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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生在“浙”里焕发_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济导报网】 浙民生

    时间:2018-11-29 18:46:19 来源:东东创业网 本文已影响 东东创业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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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岱山县群众在该县的菜篮子工程平价水产品供应点挑选自己喜欢的海产品。视觉中国

    浙江岱山县群众在该县的菜篮子工程平价水产品供应点挑选自己喜欢的海产品。视觉中国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洽棠 蔡若愚

     “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一些雪中送炭,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这是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所说的话,再次显示出党中央对民生的殷殷关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物价是离民生最近的窗口,大大小小的商品和服务都通过价格为人民所认识。从这个角度看,惠民的道路接驳价格。遵循着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的谆谆教导,多年来,以价格为入口,浙江省物价局逐步建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价格监测调控机制,努力减轻价格总水平大幅波动对民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办实事、解难事,明明白白兜底,实实在在惠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补贴暖人心

     2004年的浙江,春风宜人。非典的阴霾正在逐渐散去,人们的生活正在回归正轨。这一年的年初,摘下口罩的浙江人民发现,除了终于可以好好饮一口春风之外,等待他们的还有政策的春风。

     2004年1月29日,在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大力促进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点做好因病致贫、因贫失学、因残失业、因灾受困的家庭和人员的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当年,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简称“低保”),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以及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纳入补贴范围。

     为了保障发放科学性,2004年,作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另一个为北京),浙江在全国首创编制全省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并依据其指数涨幅等级确定发放不同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对确有困难的地方,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此后,浙江与时俱进,于2008年、2011年、2017年先后三次对该机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08年,根据2007年时任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作出的“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做好低收入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批示,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该机制,包括扩大发放范围,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也纳入其中;完善补贴发放办法,将原按年编制“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改为按季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并将其作为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依据。

     2011年,浙江省再次对价格补贴机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

     2017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及浙江省运行实际,浙江进一步扩大了补贴范围,在原发放对象基础上增加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这两类人员;增加了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作为启动条件之一;完善价格补贴标准和计算公式;提高价格补贴发放的时效性,将过去“按月测算、按季发放”改为“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山越高越难爬,车越快越难开。”这是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浙江在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上精益求精,自我加压,山越难爬越要爬,车越难开越要开,三次调整,勾画出这项机制的“浙江亮色”:

     覆盖范围广,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目前,浙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保障对象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比国家明确的保障范围更广、更深。

     补贴标准高,可高就高,保障充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补贴标准,按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乘以当地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其他补贴对象按SCPI月度同比涨幅的一定倍数乘以当地现行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倍数在1.5~2倍之间。

     启动条件低,低于全国,及时保障。全省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全省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可启动发放价格补贴。许多省市的启动条件在4%左右。

    平价稳民心

     2017年2月,浙江台州遭遇罕见的低温寒潮天气。时值春节期间,特殊天气加特殊时期,农副产品陷入区域性滞销,当地三甲镇一户农民更是积压了几百公斤蔬菜卖不出去。往年欢天喜地的过节气氛被唉声叹气的愁苦情绪替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台州市物价局立即开展调查,并联系了市区8家平价商店及时对接,最终以高于当时市场均价20%以上的价格采购了6000余斤滞销青菜,成功帮助菜农挽回了经济损失。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此次事件后,平价商店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点赞,而平价商店制度也再次发挥了其稳价安民的作用。平价商店在平常时期,销售同类农副产品时采取低于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起到了引导市场价格的导向作用;在非常时期,能够配合政府应急,起到保障市场供应的稳价作用。

     正是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使得平价商店建设自2013年以来在浙江省内多市得到了蓬勃发展,以超市农副产品平价区、农贸市场平价区、生产基地直销店(或直供点)等三种形式为主,同时搭配其它多种形式的探索。截至2017年底,全省平价商店达到100家左右。

     这100家左右的平价商店,已经成为了一种荣誉的象征。在台州,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6月底,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农副产品771.98万公斤,合计让利2018.07万元,而其获得的政府补贴仅为53万元左右。看起来亏本的买卖仍然能继续,关键就在于有了“平价商店”这块金字招牌,企业也就收获了群众的信任,而信任是企业梦寐以求的无形资产。

     对群众来说,受平价商店的价格辐射影响,其周边非平价商店的超市企业、农贸市场为提高竞争力,在销售同类农副产品时往往采取相近或相同的价格,这是平价商店带给他们的额外福利。实际上,从全市范围看,近5年来,平价商店已经成为台州农副产品的零售价格“风向标”,引领着台州市菜篮子价格平稳运行。

     难能可贵的是,浙江省在推动平价商店建设时并未急于设立一个放之“省内”而皆准的建设标准,而是放手给市县,由后者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包括准入退出机制、经营品种目录管理制度、权利义务约定制度、监测与考核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平价商店标准体系。

     在湖州,平价商店有超市平价销售区和“菜篮子”工程基地平价直销店两种形式,超市平价销售区每天需不少于15个品种以低于市场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市场平均零售价格15%以上的价格进行销售,直销店每天需不少于10个品种,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结果分等级奖励;在台州,平价商店主要依托生鲜连锁超市和大型超市,种类要求不得低于16种,其中蔬菜12种,肉蛋4种;在宁波,对平价商店的考核已经进入大数据考核模式,每季度考核一次;在杭州,每年有新的平价商店审核加入,也有不符合要求的平价商店遭到淘汰,有序进退已成为常态……

     总之,各市在平价商店建设方面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当地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在自身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尊重规律、科学施策,把平价商店建成了价格调控的重要抓手,把稳价安民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破解“猪周期”

     2017年,在召开生猪养殖大户年终座谈会时,浙江省金华市物价局基于数据分析预测,判断2018年上半年生猪价格将下跌。当时,许多养殖大户不以为然,他们凭借自身经验,认为2018年上半年的市场会和2017年一样平稳。然而,现实有力地反驳了他们——2018年直至5月份,猪价“跌跌不休”,一度跌至5元左右。养殖大户们都傻了眼,从此对物价局的预警信息高度重视。

     2018年上半年生猪价格持续下跌,一部分原因即是受到猪周期下行区间的影响。“肉价上涨-母猪存栏量大增-生猪供应增加-肉价下跌-大量淘汰母猪-生猪供应减少-肉价上涨。”这样一个闭环,就是一度困扰各有关方面的“猪周期”怪圈。

     为了应对“价高伤民、价贱伤农”的猪周期怪圈,除了近年来愈发被重视的价格分析预警机制,其实早在2007年,浙江省就开始采取行动,决定在杭州市、宁波市建立农调户生猪生产及生产成本情况调查月报制度,调查对象为杭州市、宁波市主产区的生猪规模养殖户。

     2008年,针对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的实际,生猪生产及生产成本情况调查月报制度扩展至全省,调查内容为农调户生猪存栏数量和存栏结构、仔猪购进成本、饲料价格变化等情况,调查对象为全省生猪主产市、县(市、区)的规模饲养户。通过不断摸底调查,以及汇集近年来全省生猪生产成本收益及波动情况,省内生猪生产情况的底图逐渐浮现。

     当年,浙江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生猪生产成本收益预警办法(试行)》,以规模养殖生猪的猪粮比价和头猪净利润为主要参数,并综合考虑仔猪价格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数量、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等辅助参数,将生猪生产成本收益波动情况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个预警区域,并对相应预警区域的预警信息发布频次、范围,启动政府响应机制的区域等作了具体规定。

     之后,浙江省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生猪养殖场(户)科学控制养殖规模和出栏时机,主动防范和规避市场风险。2009年,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建立生猪市场调控应急多部门会商机制。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生猪价格调控预案也在不断完善,并于2012年、2016年两次进行修订。2012年预案名称改为《浙江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此时大家对“猪周期”已有了共识,防止价格在一个周期内出现大幅波动成为调控主要目标。

     预案出台至今,浙江在2014年启动过一次一级响应。当年,浙江省生猪收购价格持续下跌,触发一级响应机制,由省商务厅、财政厅、物价局负责,委托省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收储管理工作,收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冻猪肉2000吨。收储工作启动后,市场反应较为积极,监测显示,5月7日全省生猪出场价格为13.16元/公斤,较4月30日上涨了14.63%。配合国家收储工作,2014年浙江省两家企业参与中央储备肉收储共计5700吨。

     回忆这些年的平稳过渡,预案不曾频繁启动,恰恰证明了监测、预警与调控都落到了实处,证明了物价、农业、财政等各部门实现了实打实的通力合作。未雨绸缪才能把握主动,防患于未然方能化险为夷。通过把工作做在前头,浙江省物价局实现了不惧“猪周期”,将惠民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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