度控制有所预测,消除不必要的资金消费,减少投资控制的盲目性,增加了自觉性,使现有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7.3 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1) 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计量。

    (2) 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

    (3)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4) 做好分阶段投资控制竣工结算投资控制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 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工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② 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
    实行工程监理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③ 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
    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④ 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决算的工程量应根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⑤ 严格执行相应单价。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

    ⑥ 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门之和。

    ⑦ 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7.4 投资控制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措施 (1) 严格按照竞争优先的原则,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选择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的优秀施工单位中标,尽量减少因施工单位的原因而引起投资增加的风险。在评标过程中要认真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商务性评审。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投资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

    (2) 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议采用招、投标方式,可以正确选择好设备、质优价廉的材料及供应商,减少业主的投资风险。

    (3) 合同价确定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这样合同中确定的单价就不会因工程实施期间价格变化而调整,而在每月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减少业主的投资风险。

    (4)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
    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后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5)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负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6) 收集有关投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比较,提供给业主,为他们的决策提供证据。

    8 工程变更处理措施 ① 工程变更原因:
    使用功能更改,设计图纸疏漏或造成实地施工造成困难,工艺难以实现而提出工程技术变更。

    ② 工程技术变更提出单位可以是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并由变更申报单位填报《工程变更报审表》,但工程技术变更必须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四方洽商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由监理项目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报审表》中审核无误后签发执行。

    是 监 理 单 位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内容、工期、费用、工程量进行审查,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并在《工程变更报审表》辽统监表A-11中签署审核意见,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建 设 单 位、施 工 单 位 (2) 填报《工程变更报审表》辽统监表A-11 附:工程变更联系单等资料。

    监 理 单 位 (3) 接受《设计变更通知单》归档编号C1-5-2,并执行;

    (4) 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总目录表》归档编号C1-5-1。

    施 工 单 位 (5) 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归档编号C1-5-2,并执行。

    同 意? 否 设 计 单 位 (6) 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归档编号C1-5-2,并执行;

    (7) 设计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重大技术变更需经原施工图审批机关批准)。

    建 设 单 位、设 计 单 位 (8) 对监理单位签署的意见做出决定。

    开始 结束 ③ 工程变更程序 ④ 工程变更监理措施:
    为确保业主利益不受损失,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功能不变的设计变更,必须确保工程造价不超过原设计造价,或超额部分由提出方承担。

    2.因设计图纸中各专业图纸表达不一致,尤其是建筑图与结构图表达不一致,而造成工程返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原因是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中有义务将图纸中明显错误检查出来。

    3.工程现场发生的变更主要包括:资源投入变更、环境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等,此类变更事件发生时,如果承包商提出索赔,做为总监理工程师要注意:
    只要以下三条中,有一条不具备,则不予以审批。

    ⑴施工合同依据是否充分,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 ⑵索赔时效是否合理; ⑶索赔证据是否充足。

    ⑤ 工程变更解决办法:
    1.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需按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2.工程变更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承包单位方可执行。

    3.(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工程变更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5.工程变更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6.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7.工程变更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8.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9.总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具体规定如下:
    9.1施工单位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9.2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一切费用或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9.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因施工条件变化而引气的变更。

    ⑥ 有关规定 1.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报请业主核准且设计单位修改后,出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

    2.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同意。

    3.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4.承包人请求变更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送驻地办审批,必要时报请业主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5.设计人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规定变更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报业主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6.监理工程师应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由驻地办核实报业主批准。

    ⑦ 变更设计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2.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3.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深度与现设计相同,并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正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4.每项工程变更设计不得化整为零。

    ⑧ 变更设计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变更设计) 1.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约良田;

    2.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3.原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

    4.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境等方面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5.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增进技术进步;

    6.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

    7.其它特殊情况。

    9工程索赔控制的具体措施 (1) 索赔的处理 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合同顺利进行,避免索赔事项的发生,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 协助业主审查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有无含混字句及分工不明,责任界限不清的地方,索赔条款是否明确,为做好索赔预控创造条件。

    2)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必须具体索赔的基本条件,即:
    ① 客观性:干扰事件确实存在;
    干扰事件的影响存在;
    造成工期拖延并使承包商受到实际的损失;
    有证据、证明。

    ② 合法性:按合同或法律符合合同补偿。

    ③ 合理性:索赔要求符合合同规定;
    符合实际情况;
    索赔值的合理计算;
    干扰事件、干扰事件的影响、索赔值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索赔要求符合逻辑。监理才能受理。

    3) 协助业主,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以达到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的目的。

    4)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工程洽商,特别要控制有可能发生经济索赔的工程洽商。

    5) 对于有可能发生经济索赔的变更和洽商,事先要报告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再签认有关变更或洽商。

    6) 在业主要求下,于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就工程决(结)算,向业主提供意见。

    (2) 加强对索赔费用的审查 主要审查:索赔费计算的范围(只计算业主责任和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部分);
    索赔费计价水平(应以合同规定和合同报价为基础,而不是实际损失);
    停工中的人工和机械不能计算正常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
    总部管理费和利润要分清计算的条件。

    (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不同意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提交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索赔事件的详细报告 索赔事件结束、承包单位提交《费用索赔请求》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不一致 (4) 制定反索赔的措施 ?1) 计划管理。对基建项目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要有一个符合实际的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减少结算和付款风险。

    ?2) 合同管理。业主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的内涵,签订内容全面,切实可行的合同,要充分考虑到工程在未来建设和结算中的各种可能的风险,把工程建设管理紧扣在合同之内。对索赔费用的结算原则作明确的规定,以保证索赔部分的利润水平与投标价相当。

    3)监理管理。明确监理的职责范围,对工程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工期进行全面的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分清责任,对于承包商自己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不与签证;
    应该签证的及时核实和签证,对于无法核实的,超过时限的不与签证;
    承包商擅自变更的不与签证。

    10合理计量支付控制手段及措施 (1)前期支付:
    ①工程预付款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日期、款额支付,一般为工程合同造价的10-15%。

    ②工程预付款应于工程进展到一定时期开始扣还,一般是在已付工程进度款的总额达到工程合同造价的60%的月份起开始扣还,并于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前三个月扣清。

    动员预付款 ①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提供的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分期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履约保函 ①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后,应按合同规定签发相当履约保函一定百分比金额的支付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应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

    保险 ①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合同有关规定,签发相当保险额一定百分比金额的支付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从支付证明中,扣除业主替承包人办理保险所支付的费用。

    (2)中期支付 1) 工程款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并核实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如低于项目中的最低限额,当月不出具支付证书,持本期累计余额超过最低限额后,一并出具中期支付证书。

    2) 月工程进度款:
    ①合同内项目的月工程进度款,由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核算后申请支付;

    ②合同外项目付款,经过协商后也可在支付月工程进度款时同时支付,如近一时期的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调价、计时工、以及承包单位提出后经过核准的费用索赔款等应向承包单位支付的工程款;

    ③支付工程款支付程序框图《程序框图汇编》。

    3) 暂定金额 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并在下列手续完备且核实之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定金额支付的证明。

    ①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

    ②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料、机配备费用开支的详细计划及计算说明;

    ③监理工程师就暂定余额的支付,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④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己提供了有关暂定余额使用开支的报价、发票、帐单等凭证。

    4) 计日工 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送驻地办批准,经业主同意后,可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同时:
    ①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及工时的清单报表,一式三份;

    ②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中所用材料及设备的种类、数量、台班的清单报表,一式三份;

    ③要求承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认可,不得使用;

    ④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机械及设备的供应,发生故障和闲置的施工机械不得计入每天送交的报表内;

    ⑤要求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劳务,按正常工时进行,不得加班,除非另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⑥要求承包人提交证实其己付出款额的所有收据发票及各种凭证;

    ⑦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上述资料后,根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的价格及其合同中规定的费率,送驻地办核实后签发有关的支付证明;

    5) 材料设备预付款(如果有) 监理工程师下列要求满足并送驻地办核实后签发材料设备预付款证明。

    ①材料设备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

    ②材料设备己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③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储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④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或提交了材料设备的订货单和收据;

    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设备的质量批准。

    6) 工程变更 ①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变更清单为依据。

    ②监理工程师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依据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变更清单,办理支付。

    7) 保留金 ①监理工程师对保留余的扣留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②如果承包人在第一个中期支付证书前,提交了一份由业主认可银行颁发的银行保单,监理工程师可不再替业主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留保留金。

    ③保留金的退还一般应分两次进行。

    如果颁发的缺陷责任证书仅是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证书,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签发索赔的支付证明。

    8) 索赔 ①监理工程师依据书面索赔审批书,送驻地办核实审定后、业主签发索赔的支付证明。

    ②索赔金额支付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及索赔审批所确定的执行。

    9) 价格调整 ①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方式,通过《中期支付证明》,办理因价格调整引起的费用支付。

    ②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具体的调整方式,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及有关部门协商,决定一种方法进行价格调整。

    10) 合同中途终止支付 ①工程遇到战争、叛乱、骚动等合同规定的特殊风险。

    监理工程师应帮助业主澄清下列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支付证书;

    合同终止之日前,承包人己完成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业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与细目;

    承包人依照合同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及货物的费用;

    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终止时的合理遣返费;

    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

    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合理发生的费用,而该费用未包括在各项支付之内;

    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款余额,以及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

    ②承包人违约后,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和随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进行估价,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的支付证书。

    本款①中的全部款项内容;

    出于合同终止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款额。

    11) 工程交工支付 在工程移交证书签发后的56天内,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一份竣工结帐单及交通部规定编制的竣工决算以及其他辅助文件。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资料后,应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的审查,28天之内确认后由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①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②业主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

    ③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估算总额。

    (3) 最终支付 1) 最终支付的准备工作 ①监理工程师必须处理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要求,送驻地办核实后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送驻地办核实后报业主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

    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为此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对所有支付的项目进行核实,防止漏项和重复;

    对所有有争议的项目与计算进行进一步的验核与取证,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

    2) 最终支付 在缺陷责任证书签发后的56天内承包人应向驻地办提交一份最终结帐草案及其他辅助文件。

    ①最终结算清单及说明:
    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送驻地办核实后报业主批准;
    监理工程师确认按照合同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核实后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款的影响后,业主不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送驻地办核实后报业主批准。在收到最后结帐单和书面清帐书的42天,业主(或指挥部)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②最终结算清单出相应的一系列清单及表格所组成,并包含本款①的款项内容。

    ③最终结算的证明资料(附表)对应本款②项中的涉及的各种清单及表格的款额,由相应的一系列的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

    3) 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单位、业主、承包单位已分别在竣工移交文件处签字后,承包单位可与业主进行竣工结算。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结算文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 工程预付款、月支付工程款、合同外项目付款及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承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并按工程的实际进度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附加必要的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由业主支付。

    (5) 保修保留金的退还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承包单位完成保修任务,经监理单位、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发“保修完成证书”后,业主将保修保留金退还给承包单位。

    11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对于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一般主要指的是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

    11.1 组织措施 (1)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 在工程项目监理班子落实本阶段投资控制人员。

    11.2 经济措施 (1) 进行工程量复核。

    (2) 复核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证书。

    (3) 在工程项目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动态的造价跟踪。

    (4) 定期向监理总负责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表报。

    (5)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详细的费用支出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做好一切付款的复核工作。

    11.3 技术措施 (1) 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 继续寻求通过工程项目设计挖潜以节约造价的可能性。

    11.4 合同措施 (1) 参与处理工程项目索赔事宜 (2) 参与工程项目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其对造价的影响。

    12 竣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 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审核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 当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13 在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降低造价的措施 (1) 推广应用小流水施工艺,合理安排工序,在总控制进度计划 指导下编制阶段,月、周、日等各级进度计划,控制总进度计划。

    (2) 合理备料,减少二次倒运,假植的情况发生。

    (3) 建立与工期挂钩的奖惩制度,把握工期目标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将工程进度完成的好坏与评先、嘉奖、晋级、升级挂钩。

    第六章 安全生产控制 第一节 施工文明安全生产控制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我公司特别配置专职安全生产控制监理工程师一名。

    1 安全生产目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所有的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根据工程情况固定或不固定的时间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

    2 安全施工控制方法 2.1 安全生产控制点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组与每个人签定《工地安全守则》,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工地守则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周对本周的安全状况召开班组负责人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状况进行总结。每月作一次工地的安全大检查,对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工地大会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10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允许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2.2 安全监理的依据 (1) 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的工程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 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4)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设施或专业施工方案;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3 安全生产人员配置 公司主管领导 项目监理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兼职安全监理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人员 2.4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责任人 职责内容 完成时间 总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单位建立生产管理机构的监理;

    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理;

    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施组中的安全生产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施工方整改或暂停施工,如施工方拒不执行,向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 全过程 专职安监理工程师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关于安全部分措施和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安全岗位责任;
    主要工种的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

    审查专项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到位和措施落实;

    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题会议。

    施工 全过程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 审查本专业和职责范围内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中涉及本人工作领域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从事是否合理,提交审查意见;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生产技术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汇报,并与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沟通,责令其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关于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审核工作,将审查意见及时向总监报告;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尤其是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使用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立即向总监汇报并及时与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沟通,责令迅速整改,检查落实;

    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对雨季施工临时用电对安全的检查。

    施工 全过程 2.5 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组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编制现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编制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理技术交底 协助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施工协议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度及措施 审查总、分包安全管理人员资质 审查临水、临电、冬雨季、消防设施及吊装等方案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联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发出联检通报,限期整改 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巡视检查,对存在问题发出“监理通知”限期整改 编制月、年、竣工安全生产监理总结 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2.6 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规模较大的工程施工,施工作业受自然环境、场地地形、水文地质条件影响较大,不安全的因素众多,包括人、物及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国家各级管理部门都出台了控制安全事故的各种措施,需要现场施工、监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现场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我公司专门设立安监部,定期或不定期赴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现场设立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天巡视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深基坑、高空作业、模板支架、吊装作业、垂直提升、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施工用电、施工运输、防洪、防水、防雷、防火、防风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确保该项工程安全生产。

    (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

    (2)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5)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8) 对施工作业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0) 复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1) 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2.7 安全生产监理措施 2.7.1 总体要求:
    (1)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和作业安全生产要求;

    (2) 建立安全控制管理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

    (3)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施工单位在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设计和安全管理网络设计,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台帐及专职安全员,建立日、周、月专业检查制度和汇报制度。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落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艺设计中有关用于安全的费用,并考虑安全计划与工艺之间的协调,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文件的前提下,使其更具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5) 落实安全教育,要使作业者了解正确的作业方法及现场的安全规定。

    (6) 督促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和作业要求,提出具体的安全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并对特殊工种和重要部位的施工进行专业性特殊安全教育;

    (7) 每道工序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技术交底,完善有关手续;

    (8) 下列基本要求不具备者,不予核发开工令:
    .施工单位必须实行项目经理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制,配备专职的安全员;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必须健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具备上岗证。

    (9) 施工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定期在工地进行巡查、抽查、旁站监督。发现生产与安全有矛盾时,必须以优先保证安全为原则,同时对不安全因素及时书面向施工单位提出,督促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向业主汇报。

    (10)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监理部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谋求补救措施,举一反三,以防止同类型、同倾向事件再次发生,并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保持现场,摄取照片;

    .客观调查,反映事实;

    .先观察现场状况,后听取人员证词;

    .在注意人性缺陷的同时,着重考查物质缺陷;

    .事实与推论分别描述。

    2.7.2 专项方案及专项方案论证监督管理 根据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进行综合分析,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较多,且都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监督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工程要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②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④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⑤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⑥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⑦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 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①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②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③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6)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7) 专项方案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8)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10) 对于转序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1)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7.3 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措施 (1) 水平、垂直运输施工的安全监理 1) 施工必须遵守并切实执行沈阳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制度。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不得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作业。

    2) 运输过程中,在起吊时只能利用工厂安装的临时吊点。

    3) 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2) 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工地上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一切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标志的规格与颜色,要按国家规定标准制作。冬季施工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滑和防冻措施。

    (3) 吊装作业 大件的吊装作业时,应详细制订吊装方案,编制吊装作业指导书,吊装前,要对吊机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吊机处于完好状态。大件吊装作业时,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严禁现场工作人员酒后作业。起吊员和现场指挥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起吊员和现场指挥员穿橘黄色工作服,戴红色安全帽。吊装要施加保护,不同阶段的吊装要分别制备专用吊具,避免吊装变形并保护构件表面不受损伤。吊装点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吊装时轻吊轻放,避免变形和碰撞。吊装作业须鸣铃示警,严禁钩下站人。磨耗超标的吊钩、钢丝绳、吊具等用具要及时清理出现场,以免误用,保证吊装安全。汽车吊使用前吊臂要经过试吊检验,4支腿垫实方可作业。

    2.8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① 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是从安全目标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制度,落实有关安全控制责任。

    ②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不仅对解决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纠正目标偏差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安全检查监督。

    ③ 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是指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奖惩制等与经济挂钩及时进行兑现,有利于实现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④ 合同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确定对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有利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合同作总体和具体分析。合同措施对安全目标控制就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2.9 安全隐患处理流程 发现安全隐患 发出《监理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现场调查 施工单位原因分析 提交整改处理方案 审查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督促实施核签后的方案 施工单位自检, 上报整改报告 组织检查、验收 组织技术资料归档 情况严重的 发《工程停工令》 暂停施工 报建设单位 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拒不整改 拒不停工 不同意 不合格 合格 发《工程复工令》 工程继续施工 2.10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 出现安全事故时。

    第七章 合同信息管理 一、合同及信息的控制管理手段 1建立合同及信息管理专人负责制度 我公司为了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本项目合同、信息管理上配有专职人员一名。

    2 建设各方合同结构图 业 主 承建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关系 合同关系 业务往来关系 业务往来关系 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 3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 参加工程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
    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 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3) 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

    (4) 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及时督促补充、更换。

    (5) 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法定承诺。

    4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将贯穿监理工作的始终。其主要工作和措施为: (1) 协助建设单位签好施工合同及相应的协议文件。

    (2) 对总包和分包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合同及时向有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并编号归档。

    (3) 对在施工过程中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的有关补充协议及时进行编号归档管理。

    (4) 对签定的施工合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各监理工程师认真阅读熟悉,明了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以便了解掌握合同内容,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

    (5) 坚持在监理三控过程中及时查阅相关施工合同或协议,按照合同管理工程,包括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检查,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反映合同信息。

    (6) 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旬(周)在建设监理旬(周)报中反映。

    5合同管理执行措施 (1) 分清合同中每项内容,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正确处理三方的关系。

    (2) 用书面指示或文件代替口头指示。

    (3) 考虑问题要灵活,管理工作要做到其它工作前面,如需某类资料应提前发出索取信函。

    (4) 工程进行中细节的文件资料包括:信件、会议纪录、建设单位的规定、指示、总监的决定、施工单位的请示、报告、监理的指令记录、信函以及各种报表资料等。有关方一旦发生争执,监理工程师以此资料和记录作为调节问题的依据。

    (5) 对合同中的词意表达“含混”字句及时提出正确解释。

    6 监理信息的类型 6.1 合同信息 合同信息是业主与承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合同文件的信息,它们是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附件;
    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
    技术规范;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投标书附表;
    其他有关文件(包括补遗书)。

    6.2 过程信息 过程信息在监理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动态信息,包括:
    (1) 监理信息:
    监理信息包括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指示、审核、审批意见、监理文件等等 (2) 承包人信息:
    承包人信息是反映施工过程中,有关进度、质量、变更、索赔、延期、单价、支付、报表及其他方面的信息。

    (3) 质检信息:
    质检信息是计量工程师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关记录和报告等信息,主要包括重要部位或隐蔽部位的照片或录象。

    (4) 试验信息:
    试验信息是对材料,混合料等性能试验信息。

    (5) 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包括记录的工作日记,现场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来往函件等等。

    (6) 上级及业主信息:
    在信息记录过程中,上级的有关指示,业主的有关意见、决定等等的相关信息。

    (7) 监控信息 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阶段监控数据及数据分析结果的相关信息。

    (8) 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包括有关单位,人民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及之间关系等信息,天气气候信息。

    6.3 工程档案管理措施 6.3.1 档案(信息)管理主要制度 (1) 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输入计算机工作。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打印,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发。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

    (4) 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5) 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6) 信息签认流程: 1) 各方文件资料汇总 ;

    2) 档案管理员签收、登记;

    3) 信息员确认完整资料是否完整;

    4)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填写有关表格;

    5) 项目总监签认;

    6) 信息员登记台帐;

    7) 档案管理员发文、归档。

    8)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

    6.3.2 档案管理的工作重点 1) 建立信息资料管理职责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设专人(合同信息、资料管理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及时归档,完成资料管理规程中所列的一切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料的形成,收集及初步处理后,归于合同信息、资料管理监理工程师。

    合同信息、资料管理监理工程师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
    管理过程所产生的资料的接纳;
    对信息资料进行编号、归档,输入计算机。编制信息资料目录。负责收发文记录和信息资料借阅手续。

    2) 管理过程所产生的文字资料 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含专题纪要、监理日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监理工作记录: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资料、测量放线报审资料、工程进度资料、材料进场报验资料、设备进场报验资料、材料设备检验(试验报验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投资控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移交证书等。

    负责收集项目招投标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资料:含分包、设备、材料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等项文件的收集。

    依据合同的约定,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资料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组卷符合有关要求。

    对需要收入档案馆的监理资料,在竣工验收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工作。

    3) 管理过程所产生的影像资料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按照资料管理规程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检查项目留置工程照片,数量与部位应按照片所反映的工程具体类型、规模、特点及质量情况而定。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及重要结构部位、关键节点等的控制状况。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项目等监理旁站内容以及单位贯彻安全和功能检验监理见证情况。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中碰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处理进行跟踪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对应。

    监理所拍摄的检验批验收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验批中关键工序的质量状况。

    影像资料必须图像象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规定像素。拍摄的角度、方式应能全面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进行明确表示和记录,以供追朔。

    监理影像资料以照片作为主要载体,数码摄象机以电子文件或影像资料为主要载体。

    项目监理部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下,指定专人在需要拍摄的工作环节进行拍摄记录。

    监理项目部应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工程监理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以单位工程为单元,按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专题内容、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监理影像资料应配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

    工程竣工后应对监理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地剪辑和编排,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留存如业主需要可向业主提供。

    6.3.3 档案管理 按规定要求做好各种文件的文档管理工作。保存合同、图纸、设计变更的记录,以便审查竣工图及作竣工结算的依据。

    工程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它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的依据和凭证。拍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重要施工情况、工程事故等照片。

    全、准、真(完整、准确、真实、及时是对监理资料的四个重点要求;
    对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填写齐全、标识无误、交圈对口、归档有序”。

    项目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依据ISO9001:2008、GB/T28001-2001、ISO14001-2004标准所建立的我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按质量管理标准实施文档管理工作。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由综合管理监理工程师负实际责任;
    各监理人员负责各自处理资料的真实性。

    各监理人员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形成监理资料,并认真地及时地移交资料管理人员,于工程竣工后形成一套的监理档案,并按规定移交。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审和装订,由总监及有关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作为监理档案移交业主。

    监理档案按规定保管期限妥善保存,在保存期内,对档案资料的保管、借阅和归还,应制订完备的借阅制度,防止资料丢失受损。

    6.3.4 合约管理的方法 6.3.4.1 合约的进度管理 承包商在开工前,提出包括月、季进度计划的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监理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凡属于业主原因,应及时主动解决;
    属于承包商的原因,应督促其迅速解决。

    6.3.4.2 合约的质量管理 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半成品的质量。按合同及有关规范、规程,监理检查施工质量。

    按合同及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过程验收,并组织(协助验收竣工工程的质量)。

    6.3.4.3 合约的造价管理 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管理,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和扣还。

    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确认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结算,对保修金进行管理。

    合同管理坚持程序化,如设计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都按固定格式和报表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建立合同数据档案,把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合理编写。

    6.3.5 信息管理方法 项目监理部设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及传递工作。按照信息来源的不同(如建设单位、施工、设计、监控、监理、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材料供应商和不同的目标(进度、质量、造价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监理部制定例会、文件记录的统一格式。

    做好现场记录,及做好图纸资料、设计修改通知、观测试验资料、工程照片、录像、收文、发文等档案文书的存储、保管和传递工作。

    建立完整的各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工程的报表,定期将各报表、信息分类、整理、汇总,并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

    无论是上报或下达的信息,最终均应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以文字材料为准。

    建立业主、监理、承包单位之间计算机电子信息交换和共享系统。

    6.4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6.4.1 索赔现象 由于施工中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现象。索赔是双向性的,是一种权利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增加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正当手段。同时,索赔也是对合同的补充和完善,是承包、发包双方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合同管理的正常业务。

    6.4.2 我国有关索赔程序和时限的规定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中,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主要包括:
    发(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方索赔:
    (1) 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发包方也可按以上各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6.4.3 施工索赔 (1) 业主或工程师的过失:施工图纸延期交付;
    工程师数据差错,导致放线错误;
    业主未能提供现场;
    不合理指令造成临时停工或工效的大幅度降低;
    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

    (2) 业主风险和其他风险。

    (3) 工程变更和业主违约等。

    6.4.4 反索赔 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由于承包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商的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6.4.4.1 反索赔的原因 对承包商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或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因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1) 工期延误反索赔。影响到业主对该工程的利用,承包商赔偿业主的盈利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各种费用的增加,但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10%。

    (2) 施工缺陷反索赔。当承包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以及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

    (3) 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内不履行维修义务。

    (4) 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 6.4.4.2 反索赔的措施 (1) 强化管理,降低索赔风险 1) 计划管理。对基建项目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要有一个符合实际的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减少结算和付款风险。

    2) 合同管理。业主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的内涵,签订内容全面,切实可行的合同,要充分考虑到工程在未来建设和结算中的各种可能的风险,把工程建设管理紧扣在合同之内。对索赔费用的结算原则作明确的规定,以保证索赔部分的利润水平与投标价相当。

    3) 监理管理。明确监理的职责范围,对工程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工期进行全面的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分清责任,对于承包商自己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不与签证;
    应该签证的及时核实和签证,对于无法核实的,超过时限的不与签证;
    承包商擅自变更的不与签证。

    (2) 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评审和修正。

    1) 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凡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有明文规定的索赔事项,承包商均有索赔权,否则,业主可以拒绝这项索赔。

    2) 索赔报告中引用的索赔证据是否真实全面,是否有法律证明效力。

    3) 索赔事项的发生是否为承包商的责任,属于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的情况,确定责任的比例。

    4) 在索赔事项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如果承包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业主可以拒绝该项损失补偿。

    5) 索赔是否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畴,属于承包商合同风险的内容,如一般性天旱或多雨,国内的物价上涨等,业主一般不会接受这些索赔要求。

    6) 承包商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发生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向业主和工程师报送索赔意向通知 。

    (3) 认真核定索赔款额。

    1) 索赔费用的审查 主要审查:索赔费计算的范围(只计算业主责任和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部分);
    索赔费计价水平(应以合同规定和合同报价为基础,而不是实际损失);
    停工中的人工和机械不能计算正常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
    总部管理费和利润要分清计算的条件。

    2) 索赔工期的审查 工期的索赔值不一定是某项工序实际延误的时间。因为,直接影响工期的是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当非关键线路上工序延误的时间超过了自由时差,也就影响到总的工期;
    如果是承包方施工组织不当,工效不高,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则不与补偿。

    (4) 严格审查工程变更所引起的索赔。

    工程变更是施工中的常有现象,也是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而且变更越晚损失越大。一方面我们应审查工程变更是否为业主确认,变更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变更费用的计算是否合理。另一方面我们应审查工程中变更部分所占的比例和变更造成损失的大小,进一步完善变更工程的管理。

    (5) 审查反索赔有无落实。

    对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或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有无分清责任进行反索赔。

    二、合同及信息的管理程序 1、选定有效信息 1)工程建设过程中,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监理人员必须从中选定对监理的控制和管理有积极作用的信息。信息的形式包括文字图形信息、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
    根据信息形式确定与采集有利用价值的信息 2)信息的采集是信息管理的依据,它反映了信息源的原始性和分散性,作为监理人员,需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按照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和范围进行采集。

    2、合理进行合同及信息的分类 对于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是信息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反映了信息的可分析性和适用性,信息分类便于各部门之间、各方之间的信息查阅。信息分类一般包括:投资控制信息;
    质量控制信息;
    进度控制信息;
    合同管理信息;
    施工安全信息;
    项目资料信息等。

    3、建立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 1)监理资料是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而整个工程监理过程环节繁杂,专业各异,不论是总监理工程师,还是专职资料员,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好这项工作的。因此监理机构内部必须明确分工,建立内部责任制。

    2)监理人员汇报监理工作时,应同时汇报监理资料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时,也应同时检查其负责的监理资料。从监理资料的质量可评估该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

    4、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委托人的理解和支持 监理资料管理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一样需要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委托人的理解和支持,监理资料中的施工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定位及标高资料、地下障碍物资料等等,都由委托人提供。平时工作的来往信函、会议纪要、监理工作联系单等也和委托人有关。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期的延期、费用索赔等工作也要与委托人沟通。对施工资料的严格要求也需要争取委托人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工作很难开展,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就难以落实。

    5、对统计报表、文字材料管理的措施 5.1 信息管理统计 信息目录表 信息类型 时 间 供应信息者 信息接受者 上级 业主 施工 监理 设计 有关单位 上级工作指示 不定时 部、市有关 部门 ü ü 会议纪要 定 时 业主、承包单位、 监理公司 ü ü ü ü 监理旬(周)报 定 时 监理公司 ü ü 备忘录 不定时 监理公司 ü ü ü 质量验收 不定时 承包单位 ü 工程量申报 定 时 承包单位 ü 工程款申报 定 时 承包单位 ü 监理通知 不定时 监理公司 ü ü ü 三、计算机和网络在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中的运用 1、项目的合同和信息管理 合同信息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随着二环快速路改造工程(二期)工程的启动、规划、实施等项目生命周期的展开,与项目有关的合同、图纸、报告、文件、照片、音像、模型等各种各类纸介质和非纸介质信息会层出不穷地产生,它包括:项目的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和法规类信息。项目信息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信息管理就是指信息传输的合理的组织和控制。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处理和交流。项目信息管理的效率和成本将直接影响项目管理其他环节的工作效率、质量和成本,其目的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很显然信息处理始终贯穿着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如何高效、有序、规范地对项目全过程的纸介质信息资源进行管理,是现代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互联网internet、多媒体数据库及电子商务等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管理科技的迅猛发展,又为项目(特别是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全新的信息管理理念、技术支撑平台和全面解决方案。由此导入了E时代的项目信息管理的全新观念。

    2、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信息管理任务 项目信息管理的任务主要步骤就是:数据——信息——决策——结果,其含义是,数据经过处理,解释后才能成为信息;
    而只当占有了必要的信息才能做出决策;
    决策执行后必然产生结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数据资料,信息管理任务就是:收集——储存——加工整理——释放成信息。项目各当事人和项目管理组织各组织单元经过该步骤形成各自的信息进行交流。

    在信息的交流过程中形成了跟项目有关的各种信息流。弄清项目各当事人及项目管理组织单元之间的信息传递关系,制定项目信息流程图对项目信息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确定项目组织分解结构,制定项目信息流路线图,可以进一步确定各部门信息流的传递规律、有秩序地传递,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的正确,流畅,不致造成信息漏传或误传现象。

    3、建立通信及数据管理模块 信息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电子计算机,主要特点是计算机内储存有组织的处理信息的程序,输入数据,运行这些程序便可得到所需要的信息。建立数据库,通信数据模块是信息管理基本部分。但也是发展最迅速,变化最快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它最能体现现在通信技术的发展步伐。项目信息管理的系统模块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组织模式的不同是有很大差异的。一般项目信息管理应包括以下基本模块:项目数据库,项目通信及数据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招投标模块,质量控制模块,进度资源控制模块,费用控制模块,财务管理模块,物资管理模块,档案资料管理模块等等。项目通信及数据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数据通信和数据管理,是MIS系统的技术基础——通信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集成。由于现代大型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和范围广泛、环境复杂,所以在项目的整个寿命期内广泛地获取信息对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该模块主要由通信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软件组成。一般情况下由数据终端设备、通信线路(包括卫星、微波等无线通信)、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控制设备、通信软件、服务器及数据库管理软件等集成在一起。它可以完成远程及近程数据采集、传输、储存、处理及输出,借助先进的数据管理技术为项目的基、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提供数据服务,不但可以代替人工进行数据的操作,节省人力,而且其高效及高精确度是人工所不及的。

    4、工程项目信息的编码 项目部建立数据库和通信数据模块,这些名目繁多信息储存在数据库里面必须分类存放,为方便信息的存储、检索和使用,在进行信息处理时赋予信息元素以代码的过程,必须对项目的信息进行编码,所以信息的编码也是信息处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编码的目的在于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信息编码必须标准化、系统化。设计合理的编码系统是关系信息管理系统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信息编码的基本原则是在逻辑上要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又要适合于处理的需要;
    结构易于理解和掌握;
    要有广泛的适用性,易于扩充。一般应有的代码有两类,一类是有意义的代码,即赋予代码一定的实际意义,便于分类处理;
    一类是无意义的代码,仅仅是赋予信息元素唯一的代号,便于对信息的操作。常用的代码类型有:
     (1)顺序码,即接信息元素的顺序依次编码;

     (2)区间码,即用一代码区间代表某一信息组;

     (3)记忆码,即能帮助联想记忆的代码。编码由一系列符号和数字组成。根据信息不同类型和用途分类编码,如:对项目的组织结构、项目各参与单位、实施的工作项、投资项及成本项、计划项、工程技术文件项;
    法律法规项;
    合同编码;
    函件编码及工程档案编码等。数据库内各模块的编码也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源泉。

    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项目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给项目管理发挥了具大的作用。项目信息管理怎样充分利用迅猛发展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也是我们今后项目管理不断努力的方向。

    第八章 组织协调 1、施工协调内容 施工协调以及工作协调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工程项目的参与者(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也涉及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社会团体、公众等其他方面。因此要采取适当方法作好这方面工作,以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施工协调包括阶段协调、专业协调及其它协调:
    1.1 阶段协调:
    (1)前期准备工作的协调;

    (2)施工阶段协调:
    (3)竣工验收阶段协调;

    (4)缺陷责任期阶段协调;

    1.2 专业协调:
    各工序之间的协调;

    1.3 其它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工作;

    (2)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3)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4)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5)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2、组织协调的基本原则 本项目监理组织协调坚持的基本原则如下:
    2.1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密不可分的原则 A、监理工程师将努力帮助业主实现对项目在功能上、观感上、造价上、工期上提出的新构想。当承建商对设计欲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考虑施工的方便、合理而提出变更要求时,坚持与设计单位进行协调,按程序实施设计变更的原则;

    B、当施工进度或质量问题受到影响时,坚持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或修正计划、调整相应目标、或制定整改、保质措施,直到制定出较理想解决问题的方案为止的原则;

    C、当发现因业主原因或环境因素对工程项目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时,坚持与业主或延伸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的原则;

    D、当协调的主题牵涉到多个相关单位问题的结合点时,坚持组织协调扩大到多方面的综合协调的原则。

    总之是要通过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制约目标控制效果的各类、各方面问题。

    2.2 组织协调充分体现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在协调过程中,要求监理工程师:a、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同时又做到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b、遵循法规、规范、合同(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及现场管理制度。

    2.3 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有效的原则 工程建设监理本身就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本工程规模较大,功能、标准较高。参加建设的单位肯定较多,项目工期要求紧迫,致使建设活动中的各类风险(梗阻)就会层出不穷。因此,要求组织协调要选择重心,要有针对性。掌握住监理工作中的多种信息,根据轻重缓急来确定协调主题。协调中,抓住主题,发挥介入方参加分析、研究、决断问题的积极性。

    总之,本项目监理人员主动地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协调工作时注意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法。

    3、组织协调的保证措施 3.1建立健全有关会议制度:如定期的工地会议制度、内部的协调会、碰头会等。

    3.2处理好同建设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督管理单位的关系。发生问题时,既要坚持工作原则,也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协商解决,确有困难时再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3.3搞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各监理人员间的协作关系。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监理成员的团结合作。

    3.4建立有关制度以保证工作有章可循,加强宣传,加深人们对监理工作的理解。

    4、协调的工作方法 4.1会议协调:为高效率解决问题,会议应按照以下步骤组织:
    (1)确定会议议题;

    (2)进行会议准备;

    (3)控制会议进程;

    (4)形成会议纪要;

    4.2交谈协调 主要包括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口头指令三方面内容。力求在弄清情况、沟通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问题。

    4.3书面协调 书面协调具有合同效力,对会议记录、监理通知、监理指令、各类往来文件都应形成书面记录。

    4.4访问协调 在外部协调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主动走访与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社会团体、公众等方面,了解意见,介绍情况,争取支持,避免出现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5、组织协调措施方案 5.1 作好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5.2 作好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管理。

    5.3 邀请各专业管理单位参与对监理工作专业性质的指导,虚心听取他们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强调承包单位必需与前述各专业管理单位搞好关系。建立起团结协作,相互信任和理解的高尚风格和精神,才能搞好本工程的质量。

    5.4 协调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是监理单位的重要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都应处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之下。

    5.5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工作 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1 每日召开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会,全体监理人员参加,交流信息,安排布置工作。

    2 每周一次在监理例会之前召开协调会,统一步调,交流情况,决定 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及会议召开程序。

    3 在某项专题会议或布置专项工作前召开协调会。收集汇总国家、地方、行业部门发布的与地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等强制性文件,报送业主并通知各参建单位。收集汇总国家、地方、行业部门发布的与地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等强制性文件,报送业主并通知各参建单位。

    5.6 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1)加强与建设单位及其进驻施工现场代表的联系,听取对监理工作的意见。

    (2)在召开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之前,先与建设单位进驻施工现场代表进 行研究与协调。

    (3)必要时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进驻施工现场代表每日开碰头会,沟通各方面情况,并做出共同步署。

    4 邀请建设单位进驻施工现场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现场及环保卫生的现场会或检查会,使建设单位人员获得第一手资料。

    5 经常编发简报,向建设单位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6 当建设单位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持不正当的行为时,应采取说服、劝阻的态度;
    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

    7 处理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时,保持公正的立场,并应切实保护建设单位的正当权益。

    8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要加强联系与交流。

    5.7 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1)及时了解工程项目各方面的信息,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以支援、协助、解决承包单位的困难为目的,以预控不出现问题为前提。

    (2)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从大局出发,从控制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的角度处理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4)比较重大的协调工作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出面。必要时可要求建设、承包、监理单位的领导出面进行高一级的协调工作。

    (5)为了作好协调工作,监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取得第一手资料,以便预测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5.8 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1)帮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订出施工图出图计划,并催促设计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出图。

    (2)对到场图纸进行盘点检查,避免漏项。

    (3)配合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会审及交底结束后发出文件或修改图。

    (4)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管理,并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施工。

    (5)处理质量事故时邀请设计人员参加,并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或处理措施。

    (6)发现施工图中存在问题时,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协助设计人 员处理好这一问题。

    (7)需要时可请勘察、设计人员参加监理例会、专题工地会议、技术研究会议等有关会议,并倾听他们的意见。

    (8)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并事前作好协调工作。

    (9)充分尊重设计人员,了解并力促实现他们的设计意图。

    5.9 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1) 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及时如实地反映情况,充分尊重质监人员的职权与意见。

    (2) 要利用质监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

    6、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中的主导作用 6.1项目总监对工程投资控制的协调:
    本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依据,是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项目总监要了解合同价的确定原则,标书项目清单,审查施工资金使用计划。

    重点审查报送的月度完成量与现场实际完成是否一致,实际完成与计划完成对比表是否正确,对两者之间出现的差值即时报告业主,提出是否需采取措施,在监理工作中,总监是有关经济的监控的总审核、总协调。

    6.2项目总监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协调:
    在三大控制中,质量控制是核心。为此项目总监必须针对工程项目及承建商的基本情况,以主动控制为前提,主持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总监要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及旁站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称职、业主不欢迎的监理人员,要及时下令更换,做到定岗、定位、责任明确。使每个监理人员,从工程项目开工就清楚自己管什么,怎么管,出现问题应如何处理,并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总监。为了搞好质量控制,项目总监抓住以下主要工作: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特别是对主要分部工程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序分解、分项合并或分项重组的方法设置质量控制点。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计划,明确旁站人员,使监理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目的地到岗、到位,以行使自己的职权,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严格监理程序,坚持“报验”制度。总监向承建商强调:上道工序监理不签证认可,下道工序不能施工。

    项目总监严格要求各专业工程师、旁站人员按现场进度及监理规划中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情况及时到岗到位,监督、检查承建商实际施工作业情况。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建商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或错误施工,立即停工,并做好记录报告总监。总监将根据问题大小、轻重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认真审核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工程质量有直接关系。项目总监及各专业工程师应认真审查。项目总监审批的原则为:对于符合设计要求,工艺合理,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案,应予确认。对于施工方案中存在的不完善、不具体的措施,应签署意见,指出问题所在,要求其制定可执行的施工方案,但不能代替承建商编制施工方案。监理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报业主代表备案或审批。

    签发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来自设计院及业主方的变更——设计变更,及来自承建商的变更——技术核定,都应由项目总监签发才能生效。设计院及业主直接签发给承建商的设计变更,承建商不能执行。承建商直接报送设计院的技术核定监理方不予认可。

    编制“送样”计划,坚持送样审批制。

    项目总监在质量控制上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可使用的手段为:加强旁站、测量试验、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6个方面。在一般情况下总监使用前4个手段,后两个不能轻易使用。

    同时项目总监要主持“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会,编制分析报告。

    6.3总监对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协调:
    项目施工阶段,如何实施“进度目标”管理,实现合同工期,是本项目的主要问题之一。作为项目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编制“项目综合进度总控制网络计划”严格计划管理,坚持周例会制度,控制形象进度实现,及时发布纠偏指令。

    项目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靠计划管理。a、“项目综合进度总控制网络计划”:当承建商中标进入施工现场后,总监主持的第一次例会上,要求承建商重新调整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进度计划。按监理方提供的标准格式,确定统一的项目名称,依照合同工期规定的竣工时间来重新编制综合进度总控制计划。总监亲自审核承建商计划应再将其纳入本“项目综合进度总控制网络计划”报送业主代表审定。有了这个计划,使业主在工程的全过程中基本能做到事前心中有数,利于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是达到进度控制目标的纲领性文件。b、坚持周例会制度,组织周计划实施。周例会由项目总监主持,首先由承建商项目经理报告上周计划完成情况,拖后计划的原因分析,提出下周采取的纠偏措施及下周计划安排,提出需业主或监理方解决的问题,以及上周总监指令和纠偏执行情况。总监对拖后计划项目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纠偏指令,对下周计划进行认可。一般情况是周计划能完成,主要分部计划也就能完成,项目“综合总控制进度网络计划”就能实现。

    6.4项目总监对合同的管理及组织协调:
    项目总监必须熟悉合同,研究合同,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学习合同,树立合同观点,使用合同语言。

    项目总监应按合同条款公正地处理纠纷。为了按合同办事、项目总监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行外,尚应做到“五不”:不向业主推荐承建商;
    不向承建商推荐分包商;
    不推荐供货商;
    不自行考察厂家(与业主共同进行的除外);
    不为难承建商。

    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是:协调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关系,协调承建商与承建商之间的配合以及有关其它方面的关系。

    7、工程建设中监理与业主、监理与承包商及供货商等组织协调方案 正确处理好业主、承包商及供货商的关系,是协调工作的重点。

    7.1协调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实施监理,即监理服务对象是业主。监理公司为业主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因此,作为总监应该严格按合同办事,尤其要注意不越权、不徇私,要注意首先是维护业主利益,然后注意不使施工队伍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总监如何处理与业主的关系是重要环节,如处理不当,则业主不支持,施工队伍也不服监理公司,工作无法开展。因此,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是相当重要的。

    必须明确业主的主导地位,在工作中尊重业主,处理问题时尽可能帮助业主出主意想办法,,让业主满意。随时与业主进行多方面的沟通,取得业主的全力支持。

    7.2协调与承包商及供货商的关系 监理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监理施工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项目总监要根据施工单位的特点确定与施工单位协调配合的策略。

    b、处理问题要以合同为依据,以图纸、规范、法规为准绳。

    c、总监处理事务做到公正、廉洁。公正才能得到信任和拥护,廉洁才能公正执法。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的信任,才能获得双方的支持。

    7.3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项目总监在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时,应从维护业主利益、便于工程建设的观点出发,首先要认真地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争取设计单位的配合,如果设计方态度消极,要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对设计遗漏,组织指导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协调,经业主、监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7.4协调好监理班组内部的关系 总监要处理好项目项目监理部的内部分工和合作,使项目监理部团结一致,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了解项目班子成员、解决成员间的各种矛盾;

    制定项目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落实岗位责任制;

    了解项目班子成员的各种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调动项目项目监理部成员的积极性;

    组织项目班子成员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定期检查项目班子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九章 监理设施配置 名 称 品牌、产地、规格、型号 数 量 备 注 专用GPS 灵锐S82-2008 1台 控制网测量 需要时调用 专用全站仪 南方NTS350 1台 施工放样复测 南方自动安平水准仪 NL20 1台 施工放样复测 专用经纬仪 J2-2 1台 施工放样复测 专用激光测距仪 DLE 1台 质量、安全检测 专用漏电电流测试仪 HYG-III 1台 质量、安全检测 专用接地电阻测试仪 润联2014 1台 质量、安全检测 专用绝缘接地摇表 ZC29b 1台 质量、安全检测 专用数字万用表 Jd-m05 1台 质量、安全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器 SHR68JZC2 1套 土工试验 土工试验仪器 马尔文 1套 土工试验 专用200g分析天平 TN-100C 1台 压实度平行抽检 专题用回弹仪 江苏HT225A 1台 砼强度辅助检测 钢卷尺 5m 8把 普通测量 钢皮尺 30m 50m 各3把 普通测量 坍落度筒 标准 1套 砼平行检测 砼、砂浆试模 标准 2组 砼平行检测 灌砂筒 标准 1套 压实度平行抽检 标准工具箱 标准 1套 铺装平整度、墙面平整度、等常规检测 游标卡尺 30cm 1把 管厚、型钢尺寸检测 面包车 五菱宏光 1辆 现场及通勤 办公、管理设备 序号 设备或仪器名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用途 1 计算机 台式 3台 自有 现场资料 2 激光打印机 佳能(Canon) LaserShot MF3110 1台 自有 现场资料 3 摄像机 Canon HG20 2台 自有 现场进度 4 照像机 佳能 IXUS 800 IS(SD700 IS Digital ELPH) 2台 自有 现场进度 5 预算软件 神机妙算 广联达 1套 自有 投资控制 6 海地软件 2006F 1套 自有 主要用于变更设计或配合测量 7 南方CASS软件 CASS2008 1套 自有 主要用于地形复测、土方计算 8 安全软件 品茗安全软件2008 1套 自有 安全管理 9 网络计划软件 品茗网络计划2008 1套 自有 协助 进度控制 10 资料软件 筑业资料软件9.0 1套 自有 信息管理 11 办公桌椅 标准 6套 自有 办公 12 文件柜 标准 1个 自有 办公 13 饮水机 海尔 1台 自有 / 14 项目监理部标志牌 标准 1个 自有 / 15 手机 人手1部 自有 通讯 16 固定电话、传真 步步高 1部 自由 通讯 第十章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控制 1 文明施工的目标 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定期对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进行考评,按照沈阳市文明施工标准检查,分析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现场施工文明、安全。

    2 文明施工的标准 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两通——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
    居民出入通道畅通。三无——施工中无管线事故 ;
    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五必须——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必须严格分隔;
    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
    管理人员佩卡上岗;
    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
    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
    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3 督促施工企业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措施方案 (1) 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了解工程涉及范围内各方面情况,征求和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见,以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社会和居民的精神,制定有针对性的便民、利民措施,组织施工;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要求有针对性的措施、文明施工的组织网络和职责,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

    (3) 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了解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向管线管理部门提出管线交底和监护要求,同时采取各种方式自行探查,落实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以确保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不遭损坏。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

    (4)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淤泥排放证、占道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沈阳市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进行建立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

    (6) 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并促其认真落实和进行演练。

    (7) 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内容,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4 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接受社会监督。即项目部及施工地段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上悬挂施工铭牌,铭牌的内容为:工程名称、施工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工程项目经理及监督电话。

    (2) 项目经理部应挂五牌一图,即:施工标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 施工区域设置围栏进行围护,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分隔。隔离围栏应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并符合本市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

    (4) 保证既有车行道和人行通道的交通。对不封闭交通的路段,要保证有足够的车行和人行宽度,并应加强养护,使通道平整、不积水、安全畅通。在施工道路的交叉口,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照明灯,便于车辆和行人通行。

    (5) 施工通道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确定路面结构、厚度,并经常养护,使之达到坚固、平整、安全、畅通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的物质运输需要。

    (6) 确保排水设施的有效性,施工单位应对既有排水设施进行养护,制定临时排水措施,避免堵塞管道,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排水沟渠或河流;
    防止土方、三渣、砂石料落入沟渠内或河道中,以确保排水设施有效。

    (7)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管线保护措施,施工开挖前,应先开挖样洞,核查地下管线实际情况,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及监理人员到场,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护管线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按有关规定距离避让架空电线。

    (8)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 各类材料堆放和机具车辆停放位置应与施工总平面图相符,做到整齐有序,不占用车道及人行道;
    材料堆放应分类、分规格、相对固定并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库满足通风防潮要求,并按品种、日期分别堆放;

    2) 防止空气和噪声污染,施工通道常洒水湿润以免尘土飞扬;
    车辆出入冲洗,防止渣土洒落及泥浆、废水流溢;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噪声,防止施工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3) 工地生活区必须明显分隔,基本生活设施齐全;
    区内设置环境宣传牌,排水畅通,道路状态良好;
    划分卫生责任区,垃圾入箱,泔水入桶,及时清运;
    消毒灭害措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有专人负责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4) 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

    5)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现场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易燃易爆场所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并配有消防器材;

    6) 工程竣工后,须在交付使用前半个月拆除工地围护等所有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 做好文明施工各项记录,要求资料齐全、整洁、数据可靠;

    8) 监理工程师采用巡视、旁站和定期检查等形式对文明施工进行监理;
    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日常的监理工作随施工进展情况进行巡视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发监理整改通知书;
    监理部每月对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

    5 环境保护监理 (1) 工程施工环境监理,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

    (2)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3) 为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施工期间的噪声和空气污染、防止施工污水外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详细而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落实。

    (4) 监理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竣工验收时向业主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监理应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测试、督促和奖罚。

    监理以下列标准对承包人进行要求:
    1) 减轻施工车辆行驶中的灰尘,要求施工单位定时在车辆行驶的道路上洒水;

    2) 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避免泥土污染道路;

    3) 运淤泥的车辆在运输行驶途中,不得发生洒漏,否则应采取措施,如在车箱缝隙处铺设塑料布,使用专门车辆或淤泥面上加盖蓬布等。

    4) 凡靠近居民区施工,噪声较大的工序,晚上十点钟以后应停止施工,若因施工工艺要求确实不能中断施工的,应事前向有关部门申报以获得批准;

    5) 发出强声的施工,应充分考虑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靠近居民区时,晚间应停止强噪声作业,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好作业时间,做到既不影响施工进度,又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

    6) 生活废水应排入沉淀池、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得污染水源及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沉淀池及化粪池应加盖,防止蝇蚊滋生。生活区及工地周围应保持整洁,生活垃圾不得到处乱扔,应集中收集处理。

    7) 临时租用或借用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施工结束后应予拆除,恢复原貌。

    第十一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迅速、高效和有序地做好各类突发性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重大安全事故: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爆炸、火灾、土方坍塌、中毒、食物中毒、CO等有毒气体窒息中毒、中暑、挖断地下管线、文物保护、传染病等。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

    职责:负责领导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确保总体决策和救援方案,调集救援力量。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在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处理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事故救援信息,及时向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向下传达总指挥部的抢险救援指令,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完成指挥部和上级交办的指令。

    2、抢险救援组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发展及抢救请况,提出相应措施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和人员组织分配,协调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选择最佳抢险救援方案,及时调整或做出作战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请求调集,水、电、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警、消防等有关外单位增援。根据需要,决定截断事故现场电力、可燃气体等的输送。

    3、警戒组 职责:负责与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单位等取得联系,完成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抢险救援车辆和人员畅通无阻,确保到现场领导的安全,与抢险无关人员误入现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医疗救护组 职责:负责现场伤亡的临时急救,并负责与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完成现场伤亡人员的救治和运送工作。

    5、事故调查组 职责:负责协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取证,直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6、善后处理组 职责: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一、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部位及可能性:
    建筑工程由于受到工期的约束,在施工中必然安排部分的或全面的交叉作业,若安全防护不周,操作人员不注意安全防护,就很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多发生在交叉作业时处于下层操作面的施工人员,是施工现场常见的事故之一。

    二、对内事故报告及对外通讯联系: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并根据伤员情况,及时与外界联系,以保证伤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拨通“120”后,要讲清事故的地点及所用的电话号码,简要说明伤员受伤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救护车。

    三、应急方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迅速抢救伤员。

    2.要及时将伤员脱离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防止事故的扩大,同时在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护措施,若受外伤,可用开温水洗伤,再用干净绷带或布类包扎。如伤口出血,则应立即设法止血。

    3.要迅速备车或求援救护车将伤员送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时根据伤员受伤情况及部位,尽可能送往专科医院。

    4.发生事故后,要迅速保护现场,事故现场范围内设警戒,派专人看守,或用绳索白灰将事故地点围起来,由于抢救伤员而需移动相关物件时要记录,拍照或录像。

    5.在事故原因未明,未经事故调查组审查批准,严禁恢复施工生产。

    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部位及可能性:
    建筑工程现场高空作业现象较多,若防护不当,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很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生在洞口,临边作业,脚手架、龙门架、屋顶作业中,是建筑工程现场常见的事故之一。

    二、对内事故报告及对外通讯联系: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并及时与外界联系,求援,以保证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拨通“120”后,要讲清事故的地点及求援所用的电话号码,简要说明伤员受伤情况,并派专人到路口接应救护车。

    三、应急方案: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要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封闭作业区域,及时报告。

    2.要立即抢救伤员,及时将伤员脱离危险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有必要在现场采取紧急救护方案,若受外伤,可用温开水洗伤,再用干净绷带或布类包扎。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

    3.要迅速备车或求援救护车将伤员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时送医院应注意到伤害部位,尽可能送往专科医院。

    4.要迅速保护现场,在事故调查人员赶到施工现场前,要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防止受自然条件或人为有意无意的破坏,事故现场范围应设警戒,派专人看守,或用绳索,撒白灰等方法标示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范围,更不允许其他部门人员擅自进入现场勘察,采取抢险、急救措施时要做好现场变动记录和拍照、录像。

    5.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之前,严禁继续施工,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3.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触电事故发生的地点及可能性;

    建筑工程离不开电力,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的频率比较高,发生事故的地点分布较广泛,不同工种、不同人员都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不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若不注意用电安全,都有可能发生事故,触电事故是施工现场最常见的事故之一。

    二、对内事故报告及对外事故通讯联系;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外界求援,以保证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护。

    拨通“120”后,要讲清事故的地点及求援所用的电话号码,简要说明伤员受伤的情况,派专人到路口接应救护车。

    三、应急方案 1.发生触电事故后,要立即先切断电源,及时报告,采取救护措施。

    2.假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有些内心惊慌,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时,则应将触电者置于空气清新流通处,并要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同时派人守护,严密观察

    3.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时,应将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周围不围人以保持空气流通,解开触电人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送往医院做进一步诊治。

    4.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挤压,并迅速送往医院,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急救,在急救中施行人工呼吸时,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同时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直到病人清醒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

    5.假如触电者受外伤,可先用温水或无菌生理盐水洗伤,再用干净绷带或布类包扎。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同时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6.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重新施工。

    4.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一、爆炸事故发生地点及可能性。

    建筑工程现场食堂使用液化气罐,若操作方法不当,容易使液化泄漏,当泄漏的液化气达到一定浓度,且遇到明火时,很容易发生火灾,从而引起爆炸事故,造成人员和财物的损失。

    二、应急设施、设备及定期检查。

    为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减少事故的损失,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并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应急设备的有效。

    食堂应配备灭火器两具,并保证其在有效使用期内,同时时刻保证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三、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

    为保证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及时抢救伤员,当发生意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报警。

    火警电话:119 报火警时,应沉着冷静拨通“119”电话后,一要讲清起火的的具体地点,单位名称和报警所用的电话号码,二要讲清是什么物品起火引起的爆炸。火势如何,三要到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四、应急方案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报警,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抢险队员在可能情况下进行自救,减少事故的损失,避免人员的伤亡。

    2.若有人员受伤,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拨打急救电话120,在救护车未到达前,应立即进行现场紧急救护,以减少伤员的痛苦,防止伤情的进一步加剧,并派专人护送伤员至医院,协助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以保证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事故发生后,根据液化气泄漏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的范围,应急领导小组应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衽交通管制以保证道路随时畅通无阻。

    4.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人员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5.应急领导小组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警戒区内,以确定人员是否已全部到达安全区。

    6.事故扑救完后,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在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下严禁继续施工生产。

    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及可能性;

    建筑工程现场库房、工人宿舍、食堂、设备、材料摆防区、及水、电焊作业区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易燃、可燃物质。这些易燃、可燃物质遇到明火时,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若有一处发生火灾,很有可能蔓延,就火灾的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来说是非常大的,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是无法估计的。

    二、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及定期检查;

    1、应急设施:报警电话;
    (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均配手机) 2、应急设备:灭火器五具 应急灯五盏 灭火镐五把 灭火桶五个 灭火锹五把 灭火钩五把 灭火沙箱五个 3、应急设施、设备及定期检查;

    为确保应急设备的有效,必须定期对应急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真正发挥效用。

    同时,为确保火灾事故能够及时得到扑救,施工现场要随时保证疏散道路的畅通无阻。

    三、事故报告和对外通讯联系;

    为确保火灾事故能够及时得到扑救,保证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当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大家迅速疏散撤离,迅速报警,以确保能够得到专业部门的及时救援。

    火警电话:119报火警时应沉着冷静 ,拨通“119”电话后,一要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单位名称和报警所用的电话号码,二要讲清是什么物品起火,火势如何,三要到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辆。

    四、应急方案;

    1、当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者要立即报警,并以最快的方式迅速切断电源。

    2、应急领导小组应指挥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人员应披上湿衣服等物迅速从安全出口撤离,切勿慌忙、拥挤,要服从统一指挥。

    3、火灾伴有浓烟时,尽可能放低身体前进,寻找安全出口进行撤离。被困在室内时,要用碎布等物将门窗缝隙堵严,以防浓烟进入,用湿毛巾捂鼻卧在地面上呼吸,使外界容易听到呼救声,及时设法营救,切莫惊慌,沉着冷静,保持清醒头脑。

    4、当人身上着火时,切勿奔跑,应将衣服迅速脱下,把火踏灭,如来不及脱衣服,可就地打滚,把火压灭。

    5、当影响到周围居民时,应派专人进行疏散,营救。

    6、火灾伴有浓烟,会污染大气,要及时加以控制。

    7、火灾扑灭后,一定要封锁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在未得到事故调查组的同意之前不得继续施工。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存档备案。

    五.环境影响:
    一旦发生火灾,燃烧大量物资,并有大量烟尘、有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造成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应根据燃烧物的情况或所涉及到的范围,应急领导小组应建立警戒区,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项目部的紧急疏散途径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施工现场绘制。

    6.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中毒事故发生的地点及可能性。

    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地下室、卫生间及屋面防水施工时,由于所用的防水材料含有一定量的有害有毒的物质,经喷烤加热后,挥发的有毒、有害气体在操作人员劳保用品佩戴不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有可能使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生中毒事故。

    二、中毒事故的应急设备及定期检查。

    对讲机一对,操作人员及应急小组各持一台,以便于发生事故时及时联系,对讲机要每日检查,确保通话效果及电池电量足够使用。

    防毒面罩,操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佩带,抢险队员在抢救伤亡时也必须佩带,防毒面罩每半月检查一次,确保其功能有效。

    鼓风机一台,用于在发生中毒事故时,往事故现场通风换气,也用于在地下室等通风条件不好的地点进行日常换气,鼓风机要每周检查一次,确保其能正常使用。

    三、对内事故报告及对外通讯联系。

    为保证中毒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当中毒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外界救援。

    急救电话:120,拨通急救电话后,要讲清出事地点及救援所用的电话号码及伤员情况,同时派专人路口接应救护车。

    四、应急方案 1.中毒事故发生时,有可能使操作人员同时昏倒,无法将事故情况报告,因此在工作中要有专人进行监护,以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护。

    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要马上组织义务抢险队员,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启用鼓风机等应急设备,每一时间内抢救伤员,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向外界求援。

    3.施工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将伤员平放在阴凉通风处,使其呼吸道畅通,同时进行必要的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为止。

    4.派专人护送伤员到医院,并办理相关手续,使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5.事故现场派专人警戒,以防其他人员再次受到伤害。

    6.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7.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及症状:
    原因:由于人们吃入的食物被某些细菌或毒素污染,在夏秋季节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中毒的食物有动物性食物,如:肉、鱼、奶、蛋及其制品;
    也有植物性食品,如:剩饭、豆制品、面类发酸食品等,当上述食品被致病菌污染并大量繁殖,食品烹调加热不彻底或被生食污染,就会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最常见是由沙门氏菌、葡萄球菌、肉毒杆菌等引起。

    症状:突然发病,一般在食用被污染食物后1-2小时到一日内,吃同一来源食物的人群可能同时发病,形成集体食物中毒,表现为相同症状,发病时间集中。发病人群中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稀水样便,与急性胃肠炎相似;
    一些病人会出现口渴、头昏、面色苍白无汗、脉细弱、血压下降、无力全身、舌头发硬、言语不清等症状。

    二、对内事故报告及对外通讯联系:
    现场发现第一个中毒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外界救援。

    急救电话:120,拨通急救电话后,要讲清中毒人员所在地点及救援所用的电话号码及中毒人员情况,同时派专人路口接应救护车。

    三、应急方案
    (1)禁食:发现食物中毒症状后,应立即停止食用被污染的食物,轻者可以卧床休息。

    (2)洗胃:如果食用可疑食物时间不长,可立即用清水洗胃;
    如已出现剧烈呕吐、腹泻者不宜用此法。

    8.中暑的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中暑,必须立即进行治疗。对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立即离开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处安静休息,解开衣服,给予含盐清饮料。如有头晕、恶心、呕吐或腹泻者,可服中药藿香正气丸。如有呼吸和循环衰竭倾向时,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胡斯和循环中枢兴奋剂。对于重症中暑,治疗原则是降低过高的体温,必须立即送到医院治疗。

    9.传染病 (1)发现某人或某一地区有传染病后,向120急救中心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情况。

    (2)要求本单位职工不要靠近某人或进入这一地区,如果本单位职工有传染病,则马上对此人进行隔离,送于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治疗。

    (3)派专人进行调查此事,确定其传染范围和传染数量,制定出预防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同时对每一个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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