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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0kV用电单位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

    时间:2020-08-05 13:12:45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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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电力行业管理标准 H/LD 20000-2010 10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 (试行) 2010- - 发布 2010- - 实施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由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编委会副主任:
    本标准编委会主任:
    辽宁省10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0kV用户变电所人员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技术管理、文明生产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10kV用户已接入电网投入运行和申请报装建设的变电所,开闭所以及箱式变电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1454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水利电力部【1982】水电生字第11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能源部能源电[1988]18号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 DL/T558—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用户变电所:包括用户产权的正式变电所、简易变电所、开闭所及箱式变电站。

    3.2 电力负荷级别 3.2.1一级负荷:
    a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的。

    b 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c 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讯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3.2.2 二级负荷:
    a 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b 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2.3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3.3 高危电力用户 高危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透水和火灾等情况,并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电力用户,以及特殊重要用电场所的电力用户。

    3.4双电源 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用户两个电源难以从地区电网取得时,也可从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单独运行变电所的两段母线取得。

    3.5 保安电源 保安电源必须是与其他电源无联系而能独立存在的电源。

    3.6 应急电源 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如: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干电池等。

    3.7 备用电源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3.8 设备缺陷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异常,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
    3.8.1 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3.8.2 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3.8.3 一般缺陷: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3.9 巡视 为掌握变电所运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的检查,以便能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

    3.10 事故 电力生产过程中,由于处置不当而导致工作人员人身伤亡、电网停电减供负荷以及电力设备损坏等。事故分为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

    3.11 操作机构 操作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等的一种机械传动机构,可以降低劳动强度,并可进行远方操作。

    3.12 母线 在各级电压的配电装置中,将发电机、变压器与其他各种电器及进出线路连接在一起的金属导体称为母线。

    3.13 倒闸操作 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时,需要拉开或合上某些断路器、隔离开关、临时接地线以及相应的二次回路等,所有的这些操作统称倒闸操作。

    3.14预防性试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3.15 在线监测 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定时进行的监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

    4 人员管理 4.1 变电所的人员配备应满足工作需要,应设专职所长、专职或兼职专责工程师(技术员),运行值班人员每班至少有一人,应保证倒闸操作时有两人进行。运行值班人员名单应在当地电力主管部门、供电企业调度及用电检查部门备案。

    4.2 变电所电气工作人员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满足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并持有具有许可职能的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4.3 变电所所长应由具有电力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变电所技术业务,具有运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变电所检修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原理、结构,熟悉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制度。

    4.4 变电所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年内调动不超过电工总人数的30%。缺少人员应及时补充调整。变电所人员变动应通知当地供电企业。

    4.5 岗位责任制度 4.5.1 变电所所长岗位责任制 a) 所长是全所的负责人,是变电所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本所的安全经济运行、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监督落实全所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b) 负责贯彻执行电业安全生产方针及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全活动,主持本所障碍调查分析,并形成所内分析报告。

    c) 编制年、月工作计划(包括大、小修,预防性试验、降损、“双措”等),并组织实施。

    d) 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巡视检查设备和查阅有关记录簿,了解运行情况,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分析。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组织本所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参与本所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做好反事故演习。

    e) 遇变压器停电、母线停电、现场设备改造等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及新设备送电等,应主持准备工作,做好危险点预防、安全措施、事故预想等,并到现场把关。

    f) 组织全所人员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进行考问讲解和考核,做好现场培训工作。

    g) 组织做好新建、扩建工程投运前的准备工作,参加工程和设备质量的验收工作。

    h) 负责文明生产、环境整洁,不断改善所容所貌。

    4.5.2 变电所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a) 变电所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是本所技术负责人,协助所长做好运行、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必要时,可代理所长的工作。

    b) 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参加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专题运行分析,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定期检查、考核“两票合格率”。

    c) 掌握设备健康状况,按期完成设备定级工作,提出设备升级规划,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提出变电所设备更新规划。

    d) 推广新技术,编制保证安全经济运行、预防设备事故及人身事故的技术措施和预案。

    e) 负责变电所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检查督促各种技术资料、记录簿的填写、审查等,保证正确、完整、符合现场实际。

    f) 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g)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h) 编制专业技术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作好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4.5.4 变电所值班长岗位责任制 a) 值班长是本值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的全面负责人;
    完成当值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
    参与新、扩、改建设备验收。

    b) 领导本值接受和执行调度(系统和本厂值班调度)命令,编写倒闸操作票,正确迅速的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c) 定时组织设备巡视和抄表工作,发现缺陷应及时组织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应执行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无功、电压调整,做到设备经济运行;
    组织好设备清扫维护工作。

    d) 受理和审查工作票,组织进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实施。组织或参加设备的质量验收工作。

    e) 审查操作票,重要操作担任监护或操作。

    f) 组织完成本值安全活动、培训工作。

    g) 填写或审查本班记录,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4.5.5 变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a) 在值班长的领导下,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有权接受调度命令、填写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b) 负责按时巡视设备,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向值班长汇报,按时抄录有关数据。

    c) 审查、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d) 参加设备验收。

    e) 保管工具、仪表、器材、钥匙和备件,并应按值移交。

    f) 做好所用交直流、二次回路熔丝检查、事故照明试验以及设备维护、清洁卫生和文明生产。

    g) 参加所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6 结合本所人员技术素质、设备更新改造和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技术培训计划、月份技术培训安排。每半年应考核一次。

    4.7 变电所对电工进网作业人员除坚持日常培训外,每年应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三个月及以上者,需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4.8 新参加变电所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网作业。

    4.9 变电所人员应结合实际开展日常现场培训、技术问答或考问讲解,每月每人不少于一题,事故预想每月每班不少于一次,反事故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培训活动均应有记录,装订成册。

    4.10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外),应戴安全帽。

    5 运行管理 变电所应加强运行管理,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有关记录簿的微机存储和查询,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5.1 交接班制度 5.1.1 值班人员应按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统一着装,并佩戴值班标志。

    5.1.2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5.1.3 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手续前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一般在交班前30分钟停止正常操作。

    5.1.4 交接内容应包括:
    a) 本所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情况;

    b) 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化情况;

    c) 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d) 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

    e) 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况;

    f) 仪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g) 领导指示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5.1.5 交接时必须严肃认真,应做到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对口交接、图板交接。

    5.1.6 交班时由交班值班长向接班值班长及全体值班员做全面交待,接班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核实。

    5.1.7 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a) 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b) 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当前变电所运行状态相符;

    c)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d) 主变压器负荷情况;

    e) 检查试验中央音响及有关信号指示情况;

    f) 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g) 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h) 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i) 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

    j) 检查室内外卫生及其它有关事项。

    5.1.8 交接检查后,双方值班长应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

    5.2 设备巡视制度 5.2.1 变电所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值班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包括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的规定,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巡视中禁止移开或跨过遮拦,以免引起人员触电事故,巡视配电室,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关门、上锁。

    5.2.2 变电所应根据多年运行情况,按照不同班次、不同的运行方式和不同的气候条件,规定巡视检查的重点和要求,遇有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a) 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b) 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 设备有缺陷,监视运行时;

    d) 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大雪和沙尘等天气变化时;

    e) 根据领导指示增加的巡视等。

    5.2.3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5.2.4 巡视后应将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5.2.5 值班长每班至少全面巡视一次设备,变电所长、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每周应分别进行一次监督性巡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熄灯巡视。

    5.2.6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不应携带和使用雨伞。

    5.2.7 运行中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时,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报告供电企业调度、用电检查等有关人员,并同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5.3 设备验收制度 5.3.1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试验、临时检修后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图纸资料完备,移交给变电所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5.3.2 设备验收应按国家标准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进行。

    5.3.3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5.3.4 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专业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3.5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又急需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5.4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5.4.1 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长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5.4.2 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5.4.3 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4.4 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5.4.5 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5.4.6 遇变压器停电、母线停电、现场设备改造等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及新设备送电等,应提前同当地供电企业联系,请求提供必要的配合指导,督促用电检查人员和调度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6 设备管理 6.1 变电所的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国家限期淘汰和完善改造的设备应在规定期间内更新改造。

    6.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按规定的项目、周期和要求进行,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主要设备被试率应达100%。

    6.3 开展设备评级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鉴定,及时消除缺陷,使设备经常保持在无缺陷状况下运行。变电设备按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之比值称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与全部设备比值为“一级设备率” (以百分数表示)。

    设备单元划分,评级办法另行制定。

    6.4 应按照有关的技术规程、标准要求,定期对一、二次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轮换。

    6.5 应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防误闭锁装置齐全有效,并处于良好状态,安装率、投运率和完好率应为100%。

    6.6 建立万能解锁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用电检查部门审查;
    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变电所所长批准。

    6.7 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主控制室、配电室、变压器室等与电缆层之间,穿越楼板、墙壁、柜的所有电缆空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6.8 所用电源 6.8.1重要或规模较大变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

    6.8.2采用交流操作时,供操作、控制、保护、信号等的所用电源,可引自电压互感器。

    6.8.3当电磁操动机构采用硅整流合闸时,已设两回路所用电源,其中一路应引自进线断路器前面的所用变压器。

    6.9 对供电可靠性属于一、二级用户的操作电源,应采用一组110V或220V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作为充电、浮充电用的硅整流装置宜合用一套。其他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应采用成套的小容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

    6.10 用户变电所保护电源选择直流电源,容量较小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直流系统用直流断路器必须具有自动脱扣功能,不能用普通交流开关代替。

    6.11 用电负荷或受电点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提请供电企业完成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值的重新计算与调整工作。供电企业及变电所所在单位按照各自管辖范围核准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用户任何人员不应擅自更改保护装置的投运状态和整定值。

    6.12 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前、后应有统一规范的名称。屏上的继电器、连接片、试验端子熔断器、指示灯、端子排和各种电气开关名称编号标志齐全、清晰。

    6.13 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或报警后,运行人员应准确记录控制屏光字牌、保护屏信号,并及时向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员汇报。

    6.14 变电所的设备标志应齐全、字迹工整,标志牌大小符合规格(详见附录C)。

    6.15 10 kV(20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需装设护网。

    6.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或护网)。

    6.18 开关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

    6.19 下列情况应加挂机械锁:未装防误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隔离开关(刀闸);
    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且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门。

    6.20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21 用户自维架空配电(包括电缆)线路,应明确产权分界点,并签订产权维护协议。根据季节性特点,做好配电(包括电缆)线路运行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及时修剪树木,做好防雷、防污、防汛、防冰冻以及预防外力破坏事故发生,保证供电可靠性。

    6.22 变电所的设备应按照标准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分析变化规律进行判断并做好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7 安全管理 7.1 变电所应有安全运行的记录。凡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应终止安全记录并重新记录安全运行的天数:
    a) 人身触电死亡、重伤;

    b) 导致电力系统停电;

    c) 变电所全停电;

    d) 电气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e) 重要或大型电气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

    f) 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

    7.2 用电单位发生电气事故,应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供电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派用电检查人员赴现场调查,在七天内协助用电单位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7.3 高压多回路变电所电源的切换装置应设在同一个变电所或同一配电室内,其进线应有明显断开点。高压多回路电源的切换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高压多回路供电的用户,应根据用电性质,确定安全可靠的运行方式,其电气设计图纸应经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部门审核批准。

    b) 各路电源及联络开关的切换必须装设可靠的电气联锁和机械连锁装置。

    c) 多回路供电用户,必须采用可靠防止反送电联锁装置。

    d) 用户自备发电机回路与供电系统之间,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止反送电的电气联锁或机械联锁装置。

    7.4 变电所应配齐合格的安全用具,在通风干燥处设置专用绝缘工器具存放箱或柜,变电所还应配备消防用具和安全设施,并应有可靠的事故照明。

    7.5 变电所应有联系电话,保证通讯联系和事故处理畅通。

    7.6 变电所周围应设有独立固定式围墙、围栏。

    7.7 变电所应认真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包括电缆工作票)。“两票”合格率应达100%。“两票”执行办法及格式(见附录A、B)。

    7.8 线路作业时变电所的安全措施 7.8.1 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线路隔离开关、母线隔离开关全部断开,应确认手车开关在开位,手车开关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8.2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所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7.9 变电所应对非线性和冲击性等影响电能质量的负荷进行测试,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电压正弦波畸变率、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和电压波动闪变不超过国家标准值。

    7.10 变电所的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标准设计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自动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7.11 变电所要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度,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人值班,确保安全运行。

    7.12 变电所应根据污秽设备的状况落实防污措施,处于严重污秽区域的,除秋季安全检查进行检查和清扫外,每年春节过后应再增加一次专项清扫检查。

    7.13 变电所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备,主动与施工和施工管理部门沟通并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施工,每月定期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4 变电所应有防小动物措施,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要及时堵好,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层室、蓄电池室等出入门应有防鼠板,每月定期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5 对大负荷线路、设备接点应进行测温检查,下雨时应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7.16 定期检查和清理变电所设备场区、围墙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所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7.17 变电所宜设固定检修电源。变电所使用的各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低压电器,均应安装漏电保安器,使用中的低压漏电保安器应定期试验,对不起作用的漏电保安器及时更换。

    7.18 保卫及防火制度 变电所是动力中枢,是重要生产保卫单位,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7.18.1 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详细记载出、入所时间、姓名、单位等。外来人员应持证明,经本企业保卫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
    用电检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

    7.18.2 严禁在变电所电气设备周围动火,如因工作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的批准,并做好消防措施。

    7.18.3 变电所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定期检查,抽样试验,对损坏及过期的应及时更换,不得拖延。

    7.18.4 防火工具、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使用方便,严禁挪作他用。

    7.18.5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7.18.6 变电所应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有消防部位平面图。

    7.19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

    7.20 SF6配电室、电缆层(隧道)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的门外。在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报警氧量或SF6气体泄漏报警仪。

    8 应急管理 8.1 变电所应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供电事故及对供用电的严重影响,以效率优先为原则,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控制停电事件的发生。

    8.2 变电所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应急预案的制定机构;

    b) 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和指挥机构;

    c) 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d) 危险源的确定和潜在隐患的评估;

    e) 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配置;

    f) 应急救援的训练和演练;

    g) 变电所电气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抢险措施;

    h) 变电所事故的上报程序、必要情况下寻求社会支持和援助;

    i) 应急预案的其它内容。

    8.3 变电所应主动接受用电监督、用电检查部门的帮助和指导,完善应急预案。

    8.4 变电所应根据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根据负荷的相应级别,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供电电源、应急电源和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

    8.5 有特别重要负荷的高危用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电源供电系统。

    8.6 有特别重要负荷的高危用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电源供电系统,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电源供电系统。

    a) 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b) 应每月启动一次柴油发电机,以检验发电机组和蓄电池电压降低及其充电设备完好情况,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c) 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d) 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8.7 变电所应明确应急预案和技术保障措施,每年结合反事故演习,对重大隐患应急预案要进行一次演练或与供电企业联合演练。

    8.8 应定期对变电站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完善,并报电力管理部门及当地供电企业。

    9 技术管理 9.1 应具备的设备技术档案 a) 设备出厂说明书。

    b) 出厂试验记录(新产品还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书(复印件))。

    c) 安装图纸、交接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d) 设备改造和大、小修记录及其试验记录。

    e) 历年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

    f) 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专题分析报告。

    9.2 应具备的规程 a)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b) 现场运行规程(包括调度、事故处理规程)。

    c) 断路器检修工艺规程。

    d)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规程。

    e)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f)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g)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有设备的) 9.3 应具备的图纸 a) 一次系统结线图及主要参数。

    b) 全所平面图。

    c) 所用电交流系统图,正常和事故照明结线图。

    d) 直流系统图。

    e)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

    f) 接地装置布置图、直击雷保护图。

    g) 电缆敷设图(包括电缆路径、截面及芯数)。

    9.4 应悬挂的图版 a) 操作模拟图版。

    b) 定期巡视路线图。

    c) 安全累进日揭示版。

    9.5 提示图表 a) 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b)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有权受令、监护和操作人员名单。

    c) 紧急拉闸顺位表。

    d) 接地选择顺位表。

    e)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f) 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g) 主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指示图。

    h) 变电设备评级汇总表。

    i) 定期工作计划表。

    j) 反事故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表。

    9.6 变电所的技术档案、图纸、图表应与实际相符。

    9.7 应具备的记录簿和填写要求 记录簿是变电所安全的档案和经济运行的见证,应认真填写。记录薄保存年限:事故预想记录簿,反事故演习记录簿,安全、培训工作记录簿保存10年;
    其余与相关设备文件永久保存。

    9.7.1 值班记录簿(详见附录D1) a) 记录本值的环境温度、阴、晴、雨、雪、风等气候情况。

    b) 本值系统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状态和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情况。

    c) 用电单位线路和所内作业,工作许可人应将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d) 本值发生的事故及处理经过,设备异常现象和发现的缺陷。

    e) 调度和上级有关运行的指令或通知,用电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后的指示意见(应由用电监督检查人员记在记录簿下端,并签名)。

    f) 受理工作票的情况。

    g) 交、接班的小结。

    h) 记录与运行有关的其它事宜。

    9.7.2 设备缺陷记录簿(详见附录D2) 9.7.3 断路器开闸记录簿(详见附录D3) a) 每台断路器一页,分别进行记录。

    b) 断路器重合闸动作,重合未成功的应统计为故障跳闸2次。

    c) 断路器故障跳闸的累记次数,从断路器解体检修后重新统计。

    9.7.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工作记录簿(详见附录D4) a) 每套保护一页,分别进行记录。

    b) 记录在装置上及回路上的工作情况。

    c)记录整定值及改变定值情况。

    d)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结论意见。

    e)模拟试验和带负荷试验结果。

    f)装置的使用和操作方法,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g)运行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及动作情况。

    9.7.5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详见附录D5) 9.7.6 直流设备巡视检查记录簿(详见附录D6)) a)记录充放电时间、电压,电流、温度,核对蓄电池的容量。

    b)记录蓄电池组充电设备的运行状况。

    9.7.7 事故预想记录簿(详见附录五D7) 事故预想是值班长带领本值人员在值班期间,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等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研究应采取的处理措施。每次事故预想后都应记录讨论研究的结论意见,便于检查和评价。

    9.7.8 反事故演习记录簿(详见附录D8) 反事故演习应由演习主持人编写提纲,给出模拟事故现象,由演习参加人进行演习,要求演练时有清晰的处理步骤和明确的动作形象。每次演习均应分别加以记录。

    9.7.9 安全、培训工作记录簿(详见附录D9) 记录安全活动情况和培训考核的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评价结论等。

    10 文明生产 10.1 变电所室内外环境应整洁、设备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无散失器材。有整洁的巡视道路,门面完整洁净。

    10.2 控制盘、保护盘、低压配电盘、开关柜等设备完整清洁、无灰尘。

    10.3 高压室、主控制室、电缆沟等无孔洞,安全遮栏应符合规程规定,网门应关闭加锁。

    10.4 凡所内有人值班、办公及生活的房间,以及工艺、设备需要采暖的房间均应设置采暖设施并达到规定温度要求,卫生间整齐清洁,被褥专人专用。

    10.5 各种图表整齐,资料装订完好并有专柜存放,标语口号、安全记录标示板、黑板等要布置整齐美观。

    10.6 所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种植高棵农作物。

    附录A1 操作票执行办法 1 操作票的基本要求 1.1 为防止误操作(错拉、错合、带负荷拉、合刀闸及带地线合闸等)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

    1.2 变电所的一切操作必须根据供电部门和本企业值班调度员或电气负责人的命令才能进行。准备好《操作记录薄》,并记录以下内容。

    1.2.1 下达操作计划时间;

    1.2.2 调度员姓名及受令人姓名;

    1.2.3 操作任务;

    1.2.4 停送电时间;

    1.2.5 作业时间;

    1.2.6 操作指令号、指令项;

    1.2.7 综合令/逐项令;

    1.3 倒闸操作必须二人进行,其中对设备较熟悉的人担任监护人。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1.4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的操作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1.5 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任务、操作顺序、发令人、操作人、监护人和操作时间等。倒闸操作票格式(详见附录A2)。

    1.6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7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8 电气设备、线路检修作业(包括事故检修),应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作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应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9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调度或有关部门。

    1.10 下列各项工作可不用操作票 1.10.1 事故应急处理;

    1.10.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1.10.3 拉开或拆除全所(厂)唯一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作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2 操作票的填写 2.1 操作票必须根据发令人的指令进行填写。发令人下达命令时要进行录音,受令人要认真地进行复诵,核对无误,并将操作命令记入值班记录簿。

    2.2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
    操作票填写时要用钢笔或油笔严禁用铅笔,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2.3 操作票填写完成,操作人自检无问题,交给操作监护人(值长)审核,对大型操作还应交给所长(或专工)审查。

    2.4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上一班值班员填写时,接班操作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地审查,确认无误后,由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2.5 模拟预演 2.5.1 由值长(操作监护人)安排进行模拟预演,模拟预演应在模拟图板前进行。

    2.5.2 结合调度令核对图板当前系统运行方式。

    2.5.3 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操作。保护压板等二次项目要到现场核对。

    2.5.4 每演习完一项,监护人检查无问题后在操作票模拟演习栏内打“√”。

    2.5.5 模拟预演结束后,操作人、操作监护人对模拟图板进行检查应确无问题,然后在操作票上签字。

    2.6 下达操作命令和填写操作票必须使用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 2.7 操作票应填写的主要项目 2.7.1 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

    2.7.2 应装拆的接地线或拉合的接地刀闸。

    2.7.3 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铅丝)。

    2.7.4 应切换的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

    2.7.5 应验明确无电压。

    2.7.6 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前应检查断路器(开关)在分闸位置,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后应检查拉合是否到位;

    2.7.7 在进行倒负荷并、解列操作前、后包括倒母线、侧路代送电应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2.7.8 线路停电作业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

    2.7.9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线确已拆除,接地刀闸已拉开。

    2.8 操作票应按项填写,严禁并项。如验电和挂地线不能合并在一起。

    2.9 操作票应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填写错误作废的或未执行的,要盖“作废”章,已执行的盖“已执行”章。操作票保存一年。

    3 操作票的执行 3.1 执行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票逐项进行,不准跳项,填项和改变操作顺序。要实行唱票和“四对照”即对照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和拉合方向,由监护人唱读一项内容,操作人认真地复诵一项,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出“对!执行”令后,操作人方可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严禁提前或操作后一起做“∨”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3.2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电气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3.3 执行一个倒闸操作任务,中途严禁换人。在操作中监护人要自始至终认真监护,没有监护人的命令,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并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3.4 执行操作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马虎从事,值班负责人发现操作人员情绪不正常应及时做思想工作,提醒其注意。

    4 操作用术语 4.1 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用“拉开”、“合上”远方操作的用 “切开”、 “合上”;

    4.2 检查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位置用“检查在开位”、“检查在合位”;

    4.3 拆、装接地线用“拆除”、“装设”;

    4.4 检查接地线拆除用“检查确已拆除”;

    4.5 拆、装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用“拉开”、“合上”;

    4.6 检查负荷分配用“指示正确”;

    4.7 继电保护回路压板的切换用“投入”、“停用”;

    4.8 验电用“验明确无电压”表示。

    5 操作票的检查 运行班组在每周安全活动日要对操作票进行互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认真地记入“安全、培训工作记录簿”中,并提出改进措施。变电所所长每周检查一次、上级部门的领导每月考核操作票的合格率。

    6 变电所典型操作票的编制程序与管理规定 用电单位变电所可按具体实际,组织编写“典型”操作票。

    6.1 典型操作票任务的提出 典型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负责设备管理的动力或调度部门提出,应经动力或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定合格。

    6.2 典型操作票编写 变电所应根据动力和调度部门提供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由变电专责组织编写具体的操作步骤;
    必须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规程、调度规程、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电保护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并对步骤正确性负责。

    6.3 典型操作票审核 操作任务审核:典型操作票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动力或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操作步骤审核:典型操作票编写完成后,由动力或调度部门负责人审核,对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然后由用电单位分管调度或动力的领导进行审批后执行。

    6.4 典型操作票的管理办法:
    典型操作票应用电脑打印,A4纸,宋体4号字,并装订成册。

    典型操作票应有目录,并应统一编号。

    所内典型操作票,应所内留存并保持完好。如有设备变动应及时修正典型操作票并完成审核程序。

    现场设备、系统方式变更时,应由变电所及时向上级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变动设备投运前完成。

    典型操作票每年应由变电专责负责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

    6.5 典型操作票编写规定 典型操作票的编写格式应与运行使用的操作票相同。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应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保护定值单要求、运行规程、调度规程、变电所现场运行注意事项、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保校验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

    典型操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操作标准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使用的设备双重名称必须经调度批准且与实际设备铭牌相符。

    凡在操作过程中,使用的操作任务名称相同,其操作步骤必须一致。

    同一变电所中相同性质的回路,若其设备配置相同时可以相互套用,否则必须分别编写典型操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旁路代各线路(包括代主变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必须分别编写。

    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必须与操作任务的内容与顺序相对应,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不得颠倒或跳越。

    6.6 典型操作票主要作为变电所培训用,在紧急事故处理无操作票时可参照。

    附录A2 变电所(自备电厂)倒闸操作票 单位:
    编号:
    发令人 受令人 发令时间:
    月 日 时 分 操作开始时间:
    日 时 分 操作结束时间:
    日 时 分 操作任务:
    顺序 操 作 项 目 ∨ 操作人:
    监护人:
    值班负责人:
    附录B1 工作票执行办法 1 工作票的基本要求 1.1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1.1.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2), 1.1.2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3), 1.2 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边。

    1.3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1.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1.3.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1.3.4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1.4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1.4.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1.4.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加安全措施者;

    1.4.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1.4.4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1.4.5 大于下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6、110 220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1.4.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1.5 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设监护人进行认真监护:
    1.5.1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1.5.2 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1.6 在变电所出线上的线路检修工作,变电所内的基建工程施工工作,也必须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7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个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几个班同时作业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终结时,由总负责人收回许可令,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方可送电;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1.8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2 工作票的填写 2.1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由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审核后签发。由当值值班员担当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2.2 工作票填写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并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及完工的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中。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2.3 工作票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填写时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内容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必须保持清晰,并在修改处盖章。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三处。已终结的工作票要妥善保管,保存一年,以备检查。

    2.4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现场运行人员。可直接送或通过传真、互联网传送,但传真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二种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2.5 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的要求 2.5.1 工作许可人填写安全措施时,不准写“同左”的字样。

    2.5.2 应装设的地线,要写明装设的确切地点。已装设的地线也要写明确实地点和地线编号。

    2.5.3 工作地点仍保留的带电部分,应写明工作邻近地点,有触电危险和带电设备名称和带电具体部位,并应悬挂警告牌。

    3 工作票的执行 3.1 工作班在作业前,要整齐列队进入现场后,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负责人要向部分成员提问,以便引起注意,达到每个成员都能确实的了解清楚。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2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要始终在现场,做到不间断的监护。督促全班人员认真执行工作票所列各项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3.3 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3.4 变更工作班的成员时,需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记录在工作票上,并签字。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5 凡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并派熟悉电气设备的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特别是建筑工、油漆工、承装部门的工人等到变电所作业时,要切实作好监护工作。

    3.6 凡检修过程中动过的设备在检修完工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并主动向值班人员详细交待,值班人员应做到详细检查验收。

    3.7 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当工作全部完毕,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接、验收,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即为工作终结。但工作许可人手中的工作票必须待地线全部拆除后方为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和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和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4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1 对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要求 4.1.1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许可的人员担任。

    4.1.2 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以书面定期公布。

    4.1.3 工作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成员工作能力和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工,经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

    4.1.4 工作许可人(即运行人员)应经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运行工作经验的高压电工。

    4.2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4.2.1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4.2.2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2.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4.3 工作负责人(即工作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4.3.1 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4.3.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和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4.3.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3.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4.3.5 督促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4.3.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4.4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4.4.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4.4.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4.4.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4.4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4.5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4.5.1 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4.5.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5.3 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 工作票的检查 运行班组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对工作票要进行互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认真地记入“安全、培训记录簿”中。变电所长每月检查一次、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时考核工作票的合格率。

    附录B2 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变电所(自备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单位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 共 人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计划工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5、安全措施 下列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下列由工作许可人(运行人员)填写 应拉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已拉开关和刀闸(注明编号) 应装设地线(注明确实地点):
    已装设地线(注明装设地点、名称及编号)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注明地点)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值班负责人签名:
    6.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7.工作负责人变动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变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8.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签名:
    9.工作终结:
    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

    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

    值班负责人签名:
    10.备注:
    附录B3 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变电所(自备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工作班人员 2.工作任务 3.计划工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4.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 5.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6.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7.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签名:
    8.备注:
    附录C 设备标志及规格 1 设备标志要采用双重标志,即有设备名称和统一设备编号。

    2 设备标志应写在或固定在明显、操作时能看到的地方,字体为仿宋字,不应用草体字。

    3 设备标志牌一律为白底、红字,不应用其他色代替。接地刀闸标志牌为白底、黑字。

    4 设备标志牌应固定牢固,不应用线绑扎。

    5 各种设备标志,规定如下。

    5.1 变压器本体上要有名称及编号,散热器、风扇要有编号。

    5.2 断路器要有名称及编号,开关柜前后要有名称,隔离开关要有编号的付编号,接地刀闸的操作杆上要涂黑白相间颜色的横道。

    5.3 控制盘前、后要有名称,各部件要要名称、编号。

    5.4 保护盘前、后要有名称,各部件要有名称、编号。

    5.5 低压盘前、后要有名称,各断路器、隔离开关要有名称、编号。

    5.6 电容器盘要有名称、每台要有编号,各相涂相色。

    5.7 各设备进出口线,各相涂相位色(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5.8 变电所进出口线,要有线路名称及相位牌。

    5.9 所用变要有名称及编号。

    5.10 母线要有编号并涂相位色。

    5.11 电力电缆头处要有电缆线路名称、规格牌、各相有相位色,直埋电缆路径、中间接头盒位置有标志桩。

    5.12 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部件,应有名称及编号。

    5.13 盘上电流表刻度盘玻璃上,应画有安全电流红线。

    6. 设备标志规格 6.1 线路名称标志规格 10千伏;
    150×120(毫米) 6.2 开关标志规格 10千伏断路器网门上标志:150×120(毫米) 6.3 隔离开关刀闸标志规格 10千伏:
    150×120 (毫米) 6.4 变压器标志规格150×120 (毫米) 6.5 母线标志规格 10千伏:160×200 (毫米) 6.6 相位标志规格 10千伏:160×200 (毫米) 附录D 九种记录簿表格 D1 值班记录簿 年 月 日 天气 交班负责人 交班人员 交班时间 时 分 接班负责人 接班人员 接班时间 时 分 时 分 内 容 上级有关运行的指示及用电监督检查人员的意见可填入此表下端。

    D2 设备缺陷记录簿 年 月 日 发现人 缺陷内容 清除日期 消除人 验收人 领导意见 D3 断路器开闸记录簿 开关安装位置:
    运行编号:
    开关型号:
    上次解体、大修日期 开闸日期 开闸次数 累计开 闸次数 保护重合闸动作情况及开闸原因 记录人 D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记录簿 设备及线路名称:
    年 月 日 内容及结论 试验工作 负责人 值班人员 D5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 设备或线路名称:
    年 月 日 修试类别 内容及结论 修 试 负责人 值 班 负责人 备注 D6 直流设备巡视检查记录簿 蓄电池名称: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备用电池数量: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年 月 日 星期 记录人 浮充电压:
    伏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编号 电压 浮充电流:
    安 蓄电池室温度:
    投运电池数量:
    D7 事故预想记录簿 年 月 日 时 分 天气 参加人员 当时运行方式:
    预想题目:
    处理步骤: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主持人签字 D8 反事故演习记录簿 年 月 日 开始 时 分 结束 时 分 演习地点:
    参加人员:
    主持人:
    监护人:
    演习目的:
    处理经过:
    正确处理步骤:
    发现问题和今后拟采取的措施:
    评价(包括对个人):
    D9 安全、培训工作记录簿 日期 主持人 参加人员 活动内容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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