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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双女户补助政策【内蒙双女户奖励扶助政策规定】

    时间:2019-02-20 16:10:56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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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凡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纳入奖励扶助对象的范围。

    (1)本人及配偶都是农业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过存活的子女,生育的子女同时存活的数量不超过2个,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有啊。去年出台的,父母年满60周岁,就可以。

    人口计生委《关于明确奖励扶助等制度有关政策口径的通知》(渝人口计生委发〔2009〕20号)文件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2个女孩;

    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文件出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

    【要求】

    1 本人及配偶都是农业户口;

    2 本人及配偶在规定年限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

    3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过存活的子女,生育的子女同时存活的数量不超过2个,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 年满60周岁。

    【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经公示审核后确定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公布。

    3 代发机构根据上报名册,将专项奖金一次性划拨到申请个人储蓄账户中。

    【注】

    凡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才可以纳入奖励扶助对象的范围。

    双女户如果是计生之内的会有补助。超生的话就没有了。从今年下半年起,凡陕西省安康市、宝鸡市岐山县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只要实行计划生育,年满60周岁,就有望获得政府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钱的补助。省政府日前转发的《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介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近30年来,全省少出生人口1190多万。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安康市1区9县和宝鸡市岐山县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以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奖励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补助标准: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发放办法:补助实行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原则,每年发放两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违者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政府要求,试点县市要继续执行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等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南长森认为,通过政策性奖励扶助,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解决了农民“养儿为防老”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走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此举必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关链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 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已经展开,预期在2005年会遍布全国。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的目标是农村以下三种家庭:第一,独生子女户。第二,双女户。第三,生完孩子以后孩子伤残的,现在又没有其他孩子的。奖励的标准和办法是:夫妻双方到了60岁以后,丈夫和妻子分别享有每年600块钱的补助,也就是每年1200块钱。这是中央给的基本线,各个地区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只能高于每个人600块钱这个基本线。这个项目有两个最重要的意义:第一是对所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有个有效的补偿;第二是成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先期试点。</b>

    1、考生及其父母均为我市农村居民; 2、考生本人为独生女或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中的女孩; 3、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中考加分政策性奖励;符合中考加分政策性奖励的农村独生女、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考生,如同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奖励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奖励,不能累计加分。

    农村独生女、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中的女孩在报考市辖区范围高中学校时,可申请享受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农村独生女考生加10分,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女孩考生加5分的奖励。第三十九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

    农村的双女户,有些地方是有补助和奖励政策的,但具体是要求有差异,比如我们这,如果到60以后,每年有几千块钱

    各地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是没有什么优惠政策的。

    《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湘人口发〔2008〕32号)里面对于农村双女户申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有以下解释,第三款第一条关于出生合法性的界定有以下规定: 

     

    • 1981年1月1日至1982年5月9日期间生育的,生育年龄不低于同期法定婚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 3.1982年5月10日至1984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的,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湘政发〔1982〕36号)和当地同期生育政策为依据,生育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生育间隔在四年以上(含四年,以下同)。

     

        根据规定可以看出你的出生时间是合法的,但是你妹妹是1983年出生的,和你出生只间隔了一年,也就是说,你妹妹的出生时间刚好赶上湖南对于二胎开始限定四年出生间隔,所以你的父母不符合申报条件。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是各个省份按照国家计生委的总则做出了本省具体情况的实施细则,湖南省在1982年就规定了照顾生育二孩间隔四年以上(其实大部分省市的照顾生育二孩都是间隔四年)是符合具体情况的。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我可以回答你。

    首先写清基本情况:女儿的姓名、年龄,父母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并根据有关文件申请领取双女户补助。还要注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再盖上村委会的章即可。  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市民,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申领手续。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本市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年满六十周岁不满七十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满七十周岁不满八十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满八十周岁的,每人每月90元。  需要具备的条件有4个: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六十周岁以后,由政府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六百元人民币的奖励扶助金。具体发放金额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自定,一直发放到扶助对象亡故时止。

    《1》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这项制度的奖励扶助对象是农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或双女户中,年龄满60周岁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一)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户口待定、待落(含口袋户)、没有户口的人员不予认定。

    “农村居民户口”系指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必须均为农业户口或户口登记地址为村民委员会。认定其为农业户口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承包责任田的;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农村税费改革前按规定缴纳各种农业相关税费的。

    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征地而失地现仍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应具备:国家未予以安排就业;历史遗留的没有领取土地补偿金的对象。

    凡丧偶的,均以本人现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来界定,不论原配偶为何种户口。

    夫妻中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双方均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省份个规定不一样!按照有的省的政策,差三岁,还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标准。应该有政策,尤其是农村的。具体的可以问当地的计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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