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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总结 基层致富带头人培训

    时间:2019-04-11 07:12:52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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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长期以来,人才都希望自己能在条件好的地方工作,这就导致条件好的地方竞争激烈,偏僻的地方少有人问津。因此,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是条件好的地方越来越发展好,偏僻的地方由于人才匮乏,造成的结果是发展停滞不前,生活条件差,百姓生活水平低。二是由于缺乏人才,没有人为人民服务,缺少致富带头人,使得贫困地区越来越贫困,长时间难以脱贫致富,无法迈入小康社会。

    笔者认为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现实来讲,人往高处走。在条件好的地方,交通方便,出行便利,基础设施建设好,公共服务齐全,待遇好,生活质量高。与贫困偏僻的地方相比,贫困地区人才缺乏是必然的。

    其次,没有转变思想观念,择业还是保守的思想。许多人大学毕业后,在招考时候都考虑生活条件好的地方,即使考不上公职人员,也愿意在大城市随便找个工作安慰就好。

    再次,许多人不愿意背井离乡,远离父母。现在的招考虽然不限户籍,但是很多人还是不愿意离开父母,尤其是最近几年独生子女多,更不愿意到离家远的地方,如果选择离家远的并且贫困偏僻的地方工作,许多人是无法承受思乡之苦的。

    贫困地区想解决招人难,留人难得问题,这次印发的通知可以说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学历年龄都放宽,有利于符合当地条件的人有机会.另外,一是人民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奋斗的目标。二是要完善人才晋升制度。让身基层的人有付出就有回报,让他们觉得有晋升的希望,才会有工作的动力。三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完善基层工作人员的福利制度,提高待遇,保证基层人员的收入,让他们能安心的工作。

    总而言之,要想解基层决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要做到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方能收到成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优化结对关系、深化结对帮扶、聚焦脱贫攻坚,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水平,推动西部贫困地区与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经过帮扶双方不懈努力,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确保西部地区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广泛参与。帮扶双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编制帮扶规划并认真部署实施,建立完善机制,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帮扶合力。

    ——坚持精准聚焦,提高帮扶实效。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要聚焦脱贫攻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把被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作为工作重点,帮扶资金和项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坚持优势互补,鼓励改革创新。立足帮扶双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实现帮扶双方优势互补、长期合作、聚焦扶贫、实现共赢,努力探索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途径新方式。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帮助和带动贫困人口苦干实干,实现光荣脱贫、勤劳致富。

    二、结对关系

    (四)调整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对原有结对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在完善省际结对关系的同时,实现对民族自治州和西部贫困程度深的市州全覆盖,落实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扶贫协作任务。调整后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为:北京市帮扶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和保定市;天津市帮扶甘肃省、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大连市帮扶贵州省六盘水市;上海市帮扶云南省、贵州省遵义市;江苏省帮扶陕西省、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苏州市帮扶贵州省铜仁市;浙江省帮扶四川省,杭州市帮扶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宁波市帮扶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建省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州市帮扶甘肃省定西市,厦门市帮扶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山东省帮扶重庆市,济南市帮扶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青岛市帮扶贵州省安顺市、甘肃省陇南市;广东省帮扶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广州市帮扶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毕节市,佛山市帮扶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山市和东莞市帮扶云南省昭通市,珠海市帮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五)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东部省份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扶贫协作省份和市州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探索在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

    (六)深化对口支援。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工作在现有机制下继续坚持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向农牧民倾斜,更加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发力,提高对口支援实效。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扶贫协作工作,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京津两市对口帮扶张承环京津相关地区做好衔接。

    三、主要任务

    (七)开展产业合作。帮扶双方要把东西部产业合作、优势互补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课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动落实。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激发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的积极性,支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引进一批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化旅游企业等,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加大产业合作科技支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八)组织劳务协作。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西部地区要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口信息,以及已在外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与东部地区开展有组织的劳务对接。西部地区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对接工作,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支持贫困人口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到东部省份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东部省份要把解决西部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作为帮扶重要内容,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用工信息,动员企业参与,实现人岗对接,保障稳定就业。对在东部地区工作生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优先落实落户政策,有序实现市民化。

    (九)加强人才支援。帮扶双方要选派优秀干部挂职,广泛开展人才交流,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委托培养和组团式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加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人才支持,把东部地区的先进理念、人才、技术、信息、经验等要素传播到西部地区。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西部贫困地区建功立业。帮扶省市选派到被帮扶地区的挂职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脱贫攻坚上,挂职期限原则上两到三年。加大对西部地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

    (十)加大资金支持。东部省份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西部地区要以扶贫规划为引领,整合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金,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帮扶省市要鼓励支持本行政区域内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充分利用全国扶贫日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组织社会各界到西部地区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支医支教、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扶贫活动。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和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支持东部地区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结对帮扶西部贫困地区,为西部地区提供专业人才和服务保障。注重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西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因地制宜做好帮扶工作。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与被帮扶地区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考核督查。东西部扶贫协作双方要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开展定期互访,确定协作重点,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扶贫协作工作。

    (十三)完善政策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中央组织部要统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挂职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十四)开展考核评估。把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纳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范围,作为国家扶贫督查巡查重要内容,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查巡查和考核内容包括减贫成效、劳务协作、产业合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五个方面,重点是解决多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对口支援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考核。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2017年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2017年将支持老、少、边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对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凉山、怒江等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兴边富民工程和片区发展规划。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的难度大。一是各地普遍存在村党组织书记“能者看不上、弱者干不了”的现象,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虽然县(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在想方设法选配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但仍有“一厢情愿”和“空筑凤巢凤不来”的无奈。二是现有的一些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得不好。有的不熟悉基层党务工作、不会抓党建;有的自己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思路不新、措施不多、办法不活、成效不佳;有的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和谐方面得过且过、应付塞责。三是一些乡镇不注重在村里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人,选人用人视野狭窄。有的村“两委”班子就几个人“走马灯”似地换来换去,后备人选不足,工作停滞不前。四是选派的第一书记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市、县(区)部门舍不得派业务骨干去驻村;有的第一书记未按要求的时间驻村开展工作,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只停留在送钱送物等常规性工作上,没有站在加强基层党建、推动产业发展和实施精准扶贫的层面来协助村上开展工作。

    (二)农村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培训“跟不上趟”。农村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有的村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党员队伍青黄不接。有的村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阳光,特别是一些地处偏远的贫困村,发展“家族党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党员把党员身份不当回事,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口袋党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农村党员活动庸俗化、娱乐化,缺乏吸引力。一些“退下去”的老村干部不但不发挥“余热”,靠着说话有影响力、“熟悉村上的运行规则”,与村党组织唱“对台戏”,成了绊脚石。

    (三)农村党建经费保障乏力。一是办公经费“解不了渴”。目前,各地村级办公经费依然按照“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7500元、3000人以下的每年6000元”的标准执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不断上涨,许多村自身运转捉襟见肘、资金缺口较大。一位村干部给我们说,“为啥村上冬天没人了?因为那点经费除去订报刊、打电话、雇人打扫环境卫生,村上冬天就拉不起煤、架不起火炉子!”二是建设服务型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专项服务资金,使许多工作在村上“落空”。一些村基础设施薄弱,面对道路狭窄、动力电入户难、通水工程难等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党组织有心无力,服务长期在“嘴上”。三是村干部待遇补贴普遍偏低。目前,各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年任职补贴标准按不低于该县(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执行。山区一些村干部一年拿不到1万元补贴,许多村支书、村主任仅靠“奉献精神”“当村干部有面子”的虚荣心、多干一年多领一年养老金等想法干工作。四是村集体经济空壳化问题严重,且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缺乏资金支持。以行政村最多的西吉县为例,其行政村数占全区总数的近14%,而95%以上的村是“空壳村”,一些村干部虽然有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想法,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只好望洋兴叹。

    (四)已有农村基层党建载体没有抓到实处。一些从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干部轮换频繁,对工作对象、工作现状和现有基层党建载体缺乏深入研究和理解,抓党建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老办法不想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抓党建与抓发展“两张皮”的现象,找不到结合点。

    (五)村务监督难奏效,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在有的村,推进基层民主治理的举措没有落实,如“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另外,在各级纪委“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过程中,造成村务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出现空缺或混乱,有纪委牵头负责的,也有农牧部门牵头负责的,归口责任不清。有些地方对村监会定位不准、职责不明,不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群众反映,“除了在村部多挂了块牌子,再什么作用也没了”。由此,给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甚至集体违法乱纪带来可乘之机。十八大以来,仅固原市就有181名村干部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其中贪污公款、挪用涉农补贴的占76%,违反财经纪律的占10.7%。

    (六)党组织设置还不够规范。一些村党组织设置不科学、隶属关系不合理。有的农业合作组织、生产协会等党组织游离于所在村党组织之外,致使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有的农村经济组织甘当“编外人”,不能及时成立党组织。个别跨村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隶属关系不明确。

    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一些党务干部和村干部对抓农村基层党建的本质和规律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以点带面本来是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基本方法,打造“点”是具体措施,带动“面”是根本目的。但一些地方却以“点”代“面”、“点”到为止,只造“盆景”不“耕地”,将主要精力用在打造示范点上,疏于推动面上工作。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抓好党建为中心、抓好中心促党建”的意识不强,就党建抓党建,抓不住本质。还有一些村干部错误地认为,农村党建“不是资料进盒就是制度上墙,不是装点村部就是搞搞活动”,把精力用在补资料、应付检查上。当然,这种观念的固化,也与一些地方不重实效的“检查评比”有关。

    (二)一些地方对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农村基层基础保障还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但是从全区来看,由于长期保持着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一些地方弱化了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意识不强。一些市、县党委抓乡促村力度不够,缺少“真金白银”的硬招实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明显不足,“把钱花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是用得其所”的认识还没有切实形成。

    (三)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抓基层党建缺乏“严”和“实”的作风。一些干部总喜欢做出名挂号、锦上添花的新鲜事,而不愿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实在活;总想标新立异、大放光彩,而不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些干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到任一方就想另搞一套,对农村党建的一些制度载体不能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和勇气,抓工作重形式、轻内容,只想着给领导看、却不琢磨如何真正落实到位。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集中精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骨干队伍。

    1. 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应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职工、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对产业相近、风俗相同、关系融洽的相邻村,乡镇党委可安排强村富裕人才参加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跨村任职。鼓励大村、先进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小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选派第一书记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可用管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作,确保待得住、干得好。

    2. 改进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区、市、县(区)应将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自治区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地级市每年举办重点村和特色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县(区)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乡镇党委对其他村干部进行培训。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对村干部进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注重将“互联网+”引入村干部教育管理,用好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远程教育等新载体,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有计划地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发达地区开展实地观摩、现场学习等活动,提高培训针对性。

    3. 精心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通过开展以“把优秀青年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村干部、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加强后备村干部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养一加强”活动,力争通过几年时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和储备一定数量有思想觉悟、文化素质、职业特长和组织能力的带头人后备人选。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定期考察调整制度,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及时补充进入村“两委”,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4. 抓好农村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懂政策、守法律、支持村级组织工作、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农村青年向党组织靠拢,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好,把最基本的纪律规矩执行好。深入开展“评星定格”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日常考评,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对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引导流动党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下大力气推动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

    加大村级办公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提高保障标准,让村党组织有能力、有底气为群众办事;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经村民同意,每年可从集体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村级办公经费。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任职补贴标准,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适时调整,绩效性补贴与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等次挂钩,以便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好的,经村民同意,可根据村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给村“两委”负责人和其他村干部一定奖励和补贴。根据人口数量每年给每个行政村一定资金专项用于为民服务,相应保障标准,为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农村有钱办事。区、市、县(区)建立本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好、班子强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自治区财政、农牧部门可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对经评估预期效益较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担保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指导农村党组织以项目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扶持资金由县(区)、乡镇负责监管。

    (三)通过准确定位和明确职责促使村务监督有形有效。

    要将现有“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其作用,不断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监督贯穿于村民代表会议“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全过程,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监管、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和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自治区层面应明确统筹指导村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村务监督评议考核制度,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四)久久为功抓好现有党建载体和长效机制的落实。

    1. 巩固运用农村基层党建已有载体。严格落实“村民诉求月月清”等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五项制度”,大力实施“连心工程”和“16+X”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五牙子章”、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党务公开,增加党务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按照“一室多用”和办公场所面积最小化、服务场所面积最大化原则,整合场地建好“六个中心”。注意培育和树立典型,积极开展“点赞百名好支书”活动,营造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 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要适应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推广“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支部+协会”“支部+功能党小组”等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形式,优化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建设实际,及时设立、调整基层党组织结构,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改建为党委或党总支。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凡是党的基层组织,都要明确有负责主管的上级。对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对跨村跨乡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要明确隶属关系。

    3. 健全农村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推行以“建立党员档案、关爱制度、关怀基金,关心党员思想进步、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形象树立”为主要内容的“三建四关心”做法,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促进党员教育管理与关怀服务并重。各市、县(区)应结合实际,通过党费划拨、财政拨款、党员捐款、社会捐助等方式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制定党内关爱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农村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帮扶救助,积极解决实际困难。

    (五)着眼长远建立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

    1. 强化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切实增强各级党委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委书记要履行好“一把手”责任,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建立市、县(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长效机制。建立“暗访督查、约谈问责”制度,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及时约谈通报;对抓党建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2. 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地应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具体的牵头抓总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抓好各方面任务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加大服务和保障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支持和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市、县(区)要重视抓乡镇工作,积极为乡镇转变职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推动乡镇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水平。乡镇要强化抓村的直接责任,落实好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制度。继续抓好机关干部“下基层”、部门包村、企业联村、驻村帮扶等工作落实,促进城乡基层党建互融共进、整体提高。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去年,全国各地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基本方略,完成了减贫1000万贫困人口任务。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哪些新要求,如何严格考核评估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防止扶贫资金被滥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接受了记者专访。

    刘永富调研查看亿利资源集团甘草基地情况。

    1减贫“硬骨头”为何越来越难啃?

    记者:为什么说脱贫攻坚战,越往后是越难啃的“硬骨头”?

    刘永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列为头号民生工程,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按照“四个全面”“五位一体”要求,进行总体部署。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在脱贫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根据这一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国必须每年保持减贫1000万以上人口的速度。每年减贫1000万以上人口,意义非常重大,但难度也一年比一年大,越往后越难,这是规律,也是客观事实。因为,在减贫标准提高后,一要每年保持高位数的减贫人口,二要每年减贫人数不出现大幅度下滑,每年1000万,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难啃的“硬骨头”有:

    一是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凉山、怒江、临夏等地处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发生率在20%左右。这些地区的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完成脱贫任务很不容易。

    二是全国50多万个行政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村12.8万个,占的比重是20%左右。这些贫困村居住着全国60%的贫困人口,三分之一左右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在20%以上。2016年底,我国贫困发生率降至4.5%。两相比较,这个差距是很大的,这块骨头是很难啃的。

    三是现在贫困主要是支出性贫困。今日中国,贫困不仅仅表现为收入问题,大多数贫困人口,吃穿问题基本上是解决了的。所谓支出性贫困,是因病、因学等原因导致的贫困。还有一个支出负担是,一些贫困人口被落后的思想观念、陈规陋习绑架,要面子不要里子,收入不高,婚丧嫁娶却不惜举债,大操大办红白喜事。

    ”2发挥优势精准施策再减1000万

    记者:2017年脱贫攻坚的具体目标是什么?实现这一目标,重点要抓好哪些工作?

    刘永富:2016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任务圆满完成。今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化之年,是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攻坚的关键一年,中央已经明确,要再减少1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这个任务非完成不可。完成了这个目标,将为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基础。

    2016年开局良好,首战告捷,2017年要再战再捷。完成2017年减贫目标,意义重大,困难也不小。但是,减贫1000万必须完成,也有优势和条件完成。

    第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优势,发挥好社会主义这个制度优势,动员全党全社会,齐心协力,合力攻坚。脱贫攻坚离不开这两个根本,离开了,任务就不可能完成。

    第二,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围绕减贫1000万任务,切实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我们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政策措施有很多,关键在抓好落实。通过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劳务协作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五个一批”重点扶贫工程,不断推进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构树扶贫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工程。

    破解难点。针对区域难点、群体难点、基层难点,加大对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落实兴边富民工程和片区发展规划;加大对残疾人、低保对象、长期患病者以及缺乏文化技能等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组织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加快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

    第三,必须解决好脱贫攻坚需要的“钱”和“人”的问题,也就是资金投入和谁来干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对扶贫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大幅度增长。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7亿元,同比增长43.4%,全国启动实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规模共计2300多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多万人。金融扶贫作用逐步发挥,新增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706亿元,支持了468万贫困户,扶贫再贷款余额1127亿元。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726亿元。总之,扶贫的钱是有的。

    另一方面,是由谁来干的问题。有了钱,谁去落实?这一点很重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们采取东西协作扶贫、中央机关定点帮扶、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等等,这些是由外部的力量去帮助,最关键的还是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扶志气,摆脱意识贫困;扶智力,让贫困人口掌握摆脱贫困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扶产业项目,把贫困地区的优势资源开发好,变成优势产业和项目,生产优质特色商品,打入市场,为脱贫致富提供经济支撑。

    第四,严格考核评估。要责任落实,工作落实,防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杜绝数字脱贫。

    健全责任机制,层层分解年度减贫任务。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形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完善驻村帮扶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和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保持扶贫资金严管严查态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理念,引导破除陈规陋习,鼓励、支持和带动贫困群众靠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3打好内部基础引入外部监督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最不满意甚至愤怒的就是滥用扶贫资金。请问对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滥用方面有哪些监管措施?

    刘永富:过去使用扶贫资金确实存在撒胡椒面的问题,与其说是大水漫灌,不如说是雨过地皮湿。也存在贪污挪用挤占浪费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加大,党风政风改善,各种监督机制逐步完善,上述问题大幅下降。但是,也出现了新的问题。

    一是钱多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跟不上;对项目的科学论证能力,存在明显不足。

    二是个别地方对扶贫资金存在“不会用、不敢用、怕用错”等问题。乱用扶贫资金不对,不敢用也不行。要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干部会干还要干好。

    三是扶贫发生问题较多的在乡村两级,这两级违规违纪发案率也较高,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这两级的监督。

    防止扶贫资金滥用是一个立体系统工程。国务院扶贫办已经从健全内部制度流程上,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配置资金,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财政部、扶贫办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各级和相关部门对资金项目的监督责任,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

    二是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今年在全国所有贫困县开展整合。指导地方加强精准脱贫规划编制,建设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快推进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建设,保证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

    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与财政部共同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自查,每年对各省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兑现奖惩措施。目前,正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进行修订。

    四是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公开扶贫政策、工作措施、资金项目安排和扶贫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尊重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健全扶贫信息数据管理,提高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五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国扶贫系统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设一支廉洁奉公、敢于奉献、勇于担当的脱贫攻坚队伍。

    以上是从内部打好基础,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业务监督。同时,外部监督不可少,我们还积极引入并配合社会监督,防止滥用扶贫资金。

    一是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自2014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底,共接到各类电话13705个。其中投诉举报类电话9620个,咨询类电话4085个,查处了100多个问题,处理了责任人。

    二是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有效协作,建立年度资金项目和扶贫系统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工作信息互通机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扶贫开发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审计机关加强政策资金项目审计,加大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力度,形成持续威慑力。

    总之,近年来,扶贫资金的使用,整体情况是一年比一年好。下一步,我们要实行最严格的考评监督制度,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把每一分钱用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刀刃上。

    1、“抓两头、带中间”,从委员中选胚子。一是抓先进,用典型带动。红旗党支部的一个基本经验,就是书记带出一个好班子。班子中,有懂经济、会管理的,有政治头脑、奉献精神、经济意识和办事能力强的。班子成员不仅自己能富,而且能带领群众致富。他们心里有人民群众的位置,办事常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怕吃亏。这样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主政一村后,人民群众信得过,自己能够立

    得住。二是抓后进,限时转化,晋位升级。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经过分类定级,有33个农村支部被定为较差支部。在县乡领导包村领导帮扶下,采取“配、训、派、带、联”等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转化和晋位升级的目标。用“看得见”的党建工作、“摸得着”的党员服务赢得民心。

    2、“抓骨干、储后备”,拓宽渠道育苗子。一是实施农村非党村委主任“凝心提质工程”,坚持把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把非党村干部培养成党员干部,把党员干部培养成农村“领头雁”,力争通过2年时间的努力,把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群众认可的符合条件的农村非党村委主任发展成为党员,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二是按照 “四要”标准,建立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库。按照“政治素质要优、道德品质要好、致富本领要高、服务意识要强”的标准,注重把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放到后备干部库中。三是创设了农村后备干部“荐考训”新模式。多渠道推荐,好中选好。采取“组织推荐”、“署名推荐”、“联名举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推荐出了 700多名农村后备干部;多角度考核,优中选优。用公示、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实地考核、会商的办法,筛选出390名后备干部。多形式培训,常学常新。县委组织部分期分批对390名农村后备干部进行了理论集中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指导后备干部参与处理村中心工作,尽快熟悉农村工作,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综合管理的能力。

    3、“强带弱、好带差”,共同发展借梯子。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我们创设了 “双学型”“双带型”“双升型”三种农村党建模式,为农村党支部整体晋位升级趟出新路子。“双学型”党建模式,就是“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使红旗党支部学有新目标;“双升型”党建模式,就是提升支部班子的战斗能力、提升党员队伍的带富能力,使先进党支部赶超有榜样;“双带型”党建模式,就是让红旗党支部带动后进党支部,让富裕村带动穷村,在“输血”过程中,强化“造血”功能,使后进党支部有了新动力。

    4、“快培养、用村官”,一心一意树旗子。我们非常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党支部书记,全县已经有13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了农村支部书记,有的甚至实现了支书、主任“一肩挑”。为促进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村支书角色,县委实行了县级领导联系大学生村官工作制度。从政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指导他们,在实践中锻炼其工作能力。乡镇党委还采取一年签订一份责任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一季撰写一份调研报告、一月召开一个座谈会、一周上交一份民情日记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考核,帮助他们尽快成长。

    一,国家对三农政策的补助和津贴: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

    (1)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3)是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规模由3亿元增加到4亿元,加大对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五,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六,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政府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的区域,加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力度,调整种植结构,种植低耗水作物,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改善农业环境和水生态环境。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现生产、生态与生活的有机结合。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针对农牧交错带中已弃耕的已垦草原,通过退耕种植优质牧草,使其成为稳定的人工草地,逐步恢复草原生态系统。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针对东北黑土层变薄、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的区域,重点开展调整种植结构、增施有机肥、深松耕、坡耕地农田保护设施建设等。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针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其他重要湿地分布区中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内由于围垦湿地获得耕地,开展退耕还湿。

    八,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村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适应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的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

    九,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十一,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十二,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改革完善课程体系,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全年实现10万人以上的招生规模,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学历层次。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明确农村实用人才的认定标准,探索认定与补贴、项目、资助、土地利用等挂钩的办法,提高认定的“含金量”,构建扶持农民的政策体系。吸引社会力量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组织开展第三批“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和第二批“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项目”评选工作,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十三,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收回或变相强制收回。国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十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4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十五,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储粮北方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2014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十六,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田间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财政奖补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奖补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可以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中央财政2013年安排奖补资金238亿元,2014年将进一步健全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继续扩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2014年2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等。

    十八,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14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运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对于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只要符合合作社基本原则和服务成员的宗旨,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能让农民切实受益,都将给予鼓励和支持。2013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规模达18.5亿元。目前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都把合作社作为承担主体。已有部分涉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管护。2014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

    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十九,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从国情出发,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强制推动;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要坚持规模适度,既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又确保流转有序规范,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在总结地方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十一,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中央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明确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3年,国家选择了105个县(市、区)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围绕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形式进行了深入研究。2014年,将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继续深化对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及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问题的研究,按照审慎、稳妥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提出具体规范意见,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关键环节,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二十三,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农村危房改造于2008年开始试点,2012年实现全国农村地区全覆盖。2014年国家将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广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

    农垦危房改造2008年启动实施,2011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农垦,以户籍在垦区且居住在垦区所辖区域内危房中的农垦职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助对象。截至2013年,国家累计安排农垦危房改造任务163万户,下达农垦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150亿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国家从2005年起,全部取消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

    2、为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对农民种粮面积进行粮食补贴,2006年每亩补贴标准为26.30元。

    3、对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20元/斤(只限于种子公司购买良种时进行补贴)。

    4、对大型农机具购置实行农机补贴政策。

    5、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五保供养制度,年人均供养水平为1050元。

    6、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办法为农民每人每年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元,省、市、县三级每人每年补贴10元。

    7、从1998年起我县逐步实行以中低产田改造、渠路林三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8、国家鼓励农民治理生态,对退耕还林(草)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60元。

    9、从2006年开始,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特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每人每年150元,初上每人每年2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实行生活补贴。

    10、为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生活困难,国家在农村实行特困家庭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民按每人每月10、15、2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等。经营权可以实行流转。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14、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妇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奖励扶助。当年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独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子女省内升学(初中升高中、高中报考省内大学)加20分。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至16周岁每月享受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两女户发给每对夫妇600元养老储蓄,家庭子女上中小学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村党组织书记是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因素,农村致富带头人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先锋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赵克志书记抓好农村“三支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侯书记提出的张家口要先行一步、搞出个样子来的要求,结合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就农村“三支队伍”建设谈一些认识和看法。

    近年来,我市农村“三支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岗位,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热情明显增强,涌现出一大批农村致富带头人。但是,与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乡镇党委书记队伍主要表现是:由于乡镇职能弱化,责大权小,活多钱少,一些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中不敢担当,应付推拖,态度消极,守摊守业;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激励导向不明确,干事创业没有动力、缺乏激情;一些乡镇党委书记缺乏扎根思想,把乡镇书记当作“镀金”岗位,不安心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不愿干。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主要表现是:优秀人才不愿意当,矬子里拔将军,致使村书记队伍总体素质能力偏低;一些村书记不在岗、不谋事、不干事,停留在应付一些日常事务上,只当“维持会长”;有的村书记个人说了算,不公开、不民主、不公平、不检点,村务财务管理混乱,个别甚至违法乱纪。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主要表现是:在一个区域内致富领军人物总量偏少;致富带富能力弱,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要破解这些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创新机制,在农村“三支队伍”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的要求,坚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按照精准、务实、科学、管用的原则,构建选拔配备、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的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农村“三支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整体结构明显改善、引领作用明显发挥,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绿色崛起,实现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建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大力实施“强乡带村”战略

    农村“三支队伍”建设,乡镇党委书记是关键,必须用更多的精力,用超常规的办法抓好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要下大力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问题,将市县直部门权力下放延伸到乡镇,赋予乡镇更多的人权、事权,保证乡镇党委书记拥有更多的执政资源和处理协调事务的权力。要强化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的职责任务,用农村工作业绩检验乡镇党委书记履职成效,全面实施“强乡带村”战略。

    要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管理。一要严格选用考核乡镇党委书记。市委组织部要把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旗帜鲜明地树立敢于担当、注重实干的用人导向,不讲关系背景,不搞平衡照顾,优先选拔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对群众有深厚感情、能解决复杂问题的干部,优先选拔熟悉现代农业、村镇规划、产业发展、群众工作的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人选,要有2年以上乡村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村工作经历,原则上从乡镇长转任。要改进乡镇党委书记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推行单项考核,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考实工作业绩。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坚决予以调整,没有按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任务、农村党组织治难转后等中心工作的,不列入提拔对象,实现乡镇党委书记能上能下。二要进一步拓展乡镇党委书记成长空间。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日常调整优先考虑具有乡镇书记经历的优秀干部,换届时拟提拔人选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一般要占到较大比例。涉农涉访市直部门缺职时,可拿出一定职位选用乡镇党委书记。三要对乡镇党委书记经济待遇上厚爱。在乡镇党政正职岗位长期任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提高工资待遇。落实乡镇干部激励政策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调离乡镇工作的不再享受;年度考核可提高优秀等次比例,为优先提升工资待遇奠定基础。设立乡镇工作单项奖,对完成好的乡镇党委书记发放一定奖励。

    二、破除计划经济思维定势,探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路子

    要破除计划经济思维定势,积极探索中心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把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村书记岗位上来。一要选拔能人村书记。坚持“一好双强”(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标准,扩大选人视野,通过社区农村双向任职、乡编村岗、另册管理干部到村任职、超编乡村教师回乡任职等渠道,把想干事、有本领、口碑好的能人选上来,积极推行跨村任职。在选人上,强化乡镇党委和县区组织部的领导把关作用,把政治素质不强、谋取个人利益、作风不正的拒之门外。二要培养大学生村官任村书记。大学生村官年轻有朝气、有活力,是村书记队伍长远建设的中坚力量,要加大跟踪培养,交任务压担子,加强实践锻炼,促其快速成长。实绩突出的政治、经济上激励。三要选派“第一书记”。要以“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能力水平高,善于跑办项目,会做群众工作,能处理复杂问题;奉献精神强,心系贫困群众,不怕吃苦受累”为条件,从市县直机关选派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市县直机关要积极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市县组织部门要对推荐人选严格考察把关。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要把建设美丽乡村、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服务办事、提升治理水平为主要任务,确保任职村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要把“第一书记”岗位作为锻炼后备干部平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对工作抓得好、工作成效显著的,列入乡科级、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予以优先提拔任用,干不好的召回诫勉。

    三、树立基层至上服务理念,培强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变管理为服务、变坐等为上门、变被动为主动,搞好科技、金融、信息“三下乡”服务,解决惠农最后一公里问题,培育一批致富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一是科技下乡服务。聘请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到县乡挂职,抓好对致富带头人的科技示范指导。成立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对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系统化培训。推广新农村建设“三生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平衡发展)模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产业发展样板。深化科技特派员活动,从市县农口、科技部门等单位抽调科技人员进村入乡,形成部门联系、专家蹲点、技术上门、信息入户的帮扶机制。二是金融下乡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给予金融下乡扶持政策,解决农村致富带头人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做大做强“张家口农村致富创业基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用于扶持致富创业,对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优先申请农村致富创业贷款。三是信息下乡服务。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运用互联网成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带动新型农民、各类经济合作社社员成为拥有互联网思维、掌握信息化技术的市场主体。整合有关部门等网络资源,通过与腾讯网等合作,建立惠农销售服务网络平台,为农村致富带头人提供信息服务。

    【大力加强基层三支队伍建设心得体会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大力吸引、培养、保留、使用好各类人才”。基层人才队伍薄弱是制约基层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是当前人才工作中的难点。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具体部署,建强基层人才队伍,近年来,孝感市以加强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乡村干部“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人才工作重心下移,让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开创了基层人才工作新局面,促进了基层各项事业发展。

    一、政策激励,让人才“下得去”

    俗话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人才向城镇流动,导致乡村人才断层问题。特别是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乡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突出。为此,孝感市在组织专班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广泛引才、待遇倾斜和制度创新等措施,引导农村人才回归、优秀社会人才向农村流动。一是用足用活上级政策。尽可能多地争取全省“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招考等计划指标,把上级政策用足用活。从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优秀教师中选拔乡村干部,拓宽村干部来源。二是开展订单式培养。在政府主导下,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湖北职业技术职院和培养对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对每名培养对象给予4000元学费补助,学习期满后到村卫生室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享受当地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三是建立城乡人才互通机制。启动“城乡校际联盟行动”,组织城镇学校帮扶工作团队到农村学校支教,定期轮换,既丰富城镇年轻教师的经历,又增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促进城乡教学均衡发展。四是提高待遇激励。提高农村教师的绩效工资,按高于城区教师绩效工资12%以内的水平确定津贴标准;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实行即评即聘。落实村医定额补助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2.2万元。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主职干部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

    二、关心关爱,让人才“留得住”

    “三支人才队伍”直接服务基层群众,承载着基层群众的上学梦、健康梦和发展梦。基层工作条件相对艰苦,怎么让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乡村干部安心在基层工作,特别是让青年人才愿意留在基层,重要的一条是要加强关心关爱。一是解决“三难”问题。青年人才在基层工作,存在“三难”现象,住房难、吃饭难、洗澡难。为此,孝感市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在农村学校建设一批周转房、一批食堂、一批浴室,更好地满足青年教师日常生活需求。出台政策,支持在集镇建设公租房,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使其能够在乡村安心、安身、安教。二是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实行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结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采取补助等多种方式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为在职定编内的村干部办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县市区政府每年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干部给予定额补助;对没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任职时间较长、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解决日常关爱不够问题。党政领导真正把“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经常到基层走访,面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基层人才交朋友。建立定期座谈和个别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基层人才思想动态,加强激励引导。建立完善基层人才免费体检等制度,加强对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让基层人才充分感受到组织关怀与温暖。

    三、搭建平台,让人才“用得好”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仅要解决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的问题,更要解决“用得好”的问题。事业留人、平台留人,才是最有效的留人手段。要给基层人才干事创业搭建有效的平台,给他们更多人生“出彩”机会。一是为基层人才提供干事创业舞台。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每年安排6000万元资金,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连续三年每年建设400所标准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投资10万元左右;大力推进基层组织、队伍、平台三个“1+X”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快建设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下沉300项服务职能,为基层人才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平台。二是搭建学习提升平台。加强对基层人才的培养管理,不允许上级机关抽调、借用基层人才,让基层人才真正在基层锻炼、“蹲苗”;对基层年轻人才实行“导师制”,一带一、一帮一地教经验、教方法,加快成长进步。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在职学历提升,对通过在职学习取得相应学历的教师,其学费按80%的比例进行补助。三是拓宽基层人才成长渠道。每年列支专项资金,对基层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奖励。打通基层人才“上升”通道,对在基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优秀乡村干部,优先遴选到市县机关工作,解决基层人才“下去了就上不来”的问题。每年评选表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医生”、“最美乡村干部”,广泛宣传他们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基层优秀人才典型,让基层人才有地位、有荣誉、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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