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指南 致富视频 网上开店 养殖视频 范文大全 创业项目开店经验创业杂谈如何创业技术资料创业防骗项目分析微信营销农村创业投资理财
  • 投资风险
  • 养殖骗局
  • 种植骗局
  • 加盟骗局
  • 加工骗局
  • 创业骗局
  • 网赚骗局
  •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能入党吗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是指什么]

    时间:2019-01-20 01:06:32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思有多方面的:1、孕妇超生或未办理准生手续等 2、超生后为按照要求缴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就是超生罚款); 3、计生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比如违规引产等)4、产妇有固定的产假,如单位未给产假,就是违反政策;5、独生子女是有政策奖励的,如单位私自克扣、截留也是违反计生政策的;

    其实所谓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思是:个人或单位、组织为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要求去执行或违背政策初衷等就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至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你可以到百度搜索一下,详读下就知道,有没有违反了...

    国家规定,每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小孩,多了就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你可以百度看看,只要不符合上面要求的,都是违反政策的

    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对社会抚养费必须积极,因为党组织如果认为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开除党籍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需要说明的是,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条文不一样,但基本精神差不多。对超生者,一是征收社会抚育费,二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最重可以双开)。

    比如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广大党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在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将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若做了相应修改,一对夫妇两个孩子也是“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也要严肃执行。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超计划生育的处分条款内容,主要是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既然国法有规定,党员就应当模范遵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再重复规定,绝不意味着是对党员在遵守国法、计划生育国策方面的松绑。如果党员违反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的,就要按照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予以处分。

    参考资料:

    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百度百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度百科

    1982年6月15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

    1、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对社会抚养费必须积极,因为党组织如果认为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开除党籍的。

    2、违反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

    3、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

    4、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根据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参考资料:计划生育百度百科

    根据党纪国法处理。具体说,国家(中央)层面上,具体依据为《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根据各个省市人大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地方法规)和纪检部门的规定,处理。需要说明的是,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条文不一样,但基本精神差不多。对超生者,一是征收社会抚育费,二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最重可以双开)。

    比如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在比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生育两个子女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开除男女双方的公职;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对社会抚养费必须积极,因为党组织如果认为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开除党籍的。

    公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其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当年不得被表彰或者奖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1982年6月15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

    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根据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 创业指南
    • 网上开店
    • 养殖视频
    • 理财
    • 政策
    • 技术
    • 致富视频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